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叉街街道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三叉街街道保安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
乙方: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4]FZJCJL[GK]*******的三叉街街道保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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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2-1 | C99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 提供守护服务、巡逻服务、安全检查、协助街道城管工作人员进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等服务内容。 | 2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守护服务、巡逻服务、安全检查、协助街道城管工作人员进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等服务内容。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柒仟叁佰陆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两年,以实际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现场提供服务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1)派遣的保安人员人数为:市容巡逻队:9人,交通协管员:2人,治安维稳巡逻员:1人,街道大楼安保门卫:3人,服务期两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标准规定,合同条款均为验收依据 2.验收条件:符合采购要求。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 ,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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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按月支付,每月初中标人提供等额发票,采购人支付上一个月的服务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或乙方指派工作人员原因发生重大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处罚。 (4)乙方应在接到书面违约整改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支付给非责任方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合同包2: 1、市容巡逻队: 1.1、人数:9(人) 1.2、工作时间要求 1.2.1、交付城管中队使用,城管中队负责考勤等日常管理。实行7*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每班次工作8小时。 1.3、服务要求:(以下内容甲方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乙方为中标人;丙方为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城管中队) 1.3.1、根据甲、丙方要求,乙方劳务指派安保人员须身体健康、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品德良好,保安人员按三班倒运转排班,确保全天24小时在岗,做好市容巡逻工作,每周7天工作制。该保安队伍应设小队长1名,由队长负责队伍日常管理,勤务安排,监督检查,生活保障以及与甲方丙方协调相关事宜。 1.3.2、乙方派遣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年龄一般应在18至35周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此前未有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4)曾经被甲方聘用,后因故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的不予聘用; (5)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1.3.3、保安公司向街道办事处提供守护服务、巡逻服务、安全检查、协助街道城管工作人员进行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等服务内容,以及维护辖区的内部安全和治安秩序,防止或减少辖区范围受到不法侵害或灾害事故的发生,协助城管队伍在安排拆迁工作中的秩序维护,服从街道城管中队的工作调配。 1.3.4、派驻的保安人员行政上、劳动关系上仍隶属乙方,接受丙方开展日常市容管理等任务,由乙方自行处理劳动或劳务纠纷等,与甲方、丙方无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发生劳动或劳务纠纷,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驻的保安队员同时应接受甲、乙、丙三方的检查和监督,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1.3.5、应对派驻保安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督察和培训,要求派驻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丙方协调处理与市容管理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入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1.3.6、乙方应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并保证被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包括: (1)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执法活动,一经发现有私自收受礼品、财物的,立即开除,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人当月服务费用;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文明执勤、规范管理,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5)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改正; (6)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 (7)完成三叉街街道办事处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1.3.7、乙方应依法负责保安人员的医社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若出现工伤事故,乙方自行处理赔偿及善后工作。乙方保安人员在按甲方、丙方指令依法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解决。 1.3.8、根据工作性质需要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备服装、鞋子、头盔、防刺背心、盾牌、警棍等相关装备。应保证派驻人员的相对稳定,除甲方要求更换,或乙方提出更换经甲方、丙方书面同意的,均不得随意调换人员。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对确实不适台继续履职的保安人员必须及时调换。 