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19年5月,遂昌县审计局对原遂昌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周世岳2016至2018年度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局党委多次组织召开整改专题会议,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逐条进行分析讨论,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收缴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少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20.28万元”问题。
一是即查即改,已于2019年5月31日收回少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二是加强教育。深入加强财务人员学习教育,切实提高工作认识,强化实干担当精神,减少工作失误,加强科室之间业务沟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加强责任追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警告处分。
2.针对“云峰街道低丘缓坡C区块场平工程及石料资源出让一期价款300万元未收缴国库”问题。
一是及时整改。2019年7月2日已将该笔款项划转入财政专户。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协调和管理,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协调,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长效管理监督机制。
3.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1588 万元”问题
一是立即进行整改。遂昌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5月29日缴清出让金1588万元,8月16日缴清违约金581.208万元。二是加强工作衔接。进一步理顺科室之间工作职责,加强科室之间、职工之间的工作衔接,切实杜绝工作脱节现象。
4.针对“少收探矿权出让价款资金占用费147.90万元”问题
一是深刻反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立即整改。已于2019年7月16日收取两家企业资金占用费147.9万元并入库。三是规范管理。加强局机关科室之间的协调,明确相关责任科室及责任人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关费用收取追踪和催交机制。
二、津补贴发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重复报销差旅费0.56万元”问题
一是及时清退重复报销费用。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已于7月30日收回重复报销的差旅费5560元,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完善报销机制。完善差旅费报销机制,严格执行出差、值班审批制度,差旅费及时报结。
2.针对“违规列支值班快餐费0.67万元”问题
一是及时清退违规列支费用。已于2019年9月10日向用餐人员收回违规列支的快餐费6715元。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和支出行为,提升财务管理水平,有效杜绝违规列支现象。
3.针对“违规领取专家评审费0.62 万元”问题
一是立即清退。在2019年8月30日前已完成2018年度本局6名专家6200元咨询费的清退工作。同时,对2019年已发放的4800元专家咨询费也一并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全面排查。对全局类似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未发现违规问题。
三、业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未按规定收取探矿权价款滞纳金913.63万元”问题
一是及时催缴。已于2020年2月28日将探矿权价款滞纳金913.63万元全部收缴并入库。二是完善机制。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收益资金催缴机制,加强资金收缴及跟踪,及时足额收缴相关经费。
2.针对“采矿权拍卖起始价未按县政府批复执行”问题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对类似场平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和核实,未发现类似问题。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出台《遂昌县云峰区域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暂行管理办法》,强化规范管理。三是深化政治教育。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执行意识和执行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执行上级政策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得力。
3.针对“矿产资源出让金等收费催缴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及时整改。截至目前,3家企业拖欠的资源费已全部收缴。二是是完善收缴机制。制定《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收益金收取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矿产资源收益金收缴机制。同时加强科室沟通,建立单位内部业务科室的衔接制度及内部跟踪,责职到人,确保业务流程清晰顺畅。
4.针对“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测量应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标;测量完工后补签合同;项目设计中标人与签约、施工方不一致”问题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学习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全县土地整治项目设计、测量中介服务单位的招投标程序。二是完善项目机制。修改《遂昌县土农村土地整治实施办法(修订)》文件(遂政办发〔2017〕57号)。三是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合同签订流程,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设计服务合同,确保合同中标人、签约方相一致。四是加强监督管理。加强项目巡查和日常监管,督促乡镇(街道)业主和项目监理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四、财政收支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大额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对应收款到借款单位进行逐一核对、催缴和协商,由各借款单位出具书面查询单,确认借款未还的额度和还款计划措施。二是分类处理。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分类进行处置,已清理处置到位。
2.针对“未进行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
一是及时存放到位。我局已于2019年8月12日按财政局要求全部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财务管理。及时掌握账户存款情况,严格按财政局要求做好资金竞争性存款存放工作,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五、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转而未供土地未纳入土地收储中心管理”问题
一是全面摸清底数。出台《遂昌县经营性土地管护做地勾地方案》,做好全县拆迁和征收的土地进行核查,形成核查成果。二是开展巡查管护。县城规划区内的存量土地由县国投公司负责巡查、管护和出租,规划区外的存量土地管理单位为所在的街道和乡镇政府。三是做好净地移交。对已补偿到位的土地,在政策处理到位的前提下,由征地实施主体会同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做好土地移交工作。
2.针对“供地未净地出让6处”问题
一是全面梳理。对供地未净地出让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梳理。二是加强净地移交。出台《遂昌县经营性土地管护做地勾地方案》,对净地移交工作进行规范。三是加强供地审核。在每宗地块拍卖前,组织乡镇(街道)、建设等部门及局相关科室对拟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确保地块净地出让。
3.针对“云峰街道、妙高街道复垦保证金收取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全面排查梳理。2019年7月12日向全县各乡镇(街道)发放《关于开展临时用地和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措施落实情况核查的函》,要求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已审批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土地复垦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开展自查。二是及时催缴复垦保证金。累计发放催缴通知书7份,完成欠缴的复垦履约保证金收缴共计555.1505万元。
4.针对“临时用地到期未处置”问题
一是及时告知。对全县临时用地审批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发放《临时用地到期告知书》。二是加强复垦验收。实行“谁使用、谁复垦”原则,临时用地期满后所在乡镇(街道)要督促临时用地申请人做好复垦工作,并组织县农业、水利、国土等相关部门进行复垦验收。要求基层国土所积极协助乡镇(街道)做好临时用地到期复垦验收工作。
5.针对“临时用地后续监督不到位”问题
一是理顺管理机制。根据《遂昌县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临时用地批后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各基层国土所积极协助所在乡镇(街道)加强临时用地批后监管。二是强化后续监管。将临时用地使用纳入土地巡查和卫片执法检查范围,强化巡查监管,对不符合临时用地要求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规范用地。
六、机构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自行设立机构2个”问题
现已撤销自行设置的信息中心、土地收储中心办公室两个机构。
2.针对“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5人”问题
一是分类分步扎实推进整改。对现有中层干部进行全面梳理,对超编、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的干部和虚设岗位中层干部进行全面清理,结合机构改革要求和单位实际进行分类、分步整改,过渡消化超职数配备人员。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严格按照编委、组织、人事等部门设定的岗位职数,在机构改革全面完成后将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规范配备到位。
3.针对“未经审批聘用编外用工”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局编外用工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摸清单位编外用工的工作岗位、聘用形式等日常管理内容,认真梳理分析编外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审批程序。根据全局编外用工核查基本情况,坚持精干高效,依法依规原则,按方案规范执行,推动编外用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七、其他需督促整改的问题
1.针对“多列支春节慰问金0.6万元,超标准列支工会慰问经费”问题
一是立即清退超标准列支费用。组织全体职工退回超标准列支的节假日、春节慰问经费,目前已全部清退到位。二是加强工会干部业务培训。邀请县总工会专家针对经费管理、工会活动、职工疗休养等工作开展辅导培训,提升工会干部业务水平,正确行使工会职责,充分发挥工会保障职工权益的作用。
2.针对“部分工会发票支出未审批”问题
一是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完善报销流程,加强对报销流程的监管,规范做好报销各项手续。二是及时加强教育提醒。会议要求其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工会经费管理各项规定。
当前审计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继续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把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创新发展的新成效。
特此公告!
遂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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