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系统集成中标结果

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系统集成中标结果

省政府采购中心-FJAG*******中标公告
0483
FJAG******* 省政府采购中心

1、招标公告编号: FJAG*******(2012闽财购计[0483]号)
2、采购单位名称: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3、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4、联系人: 黄彩凌
5、联系方式: ****-********
6、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省政府采购中心
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
8、联系人: 李培文、谢涵峰
9、联系方式: 0591-********传真:0591-********
10、招标公告日期: 2012-09-29
11、采购单位确认日期: 2012-10-23
12、中标情况: 由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系统集成项目(招标编号:FJAG*******) 自2012年9月2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2012年10月22日 9:00(北京时间)截标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大厅公开开标,共有4家投标单位按时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了投标文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招标、评标工作现已结束,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本次招标结果如下:包1中标情况:1.中标人:北京和兴宏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49号先施大厦月座15A单元; 联系人:金毅; 联系电话:********;2.中标总金额:176.5500万元。

项目名称
中标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预算金额(元)
中标金额(元)
节约金额(元)
节约率
中标单位
地址
合同履行日期
系统集成1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00*******.0034500.001.92%北京和兴宏图科技有限公司福州市五一中路49号先施大厦月座15A单元


13、评委会成员: 柯机榕、阮延生、许国忠、麻明建、王斌

投标供应商对中标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特此公告
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2-10-24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FJAG*******批 复 号:闽财购计[2012]0483号项目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 系统集成 采 购 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2012年9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一、说明12二、招标文件13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3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7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7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4七、招标项目的监督25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6第四章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4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45投标文件45(报价部分)45检 索46一、开标一览表47二、投标分项报价表48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49四、中小企业声明函50投标文件51(技术商务部分)51一、投标书53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54关于资格的声明函54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56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7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8三、货物详细说明及偏离表59四、商务要求承诺书60五、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1投标人对所投货物产地的声明61其它材料61 第一章投标邀请受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1、招标编号: FJAG*******2、项目名称: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系统集成3、招标内容及要求: 系统集成1套。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9月29日起至2012年10月15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不予确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确认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处理。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省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等)及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www.fjgpc.cn)上公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11、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2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彩凌 联系电话:****-********135*****721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北路58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邮编:350000采购机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邮编:350003项目联系人:李培文、谢涵峰 联系电话:0591-********传真:0591-********发售招标文件、保证金退还联系人:阮洁敏 保证金确认联系人:黄晖联系电话:0591- ****************传真:****-********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账号:****************15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fjgpc.cn 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主要技术、服务要求数量品目号预算金额合同包预算金额1 1-1 系统集成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 ******* ******* 备注:投标人应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条款号编 列 内容1采购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招标编号:FJAG*******项目名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系统等系统集成招标内容:系统集成1套。