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6-2018-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6-2018-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根据慈审审报〔2019〕7号审计报告,我单位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积极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已整改情况

(一)关于招商引资政策兑现方面的问题。

1、审计报告反映未向宁波提赛藤飞科技有限公司收取项目建设保证金及延期开工违约金,审计提出高新区应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保证金相关制度,切实防范风险;应对企业未能及时开工建设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并做出处理。针对此问题我单位整改如下:因政策因素,该项目未收取项目建设保证金;在竞得用地后,建设前期投资方之间即发生分歧矛盾,经多次协调未果,项目处于实质性停滞状态。高新区对该项目处理方案提交市第三十次产业建设服务管理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议,会议同意高新区汇报方案,免除延期开工违约金,并要求按汇报方案处置好与原项目投资方的投资合作关系。

2、审计报告反映落户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不规范,补助政策未适时调整,向尚未开工企业支付补助款。审计提出高新区应根据当前园区现状,适时调整或取消该补助政策,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目前,我单位已取消落户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二)关于资产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审计反映漏收厂房租金9.6万元。审计提出高新区应加强房租收入内部管理,做到相互牵制,应收尽收。我单位已于去年收缴漏收厂房租金,相关科室已建立动态台账,定期核对厂房租金收缴情况。

2、审计反映征地款长期未结算。审计提出高新区应抓紧与宗汉街道结算,并形成定期结算机制。我单位已多次对接各街道完成部分历年征地款结算;多次与宗汉街道召开宗汉片征地工作会议,就该片区征地的政策、补偿费、范围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后续将根据会议纪要做好结算工作。

3、审计反映工程管理软件长期闲置。审计提出高新区应充分论证采购设施设备的必要性,对投入的设施设备要合理、有效地利用。目前,我单位已重新启用工程管理软件。今后将充分论证采购设施设备的必要性,保证投入设施设备合理、高效利用。

(三)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审计反映公租房实际分配落实对象与政策要求不符。审计提出高新区应对公租房分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出租对象分配落实到个人。我单位已对公租房入住人员再一次实地调查、整理、更新。对原登记人员已离职公租房空置或人员已经替换入住的现象,按照最近一次再次分房标准,对企业确实有需要并满足学历本科、中层及以上职务、中级职称及以上技术人员、做出重大贡献者等条件之一的进行同等替换。

2、审计反映公租房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审计提出建立公租房动态管理基础台帐,收取设备押金。我单位已落实专人整理归档公租房分配相关资料,已建立公租房分配、入住、租金收取等情况基础台账,聘请物业公司并加装人脸识别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将押金调整为水、电、基础设备等三部分内容。

3、审计反映公租房管理分配实施方案有待进一步完善。审计提出进一步完善分配实施方案、管理细则、操作规程等。因本轮公租房分配未充分考虑人才流动性,我单位将在下轮公租房分配时对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方案将明确各户型入住条件、城区有房对象是否可租等内容。

(四)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1、审计反映招商经费支出不够规范。审计提出高新区应制订招商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规范支出行为,完善支出相关手续。我单位已制订出台《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财务管理制度》(慈高新管〔2019〕24号),明确日常经费、公务接待、差旅报销、公议费、培训费、交通费、因公出国经费、工程款支付、工资及福利费用等经费报销规定和审批程序。

2、审计反映公务车使用管理不到位。审计提出应修订完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加强日常费用控制。我单位印制了出车审批单,对公务用车按一车一用实行审批;按谁管理谁确认的原则,由相关科室落实车辆费用审核确认;外借车辆已收回。

3、审计反映慈溪日报社连续三年未完成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审计提出应督促慈溪日报社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实无法履行或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及时调整合同或按实际履行情况付款。我单位与慈溪日报社在新一轮的服务内容上进行了适当调整,在费用不变的提前下,增加了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下步将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考核,督促慈溪日报社履行约定义务,加强合作宣传内容的保存,确保完成协议约定。

4、审计反映部分宣传制作未经政府采购长期定点合作、且个别费用真实性难以核实。审计提出应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宣传活动应完整保存相关资料,确保活动真实、规范。我单位将加强宣传活动资料的保存,对费用报销时需提供宣传活动相关证明材料。对除承办市政府重大活动应急工作外的其他限额以上的服务按照慈溪市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执行,对限额以下零星采购按小额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5、审计反映食堂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审计提出应加强食堂经费管理,按实拨付食堂资金,落实用餐收费制度, 建立食堂物资采购、验收、保管、登记制度,完善内部牵制。我单位已于2020年1月起,食堂经费按在岗人员实际工作天数划拨(不包括物业人员)。同时,向物业人员收取50元/月/人的就餐费用。加强食堂物资采购管理和内部牵制,食堂所有物资采购须由采购人、物业负责人、管委会后勤管理人员审核签字。

6、审计反映多拨付宗汉街道社区保安人员工资。审计提出应及时与宗汉街道结算,收回多付的资金。我单位已多次与宗汉街道相关部门对接结算,已收回多拨付社区保安人员工资439272.1元。

(五)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

审计反映高新区滨江路建设工程一期、二期将建设工程拆分为两个标段招标,规避进入市公共资源中心交易。审计提出今后应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我单位为保证工程工期和满足引进项目洁净车间对环境要求,分段实施工程建设。在今后工作中,确保不发生肢解发包,科学安排前期工作推进,按要求实施工程招投标,招标领导小组做好监督工作。


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1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财务收支 财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