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食堂工程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食堂工程施工监理中标结果
蒲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食堂工程施工监理评标结果公示
编号:
项目名称:蒲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楼、食堂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招标人:蒲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华信伟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2年10月10日9时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587.16㎡,其中:
办公楼建筑面积3410m2,地上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7.1米;
食堂建筑面积177.16m2,地上一层,砖混结构,建筑高度4.7米
中标人: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18.65万元(壹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质量:合格
监理服务周期:140天
项目班子成员表:
项目班子?姓名?证书编号
总监理工程师?徐晶亮?********
总监代表?杨平?晋监121898
安装监理工程师?乔文智?晋监121869
暖通监理工程师?郝学艺?晋监121871
电气监理工程师?郑书军?晋监121895
给排水监理工程师?时令生?晋监121872
造价员?杨晓清?晋100s09133
资料员?胡晓丽?晋监资培字110015号
见证员?宁淘晋?*******
公示日期:2012年10月12日―2012年10月16日
投诉受理单位:蒲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投诉电话:****-*******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将本工程中标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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