23.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311.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期结束后60个日历日。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接收人: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0月22日9:00(北京时间)51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8000元,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确认单(领取时需提供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经确认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投标。619.1评标标准和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有关无效投标之规定详见第二章17.4款,请投标人认真研读。7招标服务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收取招标服务费,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8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 “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 “货物”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3. 合格的投标人3.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公司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3.2和3.3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被拒绝。3.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3.5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4. 投标费用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组成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⑴ 投标邀请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⑷ 合同主要条款(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⑸ 投标文件格式6. 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递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将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投标人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机构将对通知情况予以书面记录),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7.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工作规则按前款规定。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8. 要求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9. 投标文件语言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未附中文译本的,则所附或引用的材料视为无效之文件。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10. 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开标一览表(2) 投标分项报价表(3) 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统计表(若有)(4)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10.2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装订成册并密封):(1) 投标书(2)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可不提供)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⑤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电视机、显示器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目前为第11期清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发布第12期清单,则投标人须提供第12期清单内产品),否则投标无效。(3) 货物详细说明及偏离表(4) 商务要求承诺书(5) 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 投标保证金10.3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必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册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11. 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11.2特殊情况下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2. 投标保证金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12.2投标人应保证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上午8: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人须持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确认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综合科保证金确认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已提供的确认事宜,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2.5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供应商应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上必须提供与存入保证金时相同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未中标方使用),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在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及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收款收据上必须提供与存入保证金时相同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或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单(中标方使用),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12.