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备案】兴仁市农膜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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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仁市农膜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州公易采(202009)0009号
项目名称:兴仁市农膜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
甲方:兴仁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贵州松林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0年10月22日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兴仁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兴仁市东湖街道办事处振兴北路
电话:0859—*******
乙方:贵州松林体育设施有限公司
地址:兴仁市真武山街道办西池安置区B区
电话:158*****122
甲方所需机械设备、主机、切料机、喂料机等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乙方为成交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双方就兴仁市农膜回收利用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州交易采[202009]0009号)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特别声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货物及技术参数
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 合同总价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叁万元整(小写¥*******.00元);该合同总价包含有关本项目合同内容所需招标代理、货物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培训、采购设备的费用及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严格按投标文件供货,不允许调整价格,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条 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生产厂家正宗原装,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产品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等必须齐全。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质期内的免费现场服务承诺。
3、设备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如果乙方收到甲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4、质保期:机械设备经安装调试并现场培训操作人员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后,质保期一年(十二个月),如有非人为因素破坏,非人为损坏、如出现形变或腐蚀生锈,给予免费更换。所有机械设备质保期从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5、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他潜在缺陷及乙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招标文件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甲方有权退货并向乙方索赔。
第四条 技术资料与文件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所有产品(除组装的设备外)要求技术资料完整,有中文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中文资料,有光盘资料的必须提供完整光盘资料,自带软件的要求以光盘形式提供;
5、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第五条 交货、安装、调试与验收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15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完成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市级组织验收。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兴仁市巴铃镇绿荫河社区二丫口(映萱塑料加工厂),兴仁市屯脚镇蚌街村二海子(恒升塑料颗粒加工厂))。货物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自行承担运输费用(货物未经甲方验收合格前因货物运输、摆放、安装、调试等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1、安装:需要安装的产品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2、调试:调试由乙方负责,并应向甲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设备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对甲方设备使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双方签署培训报告,期间发生质量问题且不能马上修复,影响使用的,乙方负责整机更换,直至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双方签名办理移交手续后完成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质量验收不限于招标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适用于该物资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减配、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据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相应补充、更换等解决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按照方案予以解决,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所有货物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支付。
(6)在产品试用期和质保期间,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7)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第六条 伴随服务
