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预中标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预中标公告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公开招标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LPPPCG-202006
二、项目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建设PPP项目
三、预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北青厚泽投资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7层704-11号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唐勇
中标金额:
年投资收益率 (运营绩效服务费对应的合理利润率)(%) | 6.9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4.1、项目概况:
(1)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2)所属行业:医疗卫生行业;
(3)建设规模:
山医大二院南院建设规模为1500张病床,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新建主体医疗楼1栋,建筑面积198385平方米,地上17层,地下2层(设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建筑高度73.55米,框架/框剪结构。主要包括:医技、门急诊、住院及附属功能用房等。
②新建行政科研公寓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44055平方米,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39.6米,框架/框剪结构。主要包括:行政、科研、学术交流、学生宿舍、职工公寓及附属功能房等。
③新建污水处理站1025平方米,锅炉房890平方米。
④配套建设区内外管网、道路、景观等全部附属工程。
项目总用地面积192913.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9530平方米。其中北区(综合医疗区)198360平方米,南区(医学继续教育区、医学科研转化中心以及行政办公区)51170平方米。
4.2项目总投资
根据省政府批复的PPP实施方案,本项目总投资236007万元。
4.3合作范围
(1)采用PPP模式,具体以“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运作,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
(2)项目总投资236007.00万元,包括权益性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47201.40万元,债务性资本(项目公司融资)188805.60万元。
由政府出资代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和中标社会资本按20%:80%比例、以现金形式全额实缴。债务性资本由项目公司按项目进度要求独立完成。
(3)项目公司负责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除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以外的所有建设内容)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运营维护。
(4)核心诊疗业务由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负责运营,社会资本方负责非核心诊疗业务的运营。
(5)项目合作期限满后,项目公司将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无偿移交给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项目公司应确保移交的本项目相关资产设施等保持完好及正常使用状态。
4.4项目合作期
合作期为25年(自项目PPP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开始)。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3年。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皓邵建华卢霞畅建明刘红枝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6日至2020年11月12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五一路38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246号怡丰商务1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雷张文慧
电话:****-*******
九、附件
1.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备忘录。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建设PPP项目采购结果确认
谈判备忘录
一、会议时间:2020年8月19日
二、会议地点:太原市五一路382号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一号楼一号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政府方:
山西省财政厅:孙向荣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王海秀
山西省司法厅:宋建中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李保赵斌张秀卿王瑛桂增玉张进赵长青
董红霖原大江
律师团队: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汪忠杨振兴
PPP咨询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闫星
PPP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安静
社会资本方:
北京北青厚泽投资有限公司:牛晨梁辰任智健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南院区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于2020年7月27日完成潜在社会资本公开招标文件评定工作,评选出排名第一的社会资本为北京北青厚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社会资本”)。本项目组建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组(以下简称“谈判工作组”)由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司法厅、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组成。谈判工作组与社会资本于2020年8月19日举行了采购结果确认谈判。
采购结果确认如下:
一、关于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的确认
年投资收益率 (运营绩效服务费对应的合理利润率)(%) | 6.98 |
二、《招标文件》中实施要求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 招标文件页码、位置 | 原条款内容 | 各方一致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 |
1 | 无 | 无 | 无 |
三、《PPP项目合同》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页码 | 原条款内容 | 谈判确定修改后条款内容 |
1 | 第3条 3.1(7) | 12 | 原文中(4)缺失 | (5)、(6)、(7)款序号修改为(4)、(5)、(6) 补充“(7)不存在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由甲方作为一方签署、并可能对本项目或乙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合同、协议和任何未决或即将进行的诉讼”。 |
2 | 第3条 3.2,(1) | 12 | 乙方为一家为本协议约定项目实施之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为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
3 | 第4条合同生效前提条件与豁免 | 13 | 条款名称合同生效前提条件与豁免 | 修改为“合同生效前提条件” |