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12.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3)若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是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或是假冒伪劣商品的;(4)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5)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6)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7)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a、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b、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3. 投标文件的格式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文件由报价标和技术商务标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必须分别编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报价部分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在报价部分体现,技术商务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报价及影响报价的材料,并分别单独装订,分册密封;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和密封袋上分别标明“投标报价部分”和“投标技术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必须用胶装装订成册; 副本应与正本一致,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副本”字样。★未按上述规定要求做到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13.4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13.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电子版内容应与正本一致。13.6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7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3.8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部分和技术商务部分正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两部分的全部副本也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报价部分、技术商务部分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15.开标、评标时间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15.2开标由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15.3 开标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相应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或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书面异议的(含未确认),视同认可开标记录。16.评标委员会16.1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含5人)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17. 投标文件的初审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17.4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13.7、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 比较与评价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19.4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并做出其投标无效的决定:⑴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⑵不同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由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⑶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交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的;⑷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19.5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和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19.6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照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19.7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 评标委员会将对具有实际性响应的投标人按价格、商务、技术和(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加分四个部份进行评估,以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综合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产品拥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人,若拥有认证数量相同,则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人,若投标总价相同,则其中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人。各部分评分分值及标准如下:商务部分(PB)15分 技术部分(PT)40 分 价格部分(PF)45分 加分部分(PH见加分公式) 商务、技术部分分别评分,计算方法:所有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根据闽财购〔2008〕31号文要求,若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4%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6%的加分;若同一合同包内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在价格评标项和技术评标项标准总分值8%的加分。根据闽财购〔2010〕28号文规定,若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投标时必须提供产品清单或文件复印件、最新发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最新发布的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可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打印件,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共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中小微企业应按规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无提供,则不预认定。