1、乙方根据投标文件中的培训方案提供培训服务,对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性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乙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
2、在设备使用寿命期内,乙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指定的方式向甲方缴纳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银行无条件保函形式) ,如不按时提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责任。项目通过验收后,履约保证金自动转化为质量保证金。项目质保期过后,若乙方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责任,质量保证条款得以实现,则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3、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收款单位名称 | 兴仁市国库支付中心 |
开户银行全称 |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仁支行 |
账 号 | 3821 0121 0500 00120 |
4
4、如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款项。
5、支付方式:前期支付50%预付款(大写壹佰玖拾叁万元整,小写965000元),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定制度的正规税务发票后甲方支付中标金额的50%(大写壹佰玖拾叁万元整,小写965000元)款项。
6、付款方式:以银行汇款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7、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招标文件的规定组织专家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免费质保期到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2.按照本合同书规定的方式、时间支付合同款项。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进行供货。
2.保证产品未经使用过。
3.保证因提供的产品问题而导致甲方受到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违约责任。
4.乙方应指定一位负责人,负责项目执行期间的协调与沟通。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10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0.5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10/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4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3)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乙方违约后为维护自身合法权利而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交通费等。
(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5)本合同约定不全的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解决。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的有关义务时,该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日内,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2、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日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不可抗力以国家法律法规解释为准。
3、发生不可抗力现象,按招标文件及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相关补充承诺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技术参数部分按投标文件为准,其他若有差异事宜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其它规定
1、如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主机、切料机、喂料机等产品达不到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要求,则乙方必须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十天内乙方不进行更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收和追究乙方的一切违约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验收货物发生缺失等问题,乙方接甲方通知后10天内答复处理,否则,视为默认处理。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合同货物的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4.在质保期内,如果甲方发现货物内在的、非显而易见的损坏,或者货物的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者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甲方应在发现该情况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十日内免费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技术人员免费为兴仁市映萱塑料加工厂和兴仁市恒升塑料颗粒加工厂做现场安装培训。
6、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产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以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乙方提供的货物包装均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另行订立书面文件,该类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法定代表(签字):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兴仁县支行
帐 号:240909400920 0157556
附件一:
机械设备采购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一 | 生产线一 | 2 | 条 | ||
