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自然资源局_《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中标公告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_《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黑河市自然资源局_《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HHC[2020]0347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HC[2020]0347

二、项目名称:黑河市自然资源局_《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黑龙江省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83号

中标金额:14,580,000.00元

  1.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黑河市自然资源局_《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

    服务范围: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主要是细化落实国家和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黑河行政区域开发保护作出的具体安排,侧重实施性。重点是确定黑河新时期发展目标和战略定位,提出各项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确定市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规则,优化本区域城镇体系和乡村空间布局。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强化重大交通枢纽、重要线性工程网络、城市安全与综合防空防灾体系、地下空间、邻避设施等布局,统筹优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各类城市开敞空间和通风廊道的控制和布局,明确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和要求,优化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布局和用地结构,提出对下级规划的指导和约束要求。

    服务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和要求

1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_《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

(一)规划范围、期限和层次

规划范围包括黑河市行政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含农垦和森工),包括市域、市辖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至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1、黑河市域。统筹全域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提出目标和战略,开展区域的协同发展研究,优化市域国土空间格局,明确要素配置及基本规划分区,提出规划职能分工、规模结构、分区管控、市域综合交通体系、各类设施、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的统筹安排及控制要求,对市域国土空间布局进行统筹协调安排、管控传导等,突出规划实施和管控指引。

2、黑河市辖区。主要是爱辉区中心城区以外的其它区域,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优化市辖区国土空间格局,明确城镇空间格局和主导功能分区布局,细化落实约束性指标,对城郊乡镇和农场、林场规划布局,协同布局市辖区内的综合交通和基础设施。

3、黑河中心城区。具体范围在规划编制中划定。中心城区要细化功能布局,侧重结构优化,提出功能布局和空间形态优化、用地结构、基础设施及对详细规划的要求等。应统筹考虑城市总体风貌定位和特色塑造、蓝绿网络与公共空间、居住社区和公共服务、创新体系和产业布局。

(二)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5);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5);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9)《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88号);

(11)《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

(1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

(13)《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

(14)《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

(15)《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

(16)《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17)《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8)《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19)《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0年9月稿)》;

(20)其他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设计要求

1.落实上级规划要求;

2.开展实施情况分析和风险评估,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开展重点专题研究。

3.确定国土空间发展目标和城市性质,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确定重要指标;

4.落实国家和省战略,强化区域协同,优化形成国土空间格局;

5.统筹优化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

6.划定规划分区,制定管制规则;

7.依据城市性质和规划目标,结合城市空间格局,优化用地结构。

8.明确国土整治修复的目标和安排;

9.进行国土空间要素统筹配置;

10.明确公共服务、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公共安全、防灾减灾等布局要求;

11.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强中心城区管控,加强规划引导;

12.提出山水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加强城乡风貌塑造,开展总体城市设计;

13.指导下位规划,协调相关规划;

14.制定近期规划及行动计划;

15.建立规划数据库,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16.制定规划实施政策措施,强化实施保障。

(四)规划编制内容

1.落实主体功能定位,明确空间发展目标战略

强化总体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管控作用,促进国土空间发展更加绿色安全、健康宜居、开放协调、富有活力并各具特色。

(1)围绕“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上位规划部署,结合本地发展阶段和特点,并针对存在问题、风险挑战和未来趋势,确定城市性质和国土空间发展目标,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

(2)落实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要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确定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量化指标。

2.优化空间总体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发展

落实国家和省的区域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自然地理格局为基础,形成开放式、网络化、集约型、生态化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1)完善区域协调格局:发挥综合交通对区域网络化布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重点解决资源和能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产业空间和邻避设施布局等区域协同问题。注重发挥县城、重点特色镇等节点城镇作用,形成多节点、网络化的协同发展格局。

(2)优先确定生态保护空间:明确自然保护地等生态重要和生态敏感地区,构建重要生态屏障、廊道和网络,形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保护格局和开敞空间网络体系,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

(3)保障农业发展空间:优化农业(畜牧业)生产空间布局,引导布局都市农业,提高就近粮食保障能力和蔬菜自给率,重点保护集中连片的优质耕地、草地,明确具备整治潜力的区域,以及生态退耕、耕地补充的区域。

(4)融合城乡发展空间:围绕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产城融合,明确城镇体系的规模等级和空间结构,提出村庄布局优化的原则和要求。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改善可达性,构建不同层次和类型、功能复合、安全韧性的城乡生活圈。

(5)彰显地方特色空间:发掘本地自然和人文资源,系统保护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遗存,划定自然和人文资源的整体保护区域。