若《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声明的内容不实的,则按提供不真实材料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在总分值或价格相同的情况下,则投标产品拥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认证数量最多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若拥有认证数量相同,则按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售后服务、投标人综合实力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总得分T=PB+PT+PF+PH 注:评标总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1、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40分)1.1核心设备技术指标及功能得分(17分)根据投标方所投标的设备及软件的性能指标和功能,按照下列评分标准进行计分:(1)符合最高法院技术标准得分(满分10分)按照最高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中对审判法庭核心设备的要求进行评分。①证据展示功能(满分3分):具备不同形式、不同来源的证据展示功能。支持电子证据(0.5分)、实物证据(0.5分)、磁带/录像/VCD/DVD等多媒体证据(0.5分)、互联网证据展示(0.5分)、当庭举证的电子证据(0.5分)、异地举证(0.5分)的证据展示能力。②庭审记录(满分2分):支持计算机庭审笔录录入(0.5分)、支持庭审笔录与庭审音视频记录信息的时间标记同步功能(1分)、庭审笔录直接打印(0.5分)。③音视频管理(满分3分):支持庭审音视频信息采集和存储(0.5分)、可显示和储存单路或多路复合画面(1分)、支持语音激励摄像联动(0.5分)、光盘和硬盘存储格式符合要求(1分)。④庭审管理和控制(满分2分):支持本地庭审画面和远程画面的显示和输出控制(0.5分)、支持直播控制(0.5分)、具备集中控制功能(0.5分)、具备设备集中控制功能(0.5分)。(2)与福建法院系统试点、一期、二期项目中建设的科技法庭系统及审判业务系统的对接功能(满分4分)①与现有科技法庭系统的兼容性(2分)。科技法庭系统能够被省法院已建成的科技法庭庭审资源管理服务系统直接管理,调阅庭审录音录像资料、进行网络直播点播的,得2分。②与现有审判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功能(2分)。科技法庭核心软件能够与福建高院现有审判业务系统实现开庭排期数据读取、庭审音视频信息的输入功能的,得2分。(3)科技法庭核心设备的远程庭审应用功能支持得分(3分)①能够通过视频终端与外省法院进行远程庭审应用,实现远程视频交互的,得2分。②科技法庭核心设备内置远程视频网络传输模块,可无需视频会议终端设备与采用同一设备的异地法院进行远程庭审应用,实现远程视频交互的,得1分。1.2 技术方案得分(满分23分)评委会根据报价文件的技术方案中实施方案的整体性、先进性、可靠性、可扩展性、可维护性、易用性方面进行评分。对于可量化的评分项目,投标文件未详细标明的,将影响评委会对其投标文件的评分。本项满分为23分。具体如下:(1)整体性(3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科技法庭核心设备与外围配套设备之间的整体技术方案进行评分,从科技法庭设计方案整体性(0-1分),设备逻辑连接设计图完整、正确和详细性(0-1分),设备的功能实用性、搭配合理性(0-1分)等方面进行评分。(2)先进性(8分)主要从科技法庭核心设备设备集中控制功能(0-1分)、录像资料存储格式和容量(0-1分)、外围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是否优于招标文件(0-6分)等方面进行评分。其中“外围设备性能和技术指标是否优于招标文件”主要根据为:投标人所提供的实物展示台、桌面麦克风、立式麦克风、功放、音箱、光盘播放器、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高清摄像机、标清摄像机、光盘归档系统、机柜等主要设备的性能指标优于用户要求的,每项可得0.5分。(3)可靠性(3分)主要从科技法庭设备稳定性(0-2分)、核心设备通过认证情况(0-1分)等方面进行评分。稳定性主要考察设备的平均无故障时间、产品生产和检验标准等指标。(4)可扩展性(3分)主要从科技法庭核心设备的视音频输入输出端口数量(0-1分)、系统与电子档案系统对接接口(0-1分)、系统统一用户认证结口(0-1分)等方面进行评分。(5)可维护性(3分)主要从科技法庭核心设备的网络远程维护、升级能力(0-1分),设备故障报警功能(0-1分)等方面进行评分。(6)易用性(3分)主要从科技法庭系统的操作快捷性(0-1分)、简单易用性(0-1分)、应用软件界面直观性(0-1分)等方面进行评分。2、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15分)2.1 售后服务机构得分(满分6分)按照下列评分标准得出该项得分:(1)投标人所投标科技法庭庭审采编主机设备的原厂商属福建省内公司,或为福建省外公司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2)投标人属福建省内公司或为福建省外公司但在福建省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得3分。不符合的不得分。2.2 售后服务方案得分(满分3分)评委从售后服务方案、响应时间、维修时间等方面进行评分,达到招标要求的,该项得1分。优于招标要求的售后服务方案,可以酌情奖励1-2分,但总分不能超过3分。2.3设备维保费用(满分2分)按照各投标人所报维保费用占报价比例的高低进行评分,按照维保费用比例从低到高依次得分。比例最低的得2分,比例最高的不得分,其余由专家根据实际情况在0-2分之间评分。该项最高得分为2分。2.4 企业信誉得分(满分4分)(1)投标人注册资金(1分):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元)人民币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2)科技法庭成功案例(3分):投标人自2009年1月1日起在法院系统有过成功案例的(以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或所在法院出具的确认证明的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每项成功案例得1分,最高得分不得超过3分。没有成功案例的不得分。3、价格部分评分PF(满分45分)评委将按下列方法计算报价部分得分。PF=F低÷F×45注:(1)PF为投标价格得分。(2)F低为评标基准价=进入评分的各合格投标人中最低的报价评标价。(3)F为各合格投标人的报价评标价。(4)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六、定标与签订合同20.定标准则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1. 中标通知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标人。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2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第12款规定。22.签订合同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按照采购人认可的表述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3采购人在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招标项目的监督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1.招标内容1.1科技法庭系统项目建设概况、功能及技术要求一、建设目标通过本次科技法庭系统项目建设,在省法院建设4个标准化科技法庭和1个全高清科技法庭,并实现下列目标:(1)实现庭审全方位、全过程的记录功能。