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设备财产一切险、内河船舶保险和港区公众责任保险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大型设备财产一切险、内河船舶保险和港区公众责任保险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大型设备财产一切险、内河船舶保险和港区公众责任保险二次询价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马鞍山港口集团大型设备财产保险及港区公众责任保险

项目概况

55台设备的财产一切险;3台趸船的内河船舶保险;港区公众责任保险,注:扩展叉车、集卡、装载机(含清仓机)责任保险。

询价方式

询价

报价开封时间

2020/11/03

推荐成交候选人

名 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分公司

报 价

222344.10元(含税价)

资格条件

满足询价公告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4: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马港集团财务部提出异议。联系人:刘丽,联系电话:****-*******

2、若供应商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马港集团纪检室提出投诉,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责任保险 公众 船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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