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SG2020-15]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上高县2019年以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惠民-SG2020-15]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上高县2019年以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2020-11-03]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上高县2019年以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
一、合同编号:
宜购2020B********1
二、合同名称:
上高县2019年以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惠民-SG2020-15
四、项目名称:
宜春市上高生态环境局上高县2019年以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高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正通路与锦阳大道交叉路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158*****688
供应商(乙方):湖北省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大学科技园武大园四路3号B-1、B-2栋-2单元7层1号
联系方式:136*****949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上高县2019年以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购项目 | 上高县 2019年1月1日以来的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的土地名单内的50宗地块所属分别出具29份报告。 | 上高县2019年1月1日以来的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的土地名单内共计50宗,针对这50宗土地项目汇总编制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并于30日内通过专家评审。本项目只针对名单内地块开展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如经第一阶段调查及专家评审不能判断无污染的地块,需进入第二、三阶段进行采样分析的由该地块业主自行承担后续工作及相关费用。 | 合同签订起30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宜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土壤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的意见》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 |
合同金额:187600.00 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询价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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