(2)建设支持各类证据当庭展示的证据展示系统,并实现庭审展示证据的自动记录。(3)与现有司法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为庭审排期、电子卷宗等应用奠定基础。(4)构建远程庭审应用支撑系统,为远程质证、远程庭审观摩、远程开庭、远程提讯等应用提供平台。(5)与现有的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对接,实现设备控制、庭审录像、参数设置等模块的统一管理,全高清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图像采集、编码、存储全高清化,标准化科技法庭预留整体高清升级能力。二、建设原则本项目建设严格遵循《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2009年版)(法〔2010〕38号)、《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法发〔2008〕28号)的要求,并至少基于以下几个基本原则进行建设。第一,本系统具备业务可持续性和系统可扩展性原则。法院司法审判工作具有特殊、固定的业务流程,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从庭审排期、庭审准备到开庭审理、案卷归档、档案调阅均有具体的流程要求。项目设计应充分考虑到审判业务未来发展的需要,便于系统的扩展,充分考虑与现有设备的兼容性,充分考虑利用现有设备和技术能力,保护现有的投资效用。第二,本系统具备实用性与先进性。项目设计必须满足系统要求的全部功能,针对法院具体要求进行设计。要考虑到具体使用人员的工作状况和工作量。在实用性的前提下,尽量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系统设计应细致地考虑当前的实用性和今后发展的可能性,既要合理采用现有的先进技术、先进手段,以最精简、最经济、最现实的方式实现各项功能,又要密切结合法院庭审工作的业务特点,突出高新技术为审判工作服务的宗旨,坚持“按需设计,适当超前”,从实际需要出发,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使整个系统符合标准化、开放性要求,并可扩展及富有灵活性。同时整个系统应具备一定的技术提升空间、完善的质保和相应的服务体系。第三,本系统必须具备高可靠性和高可用性。法庭庭审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和严谨性,系统必须保证能够提供24小时不间断正常运行的能力,同时保证高度可用并具有强大有效的容错能力。系统要着重体现图像完整、声音清晰、信息收集、信息整理、指令指挥、优化管理、中心控制等特点。系统设计既要考虑建设成本,又要考虑建成后的运营成本,将节能降耗、管理便捷、安全可靠、效益优化等原则贯穿始终。要强调整个系统的优化配置和安全可靠运行,达到最佳的性能价格比。强调系统的自我学习、自我修正、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功能,通过一定时期内运行管理的音像采集、数据采集、数据积累、数据分析,建立适用远程视频庭审整体优化运行的习惯状态,最终达到自我控制的目的。三、功能要求1、总体功能要求(1)多媒体证据展示功能科技法庭通过一个多媒体平台,以图像、文字、视频和计算机画面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证据展示平台包括实物展台、适用不同形式(包括光盘、影像光盘、数码影像光盘、迷你光盘、MP3等)的影音收录和播放器材、完善的综合音响系统等。系统支持当事人自带电脑举证、网上证据引用、远程证人举证等功能。系统在各类证据举证的同时,支持质证痕迹,并可以将举证的图像和声音进行数字化处理并录制为庭审影像资料的一部分, (2)庭审影音采集和网络直播功能通过设备的语音激励视频跟踪功能,保证整个庭审过程录像的同步性、完整性和流畅性;各路摄像机的视频信号、混音器的音频信号输入到庭审录播主机系统,系统首先对输入的音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化,之后采用先进的音视频数据压缩算法将其转换成具有满足MPEG-4标准的码流,以组播或单播的形式发送到计算机网络上,经授权的用户在连入法院专用网络的计算机上使用浏览器收看庭审现场实况。通过光盘直录系统将庭审图像实时刻录为标准DVD格式或MPEG-4格式光盘进行保存。影音采集系统应同时具备单画面、多画面采集、点播和录播功能,并可以进行自由切换。(3)庭审录像存储、点播及管理功能庭审实况的数字音视频数据采用分布式存储与集中存储相结合的方式,在庭审管理中心上或专门配置的大容量存储服务器上存储并自动归档。当网络相对空闲时,系统可自动将各个庭审管理中心上存储的数据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中央大容量存储服务器(或光盘库)上。 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点播是指经授权的用户可能通过智能检索系统调阅某一庭审的录像资料。用户无须了解各个庭审活动录像资料的存储位置,用户所面对只是智能检索系统,用户输入其所要检索的庭审活动的关键字,系统会列出符合检索条件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列表,用户先选择相应的庭审活动的录像资料,再选择播放形式。之后系统会根据用户的选择,向点播服务器请求点播所需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资料,点播服务器根据系统内的存储记录,取得相应的音视频资料,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将用户点播的庭审活动的音视频数据发送到网络;之后用户使用常用的流媒体播放软件收看其所点播的庭审活动录像资料。 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包括文字数据资料管理及相关的庭审活动的影像资料管理,它提供对庭审数据影像资料进行存储和备份服务。具体表现为法院庭审活动自动录像、智能编辑、自动归档、智能检索回放能力。庭审数据资料管理必须能够与福建省法院司法信息管理系统无缝连接。即庭审数据资料管理能够自动转入审判信息数据库中,案件信息管理系统里可以直接调阅庭审数据影像资料。 庭审录像管理系统应具有统一光盘出版的能力,能够在任意时间选定案件,进行集中的光盘刻录和盘面打印。所有影像均采用MPEG4(H.264/AVC)或国标AVS标准格式进行存储。(4)电子显示功能法庭内设有大屏幕显示系统、桌面显示器等电子显示设备以保证各种证据的清晰显示。在每个法官、书记员席、诉讼参与人席位设置液晶显示器,法官、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人)引用及质证的各种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均可以在法官或书记员的允许(控制)下在显示器上输出。在旁听席前方设置大屏幕投影或大屏幕等离子显示器、使法庭的旁观席能够清晰观看原、被告和证人、犯罪嫌疑人的图像及其举证材料。(5)远程庭审应用功能远程庭审应用包括远程质证、远程提讯、远程开庭、远程庭审观摩等功能。上下级法院科技法庭系统可以通过法院专网实现无缝连接,实现图像和音频的双向、多向远程传输,远程传输所占带宽应当控制在实际条件允许范围。远程质证功能。异地(庭外)证人可以使用系统进行举证,异地(庭外)证人通过网络将声音和图像传入庭内并可以和法官及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公诉人、辩护人)进行双向对话,实现远程举证和质证功能。法官可以控制异地证人的影像是否投影输出,并可在必要的时候对证人的影像做局部遮挡处理、对证人的声音做变音处理,以实现不宜公开出现的证人的隐蔽作证。 远程提讯功能。通过科技法庭系统的远程庭审应用功能对关押在异地的被告人进行远程提讯,提讯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远程开庭功能。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几个法庭可以在同一时间通过网络进行庭审活动。各个法庭内的各个显示屏在同一时间显示所有参与庭审活动的各个法庭的现场活动影像,从而使得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各个庭审元素可以实时协同完成一个完整的庭审活动。远程庭审观摩功能。系统能自动生成远程开庭节目表,供观摩者选择,同时提供有效的人工管理手段,以适应特殊应用需要。(6)集中控制功能系统应提供对法庭现场的各种设备、灯光、窗帘的集中控制的功能,使当庭法官、或书记员或后台的管理人员通过网络终端对其进行监控和管理。