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静脉血栓防治设备主机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第2次公告
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静脉血栓防治设备主机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第2次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静脉血栓防治设备主机及配套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第2次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乐山市人民医院静脉血栓防治设备主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第1包:成都塞力斯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8栋1单元20层200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中标标的名称:静脉血栓防治设备主机及配套系统;制造商家: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格型号:AirPro-6000;数量:1;单价:311.8万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李新华(评标委员会组长)、邓晓琴、苏芳荣、吴云均、李凡敏(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取(计算出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 6000元的,按定额6000元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38298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1、项目编号以“****************”编号为准;2、请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5楼9号(如家商旅酒店五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邹女士 | ||
电话: | 181*****664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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