1.3.9、奖罚制度:每月被区城管局通报的市容环卫评比中,若排名位次6-9名,扣除保安队伍当月工资总额的5%,若排名位次10-12名,扣除保安队伍当月工资总额的10%;若每月被市、区督导组及街道领导通报市容问题,累计超过3次,扣除保安队伍当月工资总额的5%,超过3次的,扣除保安队伍当月工资总额的10%。2、品目号2-2、交通协管员: ★2.1、人数:2(人) 2.2、工作时间要求 2.2.1、交付区交警大队治堵管理使用,实行6*8小时工作制。 2.3、服务要求:(以下内容甲方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乙方为中标人:丙方为福州市仓山交警大队) 2.3.1、保安人员每天按8小时时间排班,每周工作6日制,确保街道交通疏导的正常秩序。 2.3.2、乙方被派遣人员保证按时到岗,由丙方安排在指 定的区域执勤。被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丙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不得实施违法违规等行为及工作方法,积极协助丙方协调处理与交通疏导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 ★2.3.3、乙方派遣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 (2)遵纪守法,熟悉交通法规,乐于奉献、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色盲、重听、口吃、纹身,身高1.70米以上,双眼裸视力良好: (3)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4)此前未有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5)曾经被甲方聘用,后因故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的不予聘用; (6)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2.3.4、派驻的保安人员行政上、劳动关系上仍隶属乙方,接受丙方开展日常市容管理等任务,由乙方自行处理劳动或劳务纠纷等,与甲方、丙方无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发生劳动或劳务纠纷,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驻的保安队员同时应接受甲、乙、丙三方的检查和监督,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2.3.5、应对派驻保安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督察和培训,要求派驻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丙方协调处理与交通秩序管理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入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2.3.6、乙方应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并保证被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包括: (1)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执法活动,一经发现有私自收受礼品、财物的,立即开除,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人当月服务费用;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文明执勤、规范管理,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交通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5)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改正; (6)协助城管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 (7)完成丙方安排的其它工作; 2.3.7、乙方应依法负责保安人员的医社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若出现工伤事故,乙方自行处理赔偿及善后工作。乙方保安人员在按甲方、丙方指令依法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解决。 2.3.8、根据工作性质需要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备服装、鞋子、头盔、防刺背心、盾牌、警棍等相关装备。应保证派驻人员的相对稳定,除甲方要求更换,或乙方提出更换经甲方、丙方书面同意的,均不得随意调换人员。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对确实不适台继续履职的保安人员必须及时调换。3、品目号2-3、治安维稳巡逻员: ★3.1、人数:1(人) 3.2、工作时间要求 3.2.1、交付火车南站派出所管理使用,实行6*8小时工作制。 3.3、服务要求:(以下内容甲方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乙方为中标人:丙方为福州市火车南站派出所) 3.3.1、保安人员每天按8小时时间排班,每周工作6日制,服从火车南站派出所安排。 3.3.2、乙方被派遣人员保证按时到岗,由丙方安排在指 定的区域执勤。协助街道在火车南站的信访维稳工作,被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丙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不得实施违法违规等行为及工作方法,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 ★3.3.3、乙方派遣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一般应在18至35周岁,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5)此前未有被用人单位辞退或开除经历; (6)曾经被甲方聘用,后因故辞职或其他原因离职的不予聘用; (7)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3.3.4、派驻的保安人员行政上、劳动关系上仍隶属乙方,接受丙方开展日常安全管理等任务,由乙方自行处理劳动或劳务纠纷等,与甲方、丙方无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发生劳动或劳务纠纷,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进驻的保安队员同时应接受甲、乙、丙三方的检查和监督,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3.3.5、应对派驻保安队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督察和培训,要求派驻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丙方协调处理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入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3.3.6、乙方应对被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并保证被派遣人员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包括: (1)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工作,不得独立进行执法活动,一经发现有私自收受礼品、财物的,立即开除,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扣除当人当月服务费用; (2)自觉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文明执勤、规范管理,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管理的法规、政策和规定; (5)对违反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文明劝导,督促改正; (6)协助丙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 (7)完成丙方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 3.3.7、乙方应依法负责保安人员的医社保、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若出现工伤事故,乙方自行处理赔偿及善后工作。