系统应提供对话筒语音激活、摄像自动跟踪的支持功能,满足用户特殊应用需要。(7)安全控制功能对科技法庭系统的使用者按岗位、职能授予相关的访问权限。具有用户认证机制,进入系统实行身份认证,用户身份数据库应采用法院综合信息系统的用户数据库;对因法定事由实行非公开开庭的庭审实况,系统能禁止在网上播出。对庭审实况的复制和光盘备份应在在系统有详细记录。(8)庭审过程控制功能系统应能够提供便捷可靠的庭审过程控制功能。庭审法官、书记员能够控制庭审当事人的麦克风静音;庭审法官能够实时查阅书记员笔录记录情况,及时控制庭审发言速度;庭审法官能够接管庭审设备控制功能,实现对设备的集中控制。能够通过庭审观摩系统实现任意查阅本院法庭及下级法院开庭情况,并对开庭现场画面直接调取观看;可以通过图文传输系统,与诉讼参与人进行在线交流,有效地控制整个庭审的节奏和进展。(9)统一管理平台功能要求系统必须与省法院原有的科技法庭系统无缝连接,使用统一的管理平台,实现设备管理、庭审管理、多媒体资料管理等功能的集中操作控制。2、连接功能要求根据科技法庭设计要求,核心设备与外围设备连接需求如下:(1)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通过VGA线缆或RGB线缆将视频图像输送至大屏幕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等显示设备,实现显示功能。(2)实物展示台、DVD机等视频设备,通过VGA线缆或AV线缆将视频信号传送至科技法庭核心设备,由核心设备分配后输送至各显示设备。(3)麦克风应与科技法庭核心设备和一体化摄像机相互配合,实现语音激励功能,即人员通过麦克风进行发言,科技法庭核心设备根据麦克风自动切换摄像机画面。(4)DVD机、麦克风、卡座机等音频设备将音频信号输送给科技法庭核心设备,核心设备进行处理后,传输给功放和音箱进行回放。(5)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通过红外控制线、RS232/485控制线等控制线缆,对DVD机、卡座机、电视机等发送控制信号,完成开关机、信号切换等操作。 (6)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通过光盘打印系统,完成庭审录像光盘的刻录、打印、标识和保存。四、技术要求4.1核心设备及软件技术指标要求根据各自产品的结构,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后台硬件和设备构成可以不同,但必须配备独立的视频会议终端用于远程庭审应用。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4.1.1、总体要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的要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基本要求》的要求。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科技法庭系统兼容,可直接通过系统实现远程审判应用,实现互联互通。具备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音录像、庭审过程控制、直播控制等功能。能够免费提供与福建省法院现有审判业务管理系统的数据接口,实现用户权限信息、案件基本信息、排期信息、庭审录像信息的数据交换。主要设备具备远程维护、升级能力。系统操作力求简单,尽量减少手工干预。4.1.2、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技术指标要求4.1.2.1、接口要求标准19英寸机架设备;整机集成采编、中控、语音激励、高清矩阵、标清矩阵于一体;不少于10路VGA/YPbPr视频接入,支持摄像机分量及VGA证据信号;输入设备可以为证据电脑VGA图像、实物展台、视频会议终端的输出VGA图像及其他VGA输出设备。不少于6路CVBS视频接入端口,支持标清摄像机及标清证据视频等符合信号接入;不低于16x16高清视频矩阵,支持1080P高清信号,不低于6路CVBS标清信号输出;不低于16x16标清VIDEO矩阵;不少于8路VGA信号、分量信号输出,不低于1080P;用于连接投影机、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等显示设备。VGA视频输出带宽不小于400MHZ,传输距离不小于15米;采用编码卡方式实现高标清信号的采集,高清输入支持HDMI/DVI,VGA/YpbPr几种不同种类的高清视频选择输入;具备内置硬件高清分割图像合成器,提供2/4/6/8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合成画面分辨率输出支持720P/1080P选择;分割器输入信号同时支持CVBS、VGA、YPbPr等不同高清信号类型;支持VGA、分量两种高清视频输出;支持至少12路MIC输入,可单独控制开启或关闭;每路语音激励,音量可控制调节,从而适应不同的输入信号;系统至少支持2分屏、3+1、4分屏、1+5、1+7等多种不同分割模式;内置至少1路倍线器,可将CVBS倍线转换成VGA输出,自动检测PAL/NTSC;内置至少1路降频器,可将VGA降频转换成CVBS输出,最大支持2048x1536高分辨率输入;内置DSP音频移频器,可有效抑制啸叫;支持语音激励摄像功能,配合摄像头实现摄像跟踪功能;语音激励输出应具备延时和关闭功能,避免误触发造成画面频繁切换。4.1.2.2、编解码标准要求采用H.264HP算法,支持1080P实时采集;系统内置高清编码器,不低于2路高清1080P编码。可同时多路高清格式编码输出,支持VGA图像编码、1080P编码及720P编码,码流速率可设;编码文件码率可根据需要调节,高清码率1Mbps-2Mbps;高清远程传输的视频编码码流不低于2Mbps,视频图像格式不低于1280×720P;支持不少于1路高清1080P远程解码;模拟视频格式应支持PAL(25fps)、NTSC(30fps)支持LAN网页远程查看音视频直播,设备控制,维护及系统状态查询;4.1.2.3、集中控制功能具备不少于1路CTLBUS四位网络接口控制总线,可搭配各种触屏和外部电源、灯光调节控制设备;设备主机必须具备面板视频显示功能,显示设备状态,监视设备状态以及用于菜单调节;具备不少于8路可编程红外发射端口;具备不少于5路全双工可编程RS-232端口;具备不少于1路全双工可编程RS-485端口;可以完成法庭各外围技术设备控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电视机、DVD机、液晶升降器、电动幕布、电动窗帘、音响等)。能够通过集中控制系统的无线触摸屏、电脑控制软件实现对法庭外围技术设备的控制。实现视频终端集中控制功能,能够通过电脑控制软件实现视频终端的拨号呼叫、应答、挂断等连接功能以及本地静音、远端静音等音视频控制功能。实现音视频信号切换控制功能,实现庭审过程中各种信号源的切换控制功能。控制功能可由书记员或审判长控制,其中审判长具有优先控制权。支持本地和远程两种控制模式,具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接管书记员控制的能力。可实现摄像机的预置位,支持断电恢复预置位功能。庭审设备控制软件界面应直观、操作简单快捷,具备一键式控制方案。4.1.3标准化数字庭审主机4.1.3.1、接口要求标准19英寸机架设备;整机集成采编、中控、语音激励、高清矩阵、标清矩阵于一体;不少于6路VGA/YPbPr视频接入,支持摄像机分量及VGA证据信号;输入设备可以为证据电脑VGA图像、实物展台、视频会议终端的输出VGA图像及其他VGA输出设备。不少于10路CVBS视频接入端口,支持标清摄像机及标清证据视频等符合信号接入;不低于8x8高清视频矩阵,支持1080P高清信号,不低于10路CVBS标清信号输出;不低于16x32标清VIDEO矩阵;不少于4路VGA信号、分量信号输出,不低于1080P;用于连接投影机、液晶电视、液晶显示器等显示设备。VGA视频输出带宽不小于400MHZ,传输距离不小于15米。采用编码卡方式实现高标清信号的采集,高清输入支持HDMI/DVI,VGA/YpbPr几种不同种类的高清视频选择输入;具备内置硬件标清分割图像合成器,提供2/4/6/8等多种合成画面格式,输入支持CVBS;分割器输出信号同时支持CVBS、VGA等不同信号类型;支持至少10路MIC输入,每路配备+48V幻象电源,可单独控制开启或关闭;每路语音激励,音量可控制调节,从而适应不同的输入信号;系统至少支持2分屏、3+1、4分屏、1+5、1+7等多种不同分割模式;内置1路倍线器,可将CVBS倍线转换成VGA输出,自动检测PAL/NTSC;内置1路降频器,可将VGA降频转换成CVBS输出,最大支持2048x1536高分辨率输入;内置DSP音频移频器,可有效抑制啸叫;支持语音激励摄像功能,配合摄像头实现摄像跟踪功能;语音激励输出应具备延时和关闭功能,避免误触发造成画面频繁切换。