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便利店社会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便利店社会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便利店社会化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的委托,现对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便利店社会化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申请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便利店社会化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2.1采购内容:面向社会引进便利店运营商,经营我部设立的6个点位的便利店,便利店场所的使用和维护免费提供,运营商仅需负责经营设施和水电暖等与其自身经营相关的运行费用,6个便利店共保障约700人;

2.2项目地点:分别位于河南信阳和湖北应山,各点位直线距离在30公里以内;

2.3经营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后续可视情续签经营合同;
2.4便利店经营要求:

2.4.1所有经营网点均由部队负责提供固定基础设施和场所的正常维护,超市运营商负责提供经营设施设备,超市运营期间的水、电、暖费用由超市供应商支出。部队不收取管理费、租金、利润,通过免费提供场所等办法,降低超市经营成本,换取价格折扣或优惠率,最大程度让利官兵。

2.4.2军营超市销售商品以保障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为主,价格适当、品种齐全,适合官兵消费习惯及购买力;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奶(乳)制品、面包、冷冻低温食品、加工粮油、副食调料、饮料、香烟、休闲食品、休闲散货、日用洗化、办公耗材、家用小电器、文体用品、针棉织品等预包装或定型包装商品。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官兵需要,适当拓展快递服务保障功能。

2.4.3经营网点禁止售卖、代购酒类及管制刀具等违禁品;经营场所内如需使用液化石油气、煤气灶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须经需方单位批准,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5质量与服务要求:

2.5.1军营超市出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严禁出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过期或包装破损商品。

2.5.2军营超市若需售卖香烟必须具备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严禁非正规渠道采购香烟或销售假烟,不得销售单价50元/包以上的香烟。

2.5.3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瞒、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临近保质期界定时效和范围为:①保质期在临近保质期食品应专柜管理,不得隐瞒、涂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界定时效和范围为:①保质期在半年以上的食品下架期限为距保质期截止(含当天)20天;②保质期在一个月以上的食品下架期限为距保质期截止(含当天)5天;③保质期在15天以上的食品下架期限为距保质期截止(含当天)3天;④保质期在10天以内的食品下架期限为距保质期截止(含当天)2天。

2.5.4军营超市销售自加工食品、饮品要严格控制,必须具备合作商提供的地方食药监督部门出具的卫生检验、食品销售和其他相关证明,并经监管机构审核备案后上架。

2.5.5所有网点必须使用商品进销存管理系统,按照超市模式运营。

2.5.6各个经营网点的相关设备配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5.7供应商自行指派员工对超市网点进行经营,相关日常运营水电等费用自理,自负盈亏。

2.5.8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需方营区管理要求并签订保密协议且超市员工有相应健康证明。

2.5.9供应商有稳定进货渠道。

2.5.10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11定期补货。经营商应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及时组织补货,且不得因部分商品优惠后低于成本价而减少存货数量,基础商品上架率保持95%以上。

2.5.12合作商在经营范围内,根据经营实际或官兵需要,主动丰富销售商品品种,实行先备案审核后上架销售制度,未经备案审核的商品不得在军营超市销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并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具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5投标人须具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其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回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报名地点:信阳市羊山铁道佳苑C1座404室。

4.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及纳税证明文件、资格证明资料、企业承诺书及信用查询资料,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址:定于2020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信阳市南湖春天假日酒店九楼会议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人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

地 址:信阳市?河区李家寨镇旗杆村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155*****736

招标代理机构: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信阳市羊山新区铁道佳苑C1座404

联 系 人: 厉先生

电话: ****-*******

监督机构:中国人民解放军32704部队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化 便利店 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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