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新建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段)甲供物资(声屏障)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甘肃省新建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段)甲供物资(声屏障)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项目名称:甘肃省新建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段)甲供物资(声屏障)二次招标中标公示
盖章:(招标人、监管部门) |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日 |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新建铁路中卫至兰州客运专线(甘肃段) 甲供物资(声屏障)二次招标 | 交易编号 | A04-****************XQ-********-****77-1 | |||||||||||
招标人 |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0月29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四开标厅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1月2日18时00分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0年11月5日18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信息 | ||||||||||||||
包号 (标段) |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中标价 (万元)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安全质量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技术负责人及执业资格证号 | ||||||||||||
SPZ-1(声屏障) | 第1名 | 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975.35385 | / | / | / | |||||||
第2名 | 天工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992.211371 | ||||||||||||
第3名 |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1023.209277 | / | / | / | |||||||||
SPZ-2(声屏障) | 第1名 | 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423.402173 | / | / | / | |||||||
第2名 |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458.006723 | / | / | / |
附件1.
包号 (标段)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评标明细 | 名次 | ||||
形式评审表 | 资格评审表 | 响应性评审 | 投标报价评审表 | 评审结论 | |||
SPZ-1 | 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 |
天工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3 | |
SPZ-2 | 西藏中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1 |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
备注:评标明细可根据项目情况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修改并对其正确性负责。 |
附件2.
标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SPZ-1 | 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不符合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报价唯一的规定,属于重大偏差 |
SPZ-1 | 山西军昊实业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1 | 大连明日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1 | 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1 |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不符合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报价唯一的规定,属于重大偏差 |
SPZ-1 | 衡水中铁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1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有效期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3.1条投标保证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山西尚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不符合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报价唯一的规定,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山西军昊实业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大连明日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江苏远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江苏国强镀锌实业有限公司 | 开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不符合评标办法形式评审报价唯一的规定,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衡水中铁建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天工俐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江苏一环集团有限公司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物资的检验报告,不符合招标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2条资格评审标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SPZ-2 |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保函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有效期要求,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3.3.1条投标保证的要求,属于重大偏差。 |
备注:根据项目标段和包数增减中标候选人信息。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可以另行附页。
对以上结果如有质疑或投诉,请向兰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反映。
联系人:赵志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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