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9〕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760.718m,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两侧绿化带各退让15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监理范围和内容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6168.4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40%,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即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中标费率(中标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86.55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主干道的施工监理项目,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主干道的施工监理项目,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信息登记(以网页截图为准);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闽建建[2019]4号文和闽建建[2019]6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下同)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监理工程师被纳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文明施工黑名单”的,“黑名单”管理期间不得承接新的任务;③投标人须提供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书(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承诺),格式自拟。。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3日08时00分00秒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p://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1月5日12:00:00时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保函形式;③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s://ggzyfw.fujian.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邮编:363007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蓝田开发区檀林路42号A栋2楼,邮编:363007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
网址:h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西溪亲水公园内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
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
修改与补充通知
一、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2.6条款(P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00日历天”修改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00日历天”,招标文件内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此修改。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6项(P14)补充: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视为投标文件雷同,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存储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存储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8项(P22)补充以下内容:
11.16根据闽建筑〔2020〕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规定:
11.16.1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
(2)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提供的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投标保证金。
11.16.2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招标人应当不予退还。所涉及的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招标人按照投标保函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金融机构不配合招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应予以曝光并将信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社会公开。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与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与补充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修改与补充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修改与补充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0日
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
修改通知02
一、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43项(P17)“缴交时间: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缴交......。”修改为“缴交时间: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历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招标文件内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此修改。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9.1(P80)“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应在监理服务期满后七天内返还”修改为“退还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申请支付手续后14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若采用保函时,于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凭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招标文件内涉及此项内容的均做此修改。
注:
①、招标文件与本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本修改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若有需要的,可在截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本修改通知的书面材料。
③、投标人应在截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④、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次修改通知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小港南路(护吉路-江滨路)道路工程监理
招 标 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漳州市蓝田经济开发区龙祥北路招商楼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工程交易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建设规模: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760.718m,道路红线宽度40米,两侧绿化带各退让15米。主要建设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设施。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6日北京时间08:30时
中标候选人:广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暂定为86.55万元;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40%,以经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为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的计费基数[即实际的监理服务费金额=财政审核确定的建安工程结算总价×1.40%(监理服务费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予调整)]。
总监理工程师:何忠敏证书编号:********
投标人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
序号 | 工程名称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环城南路道路建设工程 | 何忠敏 |
2 | 流水洞街道路建设工程 | / |
3 | 泓皓路道路建设工程 | / |
4 | 武夷大道力马艺画至站前桥改造工程 | / |
监理服务期限: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400日历天。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不予调整;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包含在监理服务费内。)
质 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情况说明:成都交大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已超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资格审查不通过。筑力(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限为500天,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中响应性评审标准第2.3条款的要求,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评审专家: 游修勋、林文锋、罗燕杰、黄作飞、唐小波
监督部门: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上述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予以公示。
注:根据闽发改规【2018】444号文规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中标结果公示时间:2020 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9日。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标签: 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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