4 | 第4条 4.1.2、4.1.3 | 13 | 2、项目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乙方应当将融资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甲方,以向甲方证明本项目建设所需融资已经全部准备完毕。 上述融资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乙方公章,甲方有权查阅原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3、项目公司成立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了建设期履约保函。 | 删除 |
5 | 第4条 4.2、4.3 | 13 | 4.2前提条件的满足与豁免 1、各方责任 上述4.1条款第1项规定的前提条件由甲方负责满足,第2、3项规定的前提条件由乙方负责满足。 2、责任豁免 前提条件可以被豁免,但只有负责满足该前提条件的一方的相对方拥有该豁免权利。 前提条件被豁免时负责满足该前提条件的一方应取得相对方出具的书面豁免文件。 4.3法律后果 1、合同终止 如果前提条件未满足,并且拥有豁免权利的合同方未同意豁免或延长期限,则该合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由于未满足前提条件而导致合同终止,除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在合同终止后仍属有效的条款外,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将终止。 2、责任承担 (1)提取保函。 如因乙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满足前提条件,且未获得该前提条件的豁免文件时,视为乙方存在过错,甲方有权提取投资人履约保 函项下的金额或相当于该保函项下金额的货币并发出终止本合同的通知。 (2)经济赔偿 如因甲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满足其应当满足的前提条件而导致合同终止的,视为甲方存在过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退还投资人履约保函并主张相当于该保函项下金额的经济赔偿。 | 删除 |
6 | 6.2 | 16 | 增加(1)(2)其后序号相应修改 | 增加:指派南院院长,南院实行院长负责制。负责除南院自聘、项目公司提名以外的人员派驻和招聘。 |
7 | 6.2(3) | 17 | (3)有权制定绩效评价目标和指标体系 | 有权制定绩效评价目标和指标体系,联合财政厅、卫健委等部门对项目公司进行绩效考核。 |
8 | 7.4(1) | 20 | (1)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接受和配合政府方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监督、管理。 | (1)乙方应始终遵守所有的适用法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接受和配合政府方相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的全过程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 |
9 | 7.4(4) | 20 | (4)协助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完成项目融资。对项目公司融资承担连带责任。 | (4)协助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对项目公司融资承担连带责任。项目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乙方应当将融资文件的复印件提交甲方,以向甲方证明本项目建设所需融资已经全部准备完毕。上述融资文件复印件应当加盖乙方公章,甲方有权查阅原件,真实性由乙方负责。 |
10 | 8.3(2)2) | 25 | 非核心诊疗业务包括商业运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供应链、物业及停车服务等服务。 | 非核心诊疗业务包括大后勤运营管理和供应链业务。大后勤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停车场,食堂,保洁消毒,保安,锅炉,电梯运送,水电暖气,设施维修,机电、设备(专用医疗设备以外)维修等。供应链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耗材、设备、办公用品供应链等业务。 |
11 | 8.3 | 25 | 项目公司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独家运营权或其任何部分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为本项目融资的目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以项目公司股权、本项目的收益权进行担保融资。 | 项目公司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独家运营权授予其他任何第三方。为本项目融资的目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以项目公司股权、本项目的收益权进行担保融资。 |
12 | 8.6 | 26 | 8.6本项目资产权属 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形成的资产,归甲方所有。 | 8.6本项目资产权属 本项目建设期内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以及运营期内因更新重置形成的资产以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
13 | 11.5、11.5.1 | 28 | 11.5建设履约保证 11.5.1建设履约保证的提供 …… 原文无。 | 11.5建设履约保函 11.5.1建设履约保函的提供 …… 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提供建设期履约保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4000万元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
14 | 12.1第三自然段 | 32 | 项目投资由项目公司全部承担,社会资本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依工程建设进度由项目公司自行控制。总投资额的认定以政府审核部门或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的数额为准。 | 项目投资由项目公司全部承担,社会资本承担连带责任。本项目的具体投资计划依工程建设进度由项目公司自行控制。双方共同委托全过程造价跟踪审核单位进行造价控制,总投资额的认定以政府审核部门或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最终审定的数额为准。 |
15 | 14.3(1) | 34 | (1)经甲方同意,有权以本项目运营收益权、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 (1)经甲方同意,项目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后,有权以本项目运营收益权、股权质押进行融资。 |
16 | 25.1(1) | 40 | 本工程项目开工时间不迟于2020年月日(实际开工时间以项目公司书面通知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日期为准)本工程项目有效建设工期为24个月(由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至项目交工之日止,不含过程中非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停工、民扰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时间)。项目公司应根据本项目需要,按照最终确定的工程建设计划的进度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 本工程项目有效建设工期为24个月(由在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至项目交工之日止,不含过程中非项目公司原因造成的停工、民扰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时间)。项目公司应根据本项目需要,按照最终确定的工程建设计划的进度并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
17 | 37.2(1) | 50 | 非核心诊疗业务包括商业运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供应链、物业及停车服务等服务。 | 非核心诊疗业务包括大后勤运营管理和供应链业务。大后勤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停车场,食堂,保洁消毒,保安,锅炉,电梯运送,水电暖气,设施维修,机电、设备(专用医疗设备以外)维修等。供应链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耗材、设备、办公用品供应链等业务。 |
