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群体性丙肝事件第二轮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群体性丙肝事件第二轮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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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DGZFCG-HW*******
二、项目名称: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群体性丙肝事件第二轮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振五街117号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群体性丙肝事件第二轮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
采购需求:1.门诊费用保险金: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丙肝及丙肝合并症(以本协议签订同时已确认的合并症为依据,下同)、并发症(以本协议签订同时已确认的并发症为依据,并随着乙方医疗评估机构新认定的并发症而随时增加,下同),在定点医院门急诊治疗,对其发生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满园的合理且必需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用、药品费用、诊疗费用、治疗费用、检查化验费用、手术费用),乙方执照100%比例给付门诊费用保险金。其中享受慢性丙肝患者报销待遇人员,不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限制,乙方对其人合理且必需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100%比例给付门诊费用保险金。
2住院费用补充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丙肝及丙肝合并症、并发症,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合理且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就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1.住院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部分;
2.住院按规定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应由被保险人自付部分。
履约期限:2020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五、评审专家名单:丛义阁、张欣颖、王桂华、韩同宽、王真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
地址:东港市桥南军功街九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东港市桥南芳清园小区门口芳清街8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下载或现场领取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评标委员会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成交候选人: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109东港市医疗保险门诊部群体性丙肝事件第二轮团体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险服务 补充医疗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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