乙方保安人员在按甲方、丙方指令依法执行勤务时因公发生伤亡事故,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解决。 3.3.8、根据工作性质需要乙方应为保安人员配备服装、鞋子、头盔、防刺背心、盾牌、警棍等相关装备。应保证派驻人员的相对稳定,除甲方要求更换,或乙方提出更换经甲方、丙方书面同意的,均不得随意调换人员。乙方必须按相关规定规范用工,对确实不适台继续履职的保安人员必须及时调换。4、品目号2-4、街道大楼安保门卫: ★4.1、人数:3(人) 4.2、工作时间要求 4.2.1、由综治办负责考勤和日常工作。实行7*8小时工作制,每天早上8:00-12:00、下午2:00-6:00。其中周末2天不在岗的工作时间,由街道统筹安排作为完成零星工作任务进行调配使用。 4.3、服务要求:(以下内容甲方为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乙方为中标人) 4.3.1、保安人员每天按8小时时间排班,每周工作7日制,疏导稳控来访群众,做好日常安保工作,确保办公楼正常秩序。 4.3.2、乙方被派遣人员保证按时到岗,由甲方安排在指 定的区域执勤。被派遣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履行执勤职责。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不得实施违法违规等行为及工作方法,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 4.3.3、由乙方自行处理劳动或劳务纠纷等,与甲方无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发生劳动或劳务纠纷,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4.3.4、保安人员应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管理,并问清事由,安排外来车辆到指 定位置停车。如无故不登记或强行进入,应及时阻拦,并向办公室报告。严禁闲杂人等随意出入街道办公楼。外来人员要找街道主要领导及其他领导的,保安人员必须与本人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带入办公楼。 4.3.5保安人员应对进出办公楼的来访人员进行观察,对发现可疑人员进行有效询查,对正常来访的办事人员,提供礼仪引导工作。 4.3.6、乙方保安人员的行政编制属乙方公司。乙方保安员工资、“五险一金”及福利待遇等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因与派驻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等,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保证派驻给甲方的人数正常。 4.3.7、乙方应要求派出的保安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操作,积极协助甲方协调处理与保安工作相关的事项。定期与甲方交流情况,征求意见,整改不足。因乙方派驻的人员违规操作,工作不得当,导致甲方遭受第三人主张赔偿、补偿或其他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 4.3.8、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所共同制订之各项作业标准,为甲方提供专业保安人员综合服务,并严格教育、培训和管理派驻之保安人员。遵守甲方所订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秩序,爱护甲方的财产,维护甲方良好的形象。对有违法乱纪或违反各项规定的乙方员工,乙方须予以严肃处理。 4.3.9、每月至少一次指派高层管理人员到甲方管理区域内检查承包范围内的保安人员的工作情况,并积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征询意见、加强沟通,不断提高服务品质。 4.3.10、乙方公司派驻甲方项目现场的所有保安人员,必须统一办理工作证,向甲方提交所有人员的身份证等其他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工作时间必须统一身着工作服佩带工作证,着装整齐有序,并在工作时间内不随意离开其工作岗位。 4.3.11、乙方应积极听取甲方对保安人员工作的意见,认真配合并完成其他特殊工作事项。如遇台风、水浸等意外情况,有义务在甲方的统一指挥下安排派驻的保安人员参加抢险工作。 4.3.12、为有利于被派遣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乙方可适当调整被派遣人员,但必须是保证合同的履行和事前经甲方同意的前提下进行。被派遣人员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人泄露甲方的工作秘密。 4.3.13、合同期未满,乙方人员因事因请假或离职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应当日派员顶替,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每人每日双倍工资赔偿给甲方:若因乙方派驻人员不称职,甲方要求调换,乙方无条件在三日内予以安排调换,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每人每日双倍工资赔偿给甲方。 4.3.14、乙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人员统一购买集体人身意外保险,被派遣人员在执勤中,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其医药费、抚恤金等费用由乙方协调保险公司按规定理赔,被派遣人员因伤、残、亡的开支超出保险理赔的部分,由乙方解决。被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违反规定或因个人行为而导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及下班期间受伤、致残或死亡,一切费用除保险公司理赔外,其余部分由乙方处理。 ★4.3.15、乙方派遣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掌握一定防卫和擒拿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遵纪守法,团结协作,良好的亲和力,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 | 乙方: | 福州鹰卫保安有限公司 |
住所: | 仓山区三高路152号海通广场1号楼9层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0号海峡西岸物流商贸城二期8号楼112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任天俤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陈庚忠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8*****04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仓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37127 |
签订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三叉街街道办事处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04日
标签: 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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