1 | 主机 | 2 | 台 | ||
2 | 副机 | 2 | 台 | ||
3 | 三机 | 2 | 台 | ||
4 | 配电柜 | 2 | 个 | ||
5 | 水槽 | 2 | 个 | ||
6 | 切料机 | 2 | 台 | ||
7 | 料仓 | 2 | 个 | ||
8 | 喂料机 | 2 | 台 | ||
9 | 烟气处理器 | 2 | 台 | ||
10 | 烧网机 | 2 | 台 | ||
11 | 破碎机 | 2 | 台 | ||
12 | 洗料筒 | 4 | 条 | ||
13 | 提料筒 | 4 | 个 | ||
二 | 生产线二 | 1 | 条 | ||
1 | 主机 | 1 | 台 | ||
2 | 副机 | 1 | 台 | ||
3 | 三机 | 1 | 台 | ||
4 | 配电柜 | 1 | 个 | ||
5 | 水槽 | 1 | 个 | ||
6 | 切料机 | 1 | 台 | ||
7 | 料仓 | 1 | 个 | ||
8 | 喂料机 | 1 | 台 | ||
9 | 烟气处理器 | 1 | 台 | ||
10 | 烧网机 | 1 | 台 | ||
11 | 破碎机 | 1 | 台 | ||
12 | 洗料筒 | 2 | 条 | ||
13 | 提料筒 | 2 | 个 | ||
14 | 清洗池 | 1 | 个 | ||
15 | 沉淀池 | 1 | 个 |
附件二:
机械设备采购货物参数及报价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单价(元) | 数量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
一 | 生产线一 | 580000 | 2 | ||||
1 | 主机 | 规格:农膜加工机:产能≧350型,电磁加温系统两组,电机≧100KW(7.5KW6级),机长≧2540㎜,螺杆长2000㎜,产量≧500㎏/h。 其他塑料加工机:产能≧350型,电磁加温系统两组,电机≧100KW,机长≧2540㎜,螺杆长2000㎜,产量≧500㎏/h。 型号:HS305-P | 好塑/宁波 | 150000 | 2 | 300000 | 机械设备生产日期为2020年1月以后 |
2 | 副机 | 规格:产能≧325型,减速机280螺杆,含电机,电机≧11KW,机长≧2830㎜,螺杆长1200㎜,产量≧6吨/24h。配液压双模头一套。 型号:HS325-P | 好塑/宁波 | 70000 | 2 | 140000 | |
3 | 三机 | 规格:产能≧315型,减速机280螺杆,含电机,电机≧11KW,机长≧2280㎜,螺杆长1200㎜,产量≧6吨/24h。配液压模头一套。 型号:HS315-P | 好塑/宁波 | 48000 | 2 | 96000 | |
4 | 配电柜 | 规格:控制:总控+主机+二机+三机,变频自动控温。 型号:HS80010-P | 好塑/宁波 | 15000 | 2 | 30000 | |
5 | 水槽 | 规格:(1)农膜加工机:304不锈钢材质制作,长宽高=2800㎜×525㎜×300㎜。 (2)其他塑料加工机:水泥砂浆单砖砌筑,长宽高=4400㎜×1000㎜×370㎜。 型号:HS0104-P | 好塑/宁波 | 2000 | 2 | 4000 | |
6 | 切料机 | 规格:转刀宽度240㎜,电机功率≧3KW,23片滚刀片,生产能力≧450㎏/h,外型尺寸:75×65×125㎜。 型号:HS1407-P | 好塑/宁波 | 18000 | 2 | 36000 | |
7 | 料仓 | 规格:不锈钢材质制作,高1240mm,周长4100mm,可容纳重量2T。 型号:HS3017-P | 好塑/宁波 | 6500 | 2 | 13000 | |
8 | 喂料机 | 规格:产能≧800型,加重自动喂料,电机≧15KW。 型号:HS055-P | 好塑/宁波 | 28000 | 2 | 56000 | |
9 | 烟气处理器 | 规格:水喷淋,电机≧11KW,设备≧3个贮藏桶,桶规格:高1350㎜、圆周长1580㎜。 型号:HS106-P | 好塑/宁波 | 108900 | 2 | 217800 | |
10 | 烧网机 | 规格:大型明火烧网机,电机功率≧5.5KW。 型号:HS118-P | 好塑/宁波 | 17600 | 2 | 35200 | |
11 | 破碎机 | 规格:产能≧1000型,电机≧55KW,主刀长500㎜,动刀片数6片,定刀片数4片,产量≧1500㎏/h。 型号:HS184-P | 好塑/宁波 | 80000 | 2 | 160000 | |
12 | 洗料筒 | 规格:≥1000型,铁板制作,铁板厚度≧5㎜,其中,3个筒规格:电机≧11KW,高3200㎜,直径400㎜;1个筒规格:电机≧7.5KW,高2200㎜,直径400㎜。 型号:HS9724-P | 好塑/宁波 | 11000 | 4 | 44000 | |
13 | 提料筒 | 规格:产能≧600型,630型不锈钢材质,电机≧15KW。 型号:HS7014-P | 好塑/宁波 | 7000 | 4 | 28000 | |
二 | 生产线二 | 770000 | 1 | 770000 | |||
1 | 主机 | 规格:产能≧315型,电机≧90KW,电磁加温系统两组。 型号:HS315-P | 好塑/宁波 | 150000 | 1 | 150000 | |
2 | 副机 | 规格:产能≧250型,减速机180螺杆,合电机,电机≧37KW,机长≧2830㎜,螺杆长1200㎜,产量≧6吨/24h。配液压双模头一套。 型号:HS205-P | 好塑/宁波 | 70000 | 1 | 70000 | |
3 | 三机 | 规格:产能≧225型,含电机,减速机150螺杆,配液压模头一套。 型号:HS225-P | 好塑/宁波 | 48000 | 1 | 48000 | |
4 | 配电柜 | 规格:控制:总控+主机+二机+三机,变频自动控温。 型号:HS80010-P | 好塑/宁波 | 15000 | 1 | 15000 | |
5 | 水槽 | 规格:304不锈钢材质制作,长宽高:4050mm×690mm×300mm。 型号:HS0104-P | 好塑/宁波 | 2000 | 1 | 2000 | |
6 | 切料机 | 规格:产能≧240型,龙门滚刀切粒机。 型号:HS1407-P | 好塑/宁波 | 18000 | 1 | 18000 | |
7 | 料仓 | 规格:不锈钢材质制作,高1240mm,周长4100mm,可容纳重量2T。 型号:HS3017-P | 好塑/宁波 | 6500 | 1 | 6500 | |
8 | 喂料机 | 规格:产能≧100型加重自动喂料,电机功率≧3KW,速比17。 型号:HS014-P | 好塑/宁波 | 28000 | 1 | 28000 | |
9 | 烟气处理器 | 规格:电机功率≧22KW,一体机,具备光氧、水喷淋。 型号:HS106-P | 好塑/宁波 | 108900 | 1 | 108900 | |
10 | 烧网机 | 规格:大型明火烧网机,电机功率≧5.5KW。 型号:HS118-P | 好塑/宁波 | 17600 | 1 | 17600 | |
11 | 破碎机 | 规格:产能≧1000型,加重加厚粉碎机。 型号:HS184-P | 好塑/宁波 | 80000 | 1 | 80000 | |
12 | 洗料筒 | 规格:电机功率≧18.5KW,630型不锈钢,周长3800mm,直径520mm。 型号:HS9724-P | 好塑/宁波 | 11000 | 2 | 22000 | |
13 | 提料筒 | 规格:电机功率≧11KW,820型不锈钢,周长2020mm,高1650mm。 型号:HS7014-P | 好塑/宁波 | 7000 | 2 | 14000 | |
14 | 清洗池 | 规格:地上式、三七墙体,367立方米,42×3.8×2.3m,水泥砂浆砖砌。 型号:54QA | 兴富/贵州 | 90000 | 1 | 90000 | |
15 | 沉淀池 | 规格:地埋式、三七墙体,400立方米,20×5×4m,水泥砂浆砖砌。 型号:49-PO | 兴富/贵州 | 100000 | 1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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