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011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中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润展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县中医院可视化椎间孔镜微创手术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11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标的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内窥镜 | FS*******O | 1 | 297646 | 297646 | | 2 | 手术器械一套 | UNT3954-007等 | 1 | 367097 | 367097 | | 3 | 多功能等离子体手术系统 | PLA-600 | 1 | 213313 | 213313 | | 4 | 摄像光源系统 | OM-910HDA | 1 | 208352 | 208352 | | 5 | 射频控温热凝器 | XJ-08-3 | 1 | 203392 | 203392 | | 合计 | 壹佰贰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30天内交货完毕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乙方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8694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人员培训到位,医院信息系统等系统数据完成对接并正常使用,乙方提出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383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65,说明:两年内付至合同总金额的 95%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44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剩余 5%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无息付清。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星城支行(湖南省润展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8100 0017 8982 0000 01)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要求制造商质保两年。若所投产品厂家正常保修超过两年的,以厂家正常保修期为准;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超过两年的,以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为准;所投产品厂家正常保修及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均超过两年的,以质保期长的为准。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甲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设备累计停机维修时间超过 1个月的,质保期顺延相应的时间。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对产品维护保养每年不少于 2次;质保期内设备出现两次相同故障,乙方必须无条件免费更换新机或无条件退货。质保期满后,设备终身维修,售后服务只收配件成本费;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在质保期内,所投设备如出现检验检查结果严重偏差或设备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况,甲方可要求无条件退货,因所投设备检验检查结果偏差或设备质量问题发生医疗事故的由乙方承担损失,甲方并向相关部门上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 (2)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3)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安沙镇安沙中路42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街道天华北路以东开源鑫城12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