4.1.3.2、编解码标准要求采用H.264HP算法,支持4CIF、1024x768实时采集;系统内置标清编码器,不低于4路标清清4CIF编码。支持VGA图像编码、1024x768VGA信号编码,码流速率可设;编码文件码率可根据需要调节,标清码率1Mbps-1.5Mbps;标清远程传输的视频编码码流不低于1Mbps,视频图像格式不低于4CIF;支持不少于1路标清4CIF远程解码;模拟视频格式应支持PAL(25fps)、NTSC(30fps)支持LAN网页远程查看音视频直播,设备控制,维护及系统状态查询;标准化科技法庭系统主机必须具备全高清扩展能力,可通过添加功能板卡的形式实现高清摄像机的接入和高清信号的输出。4.1.3.3、集中控制功能具备不少于1路CTLBUS四位网络接口控制总线,可搭配各种触屏和外部电源、灯光调节控制设备;设备主机必须具备面板视频显示功能,显示设备状态,监视设备状态以及用于菜单调节;具备不少于6路可编程红外发射端口;具备不少于5路全双工可编程RS-232端口;具备不少于1路全双工可编程RS-485端口;可以完成法庭各外围技术设备控制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电视机、DVD机、液晶升降器、电动幕布、电动窗帘、音响等)。能够通过集中控制系统的无线触摸屏、电脑控制软件实现对法庭外围技术设备的控制。实现视频终端集中控制功能,能够通过电脑控制软件实现视频终端的拨号呼叫、应答、挂断等连接功能以及本地静音、远端静音等音视频控制功能。实现音视频信号切换控制功能,实现庭审过程中各种信号源的切换控制功能。控制功能可由书记员或审判长控制,其中审判长具有优先控制权。支持本地和远程两种控制模式,具备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远程接管书记员控制的能力。可实现摄像机的预置位,支持断电恢复预置位功能。庭审设备控制软件界面应直观、操作简单快捷,具备一键式控制方案。4.1.4、科技法庭庭审管理软件功能要求4.1.4.1系统整体功能要求能够实现多画面合成输出功能,画面可以任意设定或按照规则程序设定,支持1+2、1+5、1+7等多窗口合成模式、支持重点图像放大功能。画面分辨率不低于704x576。实现动态字符叠加显示功能,可由系统配置、或书记员远程控制动态叠加。多媒体证据展示功能。根据法庭规模和审理案件类型要求,应具备将证据、证物图片在法庭显示屏上大屏显示的功能。书记员可通过电脑界面关闭话筒发言功能法官可以关闭其他所有话筒的发言功能。发言人切换时,自动通知书记员,便于笔录校对。采用书记员电脑界面进行控制,控制界面需与笔录界面集成为单一界面。具备10路以上AV/VGA信号的组合录制能力,可实现庭审过程中的音频、视频、电子证据等多媒体信息的高质量、自动化的视频采集、录制、存储和管理。应具备编码存储合成画面的能力,同时具备单独存储编码每路输入图像的能力。标准化科技法庭系统各通道视频采集质量均要求达到D1画质,每路编码分辨率不低于704x576。全高清标准化科技法庭系统各通道视频采集质量均要求达到720P以上画质,每路编码分辨率不低于1280x720。具备庭审笔录和发言者图像语音同步存储,同步检索功能,支持时间标记和手工重点标记功能。支持VGA信号的证据录制功能,录制分辨率应达到1024×768,回放应还原至原有分辨率。视频存储编码格式应采用MPEG4(H.264/AVC)格式,码流范围在350K-2Mbps之间。庭审记录存储能够实现本地存储和远程集中存储功能,本地存储和远程集中存储应能同步进行,设备本地存储硬盘容量不小于1T。带DVD光盘刻录功能,支持双DVD同时刻录。具备庭审网络直播和点播、与其他科技法庭系统的庭审音视频信息的交互性远程传输功能。可以直播合成图像,也可以单独直播每路图像,并具有较好的动态图像质量。直播、点播过程中可实现庭审影像与笔录的同步播放。庭审直播结束后,系统可立即提供授权点播,无需人工干预。网络传输方式采取组播方式在网络上实时传输影像数据,实现多点对多点的影像访问;网络视频分辨率应支持4CIF(704*576), CIF(352*288),可设置,传输码流不超过2Mbps,支持双码流传输。网络影像传输延时应小于1秒。能够通过以浏览器的方式接收影像数据,并控制信息采集。网络直播点播的同时路数不小于32路。可以进行快进、快退、暂停、抓拍图片等各种特殊操作;可选择以组播或单播方式发送庭审活动音视频信号;4.1.4.2庭审资源管理功能庭审控制:书记员可以通过庭审控制系统软件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控制、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法官可以通过庭审控制软件完成书记员相应控制功能,操作简单易懂、工作效率高,法院领导可以通过软件与主审法官进行信息交流。数据接口:庭审案件可以手动输入,也可通过建立与审判业务信息系统的接口,由系统后台自动获取。时间标记:能够实现庭审笔录自动和手动建立时间标记,便于书记员对庭审笔录进行校对和点播时快速查找对应图像。系统界面简洁、直观,同一角色应用的功能模块尽量在同一界面。用户管理:严格权限管理,可根据角色不同设置不同的权限。内容管理:对庭审资源(包括庭审录像、笔录、案件信息等)分类管理,可按多种条件查询庭审资源,并可对查询结果浏览、修改、归档、刻录等。播控管理:动态更新开庭状态。日志管理:提供操作日志管理。查阅功能:与法院审判业务信息系统无缝连接,对庭审信息进行查阅。电子档案功能:可自动与电子档案信息系统实现关联,导出庭审资源信息进行归档。数据备份功能:具备庭审数据资料备份管理机制,提供智能设定录制策略,智能化录像管理。网络共享应用功能:能够通过广域网实现法院之间的庭审实况的直播和点播功能。4.1.4.3流媒体转发功能支持的视频编码格式:H.264HP支持音频编码格式:AAC、MP4支持的操作系统:Linux视频流转发机制:基于RTSP协议传输视频录制编码格式:MP4可配置边缘服务器支持自动直播转发和点播缓存,最大程度减少专网带宽占用需要与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及数字法庭应用软件系统兼容4.1.4.4书记员操作功能辅助书记员完成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录像和直播控制、庭审过程控制、庭审笔录和校对等工作,简化书记员的操作负荷,提高庭审工作效率。应提供Word界面格式,要在书记员软件中嵌入Word程序,方便书记员进行笔录作业,具备笔录定时向后台系统传输保存功能。庭审设备集中控制。庭审控制软件系统要求实现法庭各种设备的全面控制,包括灯光、窗帘、DVD、投影仪、显示屏等。实现开庭、闭庭单键操作:将常用模式下开庭、闭庭设备动作编成固定的程序,单键操作即可实现系统的初始化。实现现场输出的单键切换:单键选择现场显示设备的输入信号源,包括实物展台、DVD、计算机、合成多画面、单一画面等。书记员庭审管理应能够对本地庭审画画和远程质证(提讯、庭审)画面的显示和输出进行管理控制。同屏实现庭审控制和笔录编辑:在单一应用程序界面内实现庭审设备控制、庭审实况播放和回放、庭审笔录记录,不需为控制操作而切换界面。要求自动进行笔录与庭审音视频录像的时间点同步,便于书记员对庭审笔录进行校对和点播时快速查找对应图像。通过笔录能快速找到对应的音视频信息。自动获取案件信息:通过法院司法信息管理系统的接口,自动获取案件基本信息和庭审排期信息,并提供给书记员,减少书记员的人工操作。采用实时网络集中存储的方式自动存储庭审进行中的视频、声音、电脑屏幕等各种庭审资料,包括视频记录、发言记录、证据演示记录、电脑证据演示记录、庭审笔录等。要求严格时间同步。4.1.4.4法官操作功能图像切换:能够对当前法庭的视频图象根据通道进行切换。案件查询:案件查询是查询历史案卷,并观看其庭审笔录和录像回放。控制接管:能够接管记员的设备集中控制权限,并可对输出控制、设备控制、红外控制、摄像机控制、综合控制进行操作。同时,书记员的设备集中控制将不能操作。笔录查看:法官能够实时查看书记员笔录,便于控制庭审进度。信息交互:能够实现领导与法官进行实时通信,协调庭审进程以及下达各种指示等。4.1.4.5领导观摩功能法庭图像查看:可以查看本院所有开庭的法庭视频图像,并可以听到现场发言。案件查询:能够查询历史案卷,并观看其庭审笔录和录像回放。笔录查看:能够实时查看书记员笔录,便于控制庭审进度。信息交互:能够实现领导与法官进行实时通信,协调庭审进程以及下达各种指示等。4.1.4.6远程庭审控制功能远程视频传输支持H.264等主流视频编码;视频图像分辨率应达到4CIF。各法庭既能够单独部署并运行工作,也能够后台管理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系统。法院间远程图像观摩,能够通过逐步分发,局域网内代理转发等工作模式,适应远程线路带宽的局限性,保障所需要的终端均能观摩到相关的庭审实况。每个庭审实况控制在2M带宽以内进行传输。4.2科技法庭外围设备技术指标要求4.2.1、实物展示台技术指标要求:知名品牌,1/3英寸以上专业CCD镜头,120万像素以上,解析度高于700线,大于10倍光学放大,4倍电子放大,自动对焦,自动白平衡,每秒15帧动态刷新率,具备2组VGA输入接口,具备2组VGA输出接口,具备1组以上RCA视频输出接口,具备RS232控制,多幅画面存储,支持一键自动调节。