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站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监测仪器中标结果
特色站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监测仪器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乙方: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HW[GK]*******的特色站及实验室能力建设监测仪器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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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 其他分析仪器 | 研究级超高性能全自动气体吸附仪(全自动热脱附仪) | 英国MARKES | 1(套) | 418500 | 418500 | 进口 | TD100-xr | 无 |
1-2 | A******** 其他分析仪器 | 真空箱气袋采样器 | 青岛众瑞 | 1(台) | 35000 | 35000 | 国内 | ZR-3730 | 无 |
1-3 | A******** 其他分析仪器 | VOCs采样器 | 青岛众瑞 | 1(套) | 30000 | 30000 | 国内 | ZR-3713 | 无 |
1-4 | A******** 其他分析仪器 | 色谱柱等耗材 | 岛津GL | 1(批) | 28900 | 28900 | 国内 | R227-36005-02等 | 无 |
1-5 | A******** 其他分析仪器 | 纯水机 | 四川沃特浦 | 1(台) | 27900 | 27900 | 国内 | WP-UP-YJ-20S | 无 |
1-6 | A********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实验室洗瓶机 | 天津语瓶 | 1(台) | 175000 | 175000 | 国内 | Q720 | 无 |
1-7 | A******** 其他分析仪器 | 紫外测油仪 | 上海昂林 | 1(台) | 148900 | 148900 | 国内 | OL1040 | 无 |
1-8 | A******** 其他分析仪器 | 流动注射分析仪 | 北京宝德 | 1(套) | ******* | ******* | 国内 | BDFIA-8000 | 无 |
1-9 | A******** 其他分析仪器 | 多组气体应急分析仪检测器 | 万安迪 | 1(套) | 49300 | 49300 | 国内 | GASTiger6000 | 无 |
1-10 | A******** 其他分析仪器 | 酸雨采样器 | 青岛崂应 | 2(台) | 29950 | 59900 | 国内 | 5020 | 无 |
1-11 | A******** 其他分析仪器 | 全自动凯氏定氮仪(离子色谱仪) | 瑞士万通 | 1(台) | 597600 | 597600 | 进口 | 930 | 无 |
1-12 | A******** 其他分析仪器 | 酸化吹气装置 | 青岛聚创 | 1(台) | 59900 | 59900 | 国内 | JC-GGC600(S) | 无 |
1-13 | A******** 其他分析仪器 | 浊度计 | WTW | 2(台) | 12350 | 24700 | 国内 | Turb430IR/Turb430T | 无 |
1-14 | A******** 其他分析仪器 | COD快速测定仪 | 连华 | 1(台) | 16000 | 16000 | 国内 | 5B-3C(V8) | 无 |
1-15 | A******** 其他分析仪器 | 程控定量封口机 | 立科 | 1(台) | 39700 | 39700 | 国内 | LK-2010 | 无 |
1-16 | A******** 其他分析仪器 | 除湿机 | 德业 | 2(台) | 4150 | 8300 | 国内 | DYD-T22A3 | 无 |
1-17 | A******** 其他分析仪器 | 空盒气压表 | 远中 | 4(台) | 1100 | 4400 | 国内 | DYM3 | 无 |
1-18 | A******** 其他分析仪器 | 高压灭菌锅 | 上海博迅 | 1(台) | 5000 | 5000 | 国内 | YXQ-50A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贰佰玖拾万零伍仟元整元(¥*******.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市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设备名称:全自动热脱附仪;数量:1套;性能要求:主要应用于吸附管的热脱附;品牌型号:英国MARKES TD100-xr。 5.2设备名称:真空箱气袋采样器;数量:1台;性能要求:用气袋法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及环境空气中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及其它适合气袋法采集的有毒有害气体;品牌型号:青岛众瑞ZR-3730。 5.3设备名称:VOCs采样器;数量:1套;性能要求:双路VOCs采样器 采用吸附管采样法和其它固相吸附法,既能对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中的 VOCs 进行固相吸附法采样,又能对环境空气、室内空气中的 SO2、NOx 等各种环境污染气体成分进行溶液吸收法采样,适用于多工况多气体采样,可供环保部门用于各种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中 VOCs 的采样以及气态物质常规或应急监测;品牌型号:青岛众瑞ZR-3713。 5.4设备名称:色谱柱等耗材;数量:1批;性能要求:色谱柱,用于GCMS挥发性有机物分析,100%甲基聚硅氧烷毛细柱、柱长60米;品牌型号:岛津GLR227-36005-02等。 5.5设备名称:纯水机;数量:1台;性能要求:系统可同时产出三种水质,分别为RO纯水,二级纯水和UP超纯水;品牌型号:四川沃特浦WP-UP-YJ-20S。 5.6设备名称:全自动实验室洗瓶机;数量:1台;性能要求:仪器采用顶部供水中央分水方式为清洗篮架供水,清洗篮架采用中心等分,保障每一根水管内的压力均匀一致,保证清洗结果均一性;品牌型号:天津语瓶Q720。 5.7设备名称:紫外测油仪;数量:1台;性能要求:连续测量水中石油类,主机需自带2根硅酸镁柱,可自动切换;品牌型号:上海昂林OL1040。 5.8设备名称:流动注射分析仪;数量:1套;性能要求:用于测定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环境水中的挥发酚、(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可溶性硫化物、氨氮、总磷、总氮等。符合HJ666-2013、HJ668-2013、HJ671-2013、HJ 823-2017、HJ 824-2017、HJ 825-2017 、HJ 826-2017标准;品牌型号:北京宝德BDFIA-8000。 5.9设备名称:多组气体应急分析仪检测器;数量:1套;性能要求:产品主要性能需符合GB12358-2006、HG/T1172-2007、JJG915-2008、JJG631-2004、JJF(新)20-2018、GB15322.3-2003、JJG693-2011、JJG365-2008、JJF1172-2007;品牌型号:万安迪GASTiger6000。 