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年度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关于2018—2019年度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的机构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社会评价等情况。
四、考核方法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18—2019年度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方案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0号)进行考核。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1、工作成效:经考核,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机构独立设置,单独设置政府采购部门并配备人员专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具备独立的对外咨询服务台、开标室、评标室、休息室、档案保管室;具备固定的对外咨询服务电话、传真、电子投影设备、手机屏蔽或保管设施、录音录像或监控等设施并正常运行;按省财政厅要求,应用了政采云系统;制定工作纪律、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或程序、质疑处理、项目负责、奖惩考核等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执行了全省集中采购统一目录。
2、存在问题:采购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六、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为优秀(93分)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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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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