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芜湖市湾?b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2CG2020FW8623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湾?b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兆通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北京中路芜湖广告产业园内广告创意综合楼七楼708室

中标金额:3892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芜湖市湾?b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项目

服务范围:档案数字化加工(档案数字化扫描)、档案目录著录(案卷级目录、文件级目录)、数据纠错(页码纠错和排序)、档案整理(票据重新裱糊粘贴、页码核对、装订)。

服务要求:利用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对芜湖市湾?b区法院馆藏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导入到用户单位的档案系统中,以实现芜湖市湾?b区法院内部查询利用和档案管理等应用。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家云、许光梅、谢玉贵、章昭茹、王婵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46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2中标单位业绩(芜湖市兆通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8.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8.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县中法机械商贸城D3-2幢,联系电话:139*****78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芜湖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8.5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湾?b区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湾?b区湾?b镇湾石路延伸段

联系方式:189*****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阳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湾?b区湾?b镇芜湖中法机械商贸城D3幢

联系方式:徐工 139*****7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立伟

电 话:177*****97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单位业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数字化 人民法院 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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