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洛甘乡人民政府普格县洛甘乡生猪养殖扶贫工厂项目采购监理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洛甘乡人民政府普格县洛甘乡生猪养殖扶贫工厂项目采购监理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洛甘乡人民政府普格县洛甘乡生猪养殖扶贫工厂项目采购监理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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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洛甘乡人民政府普格县洛甘乡生猪养殖扶贫工厂项目采购监理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平福巷2号附4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565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1、监理的范围 普格县洛甘乡生猪养殖扶贫工厂项目采购监理。2、服务目标根据《普格县洛甘乡生猪养殖扶贫工厂项目采购监理》的总体技术规范、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技术要求,监理方受业主方委托,代表业主方的利益,依法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范围要求及业主方和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开展监理工作。3、服务内容及要求 3.1.监理工作内容 (1)质量控制管理 (2)工期控制管理 (3)投资控制管理 (4)合同管理 (5)信息资料管理 (6)组织协调工作 (7)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2.监理工作职责及主要方向 (1)监理工作的职责监理对项目质量控制分三步进行:即施工准备阶段做到事前控制。施工阶段做到旁站监理和同步抽检,帮助实施单位按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及技术规程施工,工序完工后,实施单位 应在自检达到合格后将全部质量保证文件及工程质量的必要说明及隐蔽工程记录单,由监理工程师对照质量检查记录作观感签收。施工结束时进行量测鉴定并督促进行整改。 (2)监理工作的主要方向①投资控制 1)对投标文件之外的变更及新增项目,由采购人决定,监理按采购人要求对工程量进一步确认,以控制费用支出。 2)做好项目材料进场后的验收工作,严格按规格表的规格要求进行验收测量记录签证。 3)严格经费签证,检查督促实施单位执行合同情况②质量控制1)督促审核实施单位质量安全体系,要求上报实施组织管理网络,要求质检人员深入现 场,把好每道工序关键部位,并做好自检。2)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岗位培训,要求配置一定比例的熟练工人。 3)督促实施单位遵循项目建设的原则:必须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严格遵照设计方案和图纸实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4)严格按设计方案和图纸进行施工。如发现设计方案和图纸与现场实际不符应与设计方及时协商办理变更 手续。 5)进度控制:按竣工时间要求严控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工。③安全控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安全管理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和整改,避免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或其他事故。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4.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临时安排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监理工作。5、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力量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监理工程师或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三、商务要求1、时间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之内完成。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70%。(每次付款前采购人需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4、报价:供应商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税费及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验收方法和标准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技术:王霞 经济:罗萍 业主代表:巫明珠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进行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与代理机构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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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普格县洛甘乡人民政府 | ||
地址: | 普格县洛甘乡人民政府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8*****8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中鸿汉莎建设有限公司 | ||
地址: | 西昌市长安路悦城·枫丹丽舍南区三栋一单元303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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