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公易土龙门[2020]016号LM2020-30中标结果

惠公易土龙门[2020]016号LM2020-30中标结果




交易信息(已成交)
:惠公易土龙门[2020]016号:2020-10-19 09:00:00
:LM2020-30:2020-10-30 16:00:00
:5200.000000竞买保证金(万元):2600.000000
:150.000000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10-29 18:00:00
注册资金(万元):0.000000宗地使用权面积(m2):34925.96
是否有底价无底价最高报价:5200.000000 万元
成交时间:2020-10-30 16:00:00
竞得人:龙门桔利城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成交价:5200.000000万元


土地规划指标
地块规划编号:
土地位置:龙华镇长滩村计算指标用地面积(m2):34925.960000
土地用途:旅馆用地规划建筑总面积(m2):S≤52388.94
土地使用年限:40其中住宅总面积(m2):
容积率:≤1.5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5开发程度: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土地竞买保证金、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二)该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具备施工设备与人员进场的道路、施工所需的供水和供电等动工开发所必需的基本条件。

(三)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龙门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指标要求进行规划设计。

(四)地块动工时间为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开工之日起三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及竣工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置(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五)本用地须严格按照《配套设施一览表》配套建设有关设施,《配套设施一览表》中所列的配套设施不得减少数量和压缩规模,并应在总平面及建筑设计方案中明确具体位置。

(六)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七)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地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土地由出让人无偿收回,已付定金归出让人,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出让人并可要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八)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4、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5、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6、不按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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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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