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的为准。承包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承包人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金额(大写):贰佰陆拾贰万捌仟贰佰壹拾伍元(小写)¥:*******.06元;本项目中标金额不作为总价包干依据,最终结算价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财评【2020】1号)文件精神,以有资质的造价单位审计为准。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供应商遗漏谈判文件所列工程量清单内容,均由成交人自负,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及验收:
按安装工程进度付款。项目安装完毕付至合同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70%。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财评[2020]1号)文件精神,待有资质的造价单位审计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剩余的3%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每次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前,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长沙市地方税务局的正式发票。在发包人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并按审核金额拨付工程进度款。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当本工程全部施工完工、承包人在 30 个工作日内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待发包人、监理人将竣工资料检查合格后,移交施工总承包单位归档。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
其他说明:1、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按签约合同价的的1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银行履约担保,履约担保文件列入本合同附件。工程完工后20天内退还履约保函。承包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银行履约保函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的10%。
2、履约担保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当期义务的,发包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担保人提交要求履行担保义务的书面通知。承包人由于自身原因没有履行施工承包合同当期义务时,由担保人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履行保证责任。
(1)向承包人提供资金、设备和技术援助,使其能继续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义务;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直接接管该项工程或者另觅经发包人同意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其他承包人,继续履行施工合同承包义务,发包人仍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原合同范围内增加的工程价款由担保人在保证额度内代为支付;
(3)按照履约担保的约定,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3、承包人缺陷责任期保修履约担保
4、施工承包合同担保的变更和担保期限的延长
(1)工程建设期间发生包括索赔因素在内的工程价款增减的,原担保不能保证施工合同继续履行时,承发包双方均有权要求对方出具新的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担保。
(2)发承包人均应确保担保有效期符合工期合理顺延和缺陷责任期延长的要求,如工期顺延或缺陷责任期延长,双方应在原担保有效期前办理延长担保有效期。如一方未办理担保有效期的延长,另一方可以采取停止支付或停止施工等措施,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的责任。
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4.付款人: 长沙市中心医院 通过单位自行支付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常学义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双方签章后生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
长沙签订。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履约保证金后生效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十三、其他条款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向长沙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甲方长沙市中心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起诉。
发包人(全称): | 长沙市中心医院(公章) | 承包人(全称): | 长沙广大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公章)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 地址: | 车站北路万象新天5栋20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