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包[3500]XRD[GK]*******_1_****************04_3581)
一、合同编号:[3500]XRD[GK]*******_1_****************04_3581
二、合同名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合同包[3500]XRD[GK]*******_1_****************04_3581)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3500]XRD[GK]*******
四、项目名称: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服务类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联系方式:蒋本锋****-********
供应商(乙方):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区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C020699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 | 对顺昌富文等14座水质自动站为期一年的运营及维护维修,等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 1年 | 具体详见投标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 | ******* |
合同总金额:¥1,701,000.00
履约期限:(1)委托合同生效后1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运行工作计划;(2)委托合同生效10天后,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移交手续;(3)委托合同期满后5天内,乙方应向甲方移交全部合格的仪器设备及设施,若有损坏或故障,应修复或赔偿新品
履约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38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0-11-1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0-11-102020-11-10
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服务期间水站若因政策和规定改变而调整管理方式,甲方有权对合同进行更改或按实际标的履行情况支付运营费用并终止合同。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附件:(1)《福建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维考核规定》; (2)《福建省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管理技术要求(试行)》(闽环站函〔2019〕11号)。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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