18 | 38.3第二自然段 | 51 | 必须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标和挂网品种,禁止网外采购。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之日起供货,急救药品或耗材必须在3小时(不分法定公休或节假日)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或耗材需在24小时配送到位。 |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中标和挂网品种,禁止网外采购。乙方应自确认甲方订单之日起供货,急救药品或耗材必须在3小时(不分法定公休或节假日)内配送到位,一般药品或耗材需在24小时配送到位。南院按照招标价进行支付,乙方在甲方或南院监督下负责采购的具体相关流程,并保证南院支付的价格不能超过招标定价。 |
19 | 38.4.1 | 51 | 在整个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承担管理、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的费用和风险; | 删除 |
20 | 46.3.1 | 60 | 所有项目设施(含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满足正常提供医疗服务要求且处于良好运营状况,即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外观整洁,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所有医疗设备、通用设备工况良好,满足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情况下,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设备在不再维修的情况下,可以至少正常运营2年以上。 | 所有项目设施(含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满足正常提供医疗服务要求且处于良好运营状况,即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外观整洁,设施完好,结构无损坏;所有医疗设备、通用设备工况良好,满足性能工艺参数要求情况下,设备完好率达到98%以上,设备在不再维修的情况下,可以至少正常运营5年以上。 |
21 | 49.4,(2) | 66 |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日期:经甲方组织绩效评价合格,并报山西省财政厅审核确定后,列入预算,按程序支付。 | 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支付方式:甲方按照预算编制程序和要求将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报请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纳入山西省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草案,并经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个月内完成支付。 |
22 | 49.5 | 66 | 南院付费根据南院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南院经营必需资金后统筹安排。 (2)南院付费支付周期:每年支付一次。 | (1)南院付费根据南院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南院经营必需资金后统筹安排。 (2)南院付费支付周期:每年【6】月【30】日之前支付。 |
23 | 49.6(1)2) | 68 | 设计图纸的变更由项目公司会同实施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论证其合理性,并签字盖章后,由监理单位向项目公司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包括变更目的、范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进度、技术要求等内容,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作为结算基础资料;现场签证部分以政府方、项目公司、承包人、监理单位四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签证单作为结算基础资料。 | 设计图纸的变更由项目公司会同实施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论证其合理性,并签字盖章后,由监理单位向项目公司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包括变更目的、范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进度、技术要求等内容,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作为结算基础资料;现场签证部分以项目公司、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的签证单作为结算基础资料。 |
24 | 49.7 | 71 | 原条款无 | 增加49.7项目回报收入风险:项目回报财务数据为测算得出,仅作为参考,不得作为最终支付依据。乙方的所有营业收入风险由乙方承担,甲方及南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乙方在运营期内每年有多少收入,都与甲方及南院无关,不得影响甲方及南院的正常经营,否则每影响一日,支付1万元违约金。 |
25 | 第51条 | 71 | 如项目公司未按照约定进行财务管理并提交报告,在通知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整。 | 如项目公司未按照约定进行财务管理并提交报告,在通知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应每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整。 |
26 | 53.5 | 78 | 定期考核以一年为单位开展,每次的考核日期由实施机构自行确定,可不设固定考核时间节点,实施机构需提前48小时通知项目公司开始考核的时间,并应在7日内完成。日常考核和抽检抽查计入考核所在时间段的定期考核成绩内,以两次定期考核平均分作为当年考核成绩。 | 定期考核以一年为单位开展,每次的考核日期由实施机构自行确定,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完成,实施机构需提前48小时通知项目公司开始考核的时间,并应在7日内完成。日常考核和抽检抽查计入考核所在时间段的定期考核成绩内,以当年考核分数作为当年考核成绩。 |
27 | 59.1 | 83 | 原文无 | 补充(2)项目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未完成融资交割; 以下各款序号依次修改。 |
28 | 第61条 | 87 | 5)建设期政府方违约解除时,项目公司的损失(以实际已投资为基数,按【】的年利润率计算至付费期满,此项定义为D; 6)运营期甲方违约解除时,项目公司的预期损失,以剩余的待偿还投资本金为基数,按【】的年利润率计算至付费期满,此项定义为E; | 5)建设期政府方违约解除时,项目公司的损失(以实际已投资为基数,按【6.98%】的年利润率计算至付费期满,此项定义为D; 6)运营期甲方违约解除时,项目公司的预期损失,以剩余的待偿还投资本金为基数,按【6.98%】的年利润率计算至付费期满,此项定义为E; |
29 | 65.3.1 | 90 | 原文无 | 补充: (1)未完成融资交割 项目公司成立后未能在3个月内完成融资交割,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4000万元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以下各款序号依次修改。 |
四、《股东投资协议》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页码 | 原条款内容 | 谈判确定修改后条款内容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五、《项目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的修改
序号 | 条款号 | 页码 | 原条款内容 | 谈判确定修改后条款内容 |
1 | 无 | 无 | 无 | 无 |
本备忘录一式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
政府方: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司法厅:
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律师团队:
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
PPP咨询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PPP采购代理机构: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方:
北京北青厚泽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山西中量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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