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JCG-DY-********0091-1 采购人(全称):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广(湖南)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政务服务中心增补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XJCG-********009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1 | 政务服务中心增补办公场地租赁项目 | 房屋租赁服务 | 增补租赁中广中心东侧二层300平方米。 | 项 | 1 | 531000 | 合计金额小写: 531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叁万壹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 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租赁 | 中广中心(国际研发中心三期十二栋)二层208室部分 | 300㎡ | 88.5/月·㎡ | 20月 | 531000 | 以实际租赁时间开始计算租金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9-24 ——2022-04-30 3.2 履行地点:岳麓区梅溪湖路56号创智园12栋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将位于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中广中心(国际研发中心三期十二栋)二层约300㎡出租给甲方,作为政务服务中心新的办公场所,租期20个月。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295元,说明:预付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1月30日租金;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9300元,说明:租金按每6个月预付一次;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59300元,说明:租金按每6个月预付一次;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2750元,说明:租金按每5个月预付一次,以最后一笔付款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五凌路支行(中广(湖南)置业有限公司:****************8888)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须保证自合同起租日开始,甲方租赁房屋内的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通讯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始终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乙方保证租赁给甲方的物业建筑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租赁期内,在非采购人人为损坏的前提下,乙方负有对甲方承租物业、影响甲方办公及进出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义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验收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需对甲方拟租区域进行简单装修,包括大厅及办公室的地面、墙面等,以及大厅的门头外墙施工;并开通空调、水、电、气、网络等(甲方或政务服务中心明确提出不需要部分的除外); 2、本项目的租赁期开始时间以实际交付时间为准,交付时需满足进场装修的条件。 3、除不可抗力以外,乙方须保证自合同起租日开始,甲方租赁房屋内的水、电、照明、空调、电梯、通讯等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始终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4、乙方保证租赁给甲方的物业建筑及设施设备状况良好,租赁期内,在非人为损坏的前提下,乙方负有对甲方承租物业、影响甲方办公及进出的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的义务。 5、甲方有权使用园区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6、对乙方工作人员或雇佣人员在为甲方提供服务过程中遭受的任何损失,除甲方有过错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7、租赁房屋的租金按每6个月预付一次。 8.乙方须履行国家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法定义务。 7.违约责任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含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退还未履行合同的相关费用。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甲方出具本合同约定的发票,因乙方交付甲方发票导致甲方付款延迟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章后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乙方拥有该租赁物业的合法使用权,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保证甲方在合同周期内正常使用,租赁物业内除甲方原因导致的纠纷外,一切的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2、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继续该租赁物业,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同到期后,甲方享有优先续签的权利。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甲方所在地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即时生效。本合同一式5份,双方各执2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麓景路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850号 | 地址: | 阳明山庄13栋50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