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自然挂字[2020]23号中标结果
泗自然挂字[2020]23号中标结果
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泗自然挂字[2020]23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0月30日挂牌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泗征地2014-8-8号 | 地块位置 | 泗水县圣安路东、体育场路南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土地面积(公顷) | 5.961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居住70年 | 成交价(万元) | 9840 |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9610 | ||||||||
受让单位 | 泗水县瑞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土地使用条件: | 1.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设定的用地性质为商住混合用地(商业比例不大于20%),具体按照商业20%的比例核算该宗地商业用地面积为11922平方米,居住用地面积为47688平方米。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 21010-2017),将其中商业用地用途细化为零售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细化为城镇住宅用地。2.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不小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统筹计算南侧已建四幢楼的面积)的千分之三,社区用房不小于1000平方米(小区内按每百户不少于4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6班级幼儿园,其各项要求应满足《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社区用房及幼儿园等建成后应无偿移交政府。其他配套公建按照居住区规范及《泗水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指导意见》设置。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应与民政主管部门签订《配建老年服务用房移交合同书》,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配套幼儿园建设移交合同书》,明确相关设施移交具体事宜。3.该地块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以现状土地条件交付竞得人,项目在交付土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该地块其它建设要求以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定为准。4.根据泗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泗河街道办事处意见,该地块需无偿提供安置房110套,面积13200平方米(户均约120平方米,以实际回迁需求为准),并无偿提供37个地下车位及110个(总面积1100平方米)配套储藏室。5.根据泗水县商务局意见,竞买申请人需在泗水县成立外资或中外合资公司;申请竞买该宗地时需到位外资注册资本(FDI)不少于1200万美元,并同时提交上传由泗水县商务局认可的资金到位证明,方具备报名条件。宗地挂牌成交后,书面资金到位证明材料于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一并提交。 | ||||||||
备注: |
二、公示期: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05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泗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泗水县中兴路007号
邮政编码:2732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赵主任
电子邮件:ly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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