5.10设备名称:酸雨采样器;数量:2台;性能要求:适用于大气降水的常规监测,有灵敏度高的感雨传感器,智能干湿沉降采集、储存、测量功能,应用当前计算机、感雨传感器、雨量计及新材料等领域的高新技术;品牌型号:青岛崂应5020。 5.11设备名称:离子色谱仪;数量:1台;性能要求:适用于环境样品中常见无机阴离子、无机阳离子分析分析;品牌型号:瑞士万通930。 5.12设备名称:酸化吹气装置;数量:1台;性能要求:符合《GB/T 16489-1996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兰分光光度法》和《HJ/T 60-2000 水质硫化物的测定 定量法》。满足水质硫化物测定的样品前处理需要。适用于地面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硫化物的测定;品牌型号:青岛聚创JC-GGC600(S)。 5.13设备名称:浊度计;数量:2台;性能要求:860 nm±30 nm(LED 光源)和400 nm~600 nm(钨灯)浊度计各1台;品牌型号:WTW Turb430IR/Turb430T。 5.14设备名称:COD快速测定仪;数量:1台;性能要求:依据国家法规《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HJ/T 399-2007)》和《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设计制造;品牌型号:连华5B-3C(V8)。 5.15设备名称:程控定量封口机;数量:1台;性能要求:适用于GB5750-2006 酶底物法检测水质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粪大肠菌群的检测;品牌型号:立科LK-2010。 5.16设备名称:除湿机;数量:2台;性能要求:适用面积50-100㎡ ;品牌型号:德业DYD-T22A3。 5.17设备名称:空盒气压表;数量:4台;性能要求:测量范围800-1060hpa(MPa);品牌型号:远中DYM3。 5.18设备名称:高压灭菌锅;数量:1台;性能要求:操作系统采用先进的微机自动处理技术,灭菌运行过程实行微机自动控制,操控台上的液晶显示窗显示整个灭菌动态和功能运行情况,产品主要部件采用不锈钢材料精制而成,灭菌指标达到国家医用手术级标准;品牌型号:上海博迅YXQ-50A。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货物质量要求 乙方提供质量合格货物,如发现“三无产品”(即在设备上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标牌)、翻新或以次充好的产品,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 (2)验收依据 验收以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为依据。 (3)验收程序 (3.1)货物数量验收: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 (3.2)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乙方自验收合格后,由甲方验收组会同乙方进行交货检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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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30 | 合同签订后预付30% | |
2 | 60 | 验收合格后支付60% | |
3 | 10 | 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1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本项目履约完成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乙方若无故延期交货,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0.4、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6、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7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乙方保证招标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赔偿该损失。 10.8若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商品的,乙方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乙方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整体项目及产品壹年免费保修期(离子色谱仪的阴离子化学抑制器提供壹拾年免费保修期),保修期内免费上门服务。 14.2质保期内需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4.3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为1小时以内,24小时内修复使用;若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相应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14.4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提供优质服务,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并只收取成本费(包括零配件)。 14.5乙方负责对采购人提供有关系统设备(软件)功能、安装、操作、设计、维护等方面的现场培训(培训资料每人一套),使其具备熟练地使用设备、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熟练维护设备的能力,能指导采购人其他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4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 乙方: | 厦门联信诚有限公司 |
住所: | 长乐市航城街道朝阳北路 | 住所: | 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31号联发大厦三层301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黄龙斌 | |
联系方法: | 136*****836 | 联系方法: | 186*****76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0911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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