(6)协同地上地下空间:提出地下空间和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提出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目标、规模、重点区域、分层分区和协调连通的管控要求。

(7)明确战略性的预留空间,应对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

3.强化资源环境底线约束,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安全要求,明确重要资源利用上限,划定各类控制线,作为开发建设不可逾越的红线。

(1)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下简称“三条控制线”)等划定要求,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可结合实际需要,提出历史文化、矿产资源等其他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底线要求。

(2)制定水资源供需平衡方案,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和空间布局,重视雨水和再生水等资源利用,建设节水型城市。

(3)制定能源供需平衡方案,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控制能源消耗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推动风、光、水、地热等本地清洁能源利用,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鼓励分布式、网络化能源布局,建设低碳城市。

(4)基于地域自然环境条件,严格保护低洼地等调蓄空间,明确河湖水系、湿地、蓄滞洪区和水源涵养地的保护范围,确定河湖自然岸线的保护措施。明确天然林、生态公益林、基本草原等为主体的林地、草地保护区域。

4.优化空间结构,提升连通性,促进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

依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注重城乡融合、产城融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改善空间连通性和可达性,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点。

(1)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和空间治理要求,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划分规划分区。其中,中心城区应细化至二级规划分区。

(2)落实上位规划指标,以盘活存量为重点明确用途结构优化方向,确定全域主要用地的规模和比例,制定市域国土空间功能结构调整表。提出城乡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措施。优先保障住房和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及涉及军事、外事、殡葬等特殊用地。

(3)确定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总量和结构,制定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结构规划表。提出不同规划分区的用地结构优化导向,鼓励土地混合使用。

(4)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人、城、产、交通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园区与城市服务功能的融合,保障发展实体经济的产业空间,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引导发展功能复合的产业社区,促进产城融合、职住平衡。

(5)提高空间连通性和交通可达性,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促进城市高效、安全、低能耗运行,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完善物流运输系统布局,促进新业态发展,增强区域、市域、城乡之间的交通服务能力。

(6)坚持公交引导城市发展,提出与城市功能布局相融合的公共交通体系与设施布局。优化公交枢纽和场站(含轨道交通)布局与集约用地要求,提高站点覆盖率,鼓励站点周边地区土地混合使用,引导形成综合服务节点,服务于人的需求。

5.完善公共空间和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健康、舒适、便利的人居环境

结合不同尺度的城乡生活圈,优化居住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完善开敞空间和慢行网络,提高人居环境品质。

(1)基于常住人口的总量和结构,提出分区分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布局和标准,针对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特征和需求,完善服务功能,改善服务的便利性。确定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总量和结构比例。

(2)优化居住用地结构和布局,改善职住关系,引导政策性住房优先布局在交通和就业便利地区,避免形成单一功能的大型居住区。确定中心城区人均居住用地面积。严控高层高密度住宅。

(3)完善社区生活圈,针对人口老龄化、少子化趋势和社区功能复合化需求,重点提出医疗、康养、教育、文体、社区商业等服务设施和公共开敞空间的配置标准和布局要求,建设全年龄友好健康城市,以社区生活圈为单元补齐公共服务短板。

(4)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优化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提高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

(5)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结合街道和蓝绿网络,构建连通城市和城郊的绿道系统,提出城市中心城区覆盖地上地下、室内户外的慢行系统规划要求,建设步行友好城市。

(6)结合市域生态网络,完善蓝绿开敞空间系统,为市民创造更多接触大自然的机会。确定结构性绿地、城乡绿道、市级公园等重要绿地以及重要水体的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的绿线、蓝线,并提出控制要求。

(7)在中心城区提出通风廊道、隔离绿地和绿道系统等布局和控制要求。确定中心城区绿地与开敞空间的总量、人均用地面积和覆盖率指标,并着重提出包括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在内的各类绿地均衡布局的规划要求。

6.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运用城市设计方法,优化空间形态,突显本地特色优势。

(1)挖掘本地历史文化资源,梳理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明确和整合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统筹划定包括城市紫线在内的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历史性城市景观和文化景观,针对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富集、空间分布集中的地域和廊道,明确整体保护和促进活化利用的空间要求。

(2)提出全域山水人文格局的空间形态引导和管控原则,对滨水地区(河口、河岸)、山麓地区等城市特色景观地区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要求。

(3)明确空间形态重点管控地区,提出开发强度分区和容积率、密度等控制指标,以及高度、风貌、天际线等空间形态控制要求。明确有景观价值的制高点、山水轴线、视线通廊等,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

(4)对乡村地区分类分区提出特色保护、风貌塑造和高度控制等空间形态管控要求,发挥田野的生态、景观和空间间隔作用,营造体现地域特色的田园风光。

7.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统筹存量和增量、地上和地下、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系统布局,构建集约高效、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韧性城市。

(1)以协同融合、安全韧性为导向,结合空间格局优化和智慧城市建设,优化形成各类基础设施一体化、网络化、复合化、绿色化、智能化布局。提出市域重要交通廊道和高压输电干线、天然气高压干线等能源通道空间布局,以及市域重大水利工程布局安排。提出中心城区交通、能源、水系统、信息、物流、固体废弃物处理等基础设施的规模和网络化布局要求,明确廊道控制要求,鼓励新建城区提出综合管廊布局方案。

(2)基于灾害风险评估,确定主要灾害类型的防灾减灾目标和设防标准,划示灾害风险区。明确防洪(潮)、抗震、消防、人防、防疫等各类重大防灾设施标准、布局要求与防灾减灾措施,适度提高生命线工程的冗余度。针对气候变化影响,结合城市自然地理特征,优化防洪排涝通道和蓄滞洪区,划定洪涝风险控制线,修复自然生态系统,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增加城镇建设用地中的渗透性表面。

(3)以社区生活圈为基础构建城市健康安全单元,完善应急空间网络。结合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提出网络化、分布式的应急避难场所、疏散通道的布局要求。

(4)预留一定应急用地和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科学划定安全防护和缓冲空间。

(5)确定重要交通、能源、市政、防灾等基础设施用地控制范围,划定中心城区重要基础设施的黄线,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相协调。在提出控制要求的同时保留一定弹性,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预留发展空间。

8.推进国土整治修复与城市更新,提升空间综合价值

针对空间治理问题,分类开展整治、修复与更新,有序盘活存量,提高国土空间的品质和价值。

(1)生态修复应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针对生态功能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水土污染、洪涝灾害、地质灾害等问题区域,明确生态系统修复的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维护生态系统,改善生态功能。

(2)土地整治应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针对土壤退化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

(3)城市更新应根据城市发展阶段与目标、用地潜力和空间布局特点,明确实施城市有机更新的重点区域,根据需要确定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结合城乡生活圈构建,注重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功能布局和开发强度,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市品质和活力,避免大拆大建,保障公共利益。

9.建立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提出对下位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指引;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和机制,以“一张图”为支撑完善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1)区县指引

对市辖县(区、市)提出规划指引,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落实市级总规确定的规划目标、规划分区、重要控制线、城镇定位、要素配置等规划内容。制定市辖县(区、市)的约束性指标分解方案,下达调控指标,确保约束性指标的落实。

(2)专项指引

明确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相关专项规划应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指导约束下编制,落实相关约束性指标,不得违背市级总规的强制性内容。经依法批准后纳入市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3)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对规划近期做出统筹安排,制定行动计划。编制城市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大项目清单,提出实施支撑政策。

(4)政策机制

落实和细化主体功能区等政策,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财政、投资、产业、环境、生态、人口、土地等规划实施政策措施,保障规划目标的实现,促进国土空间的优化和空间资源的资产价值实现。

(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

形成市级总规数据库,作为市级总规的成果组成部分同步上报。

(五)中标后成果提交要求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附表、图件、说明、数据库、资源环境承载评价及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报告、专题研究报告、实施评估情况报告、基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相关成果、以及其他需要编制的成果等。全部成果均应提供电子文件和纸质文本、图件(具体份数由双方协定),文图表的内容应一致。最终成果应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对编制的规划成果终身负责,做好5年内规划年度评估、城市体检评估、数据库更新、“一张图”平台更新等跟踪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2020年12月31日前全部交付编制成果

服务标准:成果符合国家和省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采用科学严谨的方法,对被规划项目进行认真分析和规划,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黑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图件、说明、数据库、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材料等。

  1. 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李金营

黑河市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研究员

2

陆艳秋

黑河市环卫保障中心

正高

3

晋玲珠

黑河市园林中心

副高

4

马吉春

黑河市建筑勘察设计院

副高

5

隋家旭

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副高

  1.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代理服务金额:809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 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中下载。

投标人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质疑:

1、评审过程的合法性;

2、评审结果的合法性;

3、评标委员会的合法性。

在此,谨向各投标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黑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东兴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隋先生

电 话:****-*******

标签: 编制 总体规划 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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