4.2.2、庭审专用光盘播放机技术指标要求:知名品牌,标准托盘式DVD光盘播放机,支持CD、VCD、SVCD、DVD等标准格式光盘播放,支持MPEG4视频解码、杜比AC-3和DTS双解码,具备双声道立体声音频输出接口、复合视频输出端口,支持中央控制系统红外控制。4.2.3、桌面式麦克风技术指标要求:高指向性话筒,电容话筒,带红色发言指示,声音清晰、明亮,心型指向特性,频率范围:不小于70-12KHz/信噪比大于65DB,带底座及防风棉,主机幻象电源供电,标准3针卡农头接口,可与科技法庭核心设备配合实现语音激励功能,知名品牌。4.2.4、立式麦克风技术指标要求:有线话筒,声音清晰、明亮,心型指向特性,频率范围:60-8KHz,信噪比大等于70DB,含落地支架及防风棉,支持语音激励功能,标准3针卡农接头,知名品牌。4.2.5、庭审专用液晶显示器技术指标要求:19英寸宽屏,物理分辨率不低于1280×1024,具备VGA、DVI双接口,带DVI、VGA信号源切换键,外观黑色,节能产品,能根据用户需要提供折叠式支架,知名品牌。4.2.6、庭审专用液晶电视技术指标要求:37英寸液晶电视,物理分辨率至少1080P,具备VGA输入接口、复合视频输入、HDMI输入,色差等输入接口,带壁挂支架、外观黑色,节能产品,知名品牌。4.2.7、吸顶音箱技术指标要求:二分频无源式吸顶式音箱,圆型,频率:70Hz -20kHz,持续功率不小于60瓦,灵敏度大于85DB,金属面板、白色,电压支持100V/70V,支持定压或定阻两种方式,重量小于5kg,知名专业品牌。4.2.8、功放技术指标要求:双通道功率放大器、阻抗与音箱匹配,输出功率不小于600W,信噪比大于95DB,频率范围:20Hz-20KHz,输入电压:交流220伏,具有直流保护、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热保护、输入压限保护等功能,知名专业品牌。4.2.9、机柜技术指标要求:标准42U 19英寸网络机柜(宽60cm深60cm、高2m)黑色,10块层板、前后门板均为网眼状通风孔钢质,知名专业品牌。4.2.10、庭审专用标清摄像头技术指标要求: 不小于680线,1/3英寸CMOS成像芯片,不小于10倍光学变焦,4倍数字变焦 ,视频输出:标清VBS。知名品牌。4.2.11、庭审专用高清摄像头技术指标要求:知名品牌,不小于200万像素,1/3英寸CMOS成像芯片,10倍光学变焦,4倍数字变焦: 视频接口:高清分量(Y/Pb/Pr), 标清VBS。4.2.12、光盘归档系统技术指标要求:知名品牌,出版级彩色盘面打印 DVD光盘刻录;打印方式:喷墨;最高分辨率:质量模式:1440x1440dpi,速度模式:1440x720dpi;生产速度:CD:最大40×;DVD-R,DVD+R:最大12×;DVD-R DL,DVD+R DL:最大8×;刻录机数量:2个;打印区域:120mm;色彩:青、洋红、黄、淡青、淡洋红、黑;刻录格式:数据文件:所有格式;音频文件:WAVE、MP3、WMA;视频文件:MPEG1;介质规格:CD-R,DVD-R,DVD+R,DVD-R DL,DVD+R DL;数据接口:100M/1000M以太网。4.2.13、光盘柜技术指标要求:知名品牌,900片智能光盘柜,2000mm×1400mm×400mm。4.2.14、布线及辅材技术指标要求:有关的弱电线路、光纤、信息点及相应辅助材料。五、设备清单根据项目需要,拟需要采购的设备清单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设备类型品牌、规格、配置等要求数量单位品目号预算单价品目号预算总价1全高清数字庭审主机详见本招标要求4.1.21台28282标准化数字庭审主机详见本招标要求4.1.34台18723科技法庭庭审管理软件详见本招标要求4.1.45套3154实物展台详见本招标要求4.2.15台0.845庭审专用光盘播放机详见本招标要求4.2.25台0.10.56桌面式麦克风详见本招标要求4.2.350台0.2107立式麦克风详见本招标要求4.2.410个0.338庭审专用液晶显示器详见本招标要求4.2.535台0.13.59庭审专用液晶电视详见本招标要求4.2.610台0.5510吸顶音箱详见本招标要求4.2.720只0.3611功放详见本招标要求4.2.85台0.31.512机柜详见本招标要求4.2.95台0.4213庭审专用标清摄像头详见本招标要求4.2.1020台0.81614庭审专用高清摄像头详见本招标要求4.2.114台1415光盘归档系统详见本招标要求4.2.121台8816光盘柜详见本招标要求4.2.131个0.30.317布线及辅材详见本招标要求4.2.141套1.21.2合计1802.1交货期、交货地点及付款方式(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90天内完工。(2)交货地点: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3)付款方式:本项目分合同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与条件如下:A、货物到货付款现场交货条件下,货物交货验收合格后凭下款列明的单证和文件,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货物合同价格50 %的货物价款:①金额为货物合同价格50%的正式发票。②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和产地证书。③买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B、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的支付款货物安装调试并经最终验收合格后7天内,卖方凭下列单证和文件,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货物合同价格的45%。①买方最终验收已合格所签发的验收文件。②金额为货物合同价格45%的正式发票。C、货物最终验收合格日满一年后的7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格5%设备余款。卖方提供金额为货物合同价格 5% 的正式发票,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卖方支付货物合同余款。2.招标要求2.1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对技术、商务要求承诺逐项对应作出明确应答与承诺,未作明确应答与承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投标人的投标货物(服务)技术参数、服务事项必须符合或优于招标内容要求。2.3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2.4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2.5投标人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不属于假冒伪劣品;投标人还应保证招标采购单位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招标采购单位无关,投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招标采购单位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人应赔偿该损失。2.6若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非正规正版产品或属于假冒伪劣品的,其投标无效,招标采购单位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请有关政府监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2.7其他要求2.7.1售后服务要求(1)设备质保期。设备免费质量保修期为三年,从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软件免费升级服务。中标人应终身免费向用户及时提供软件版本的升级服务(包括因用户的案件流程管理软件升级而引起的数据共享接口的升级),软件功能改进服务、与最高人民法院的庭审图像联网服务,全省法院科技法庭互联互通的软件开发服务(包括已建设的科技法庭)。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个月内,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对所提供产品软件功能的修改完善工作。(3)工程技术支持服务。中标人应免费为用户提供完整技术方案、现场指导和系统调试服务。本项目的中标人必须保证与用户单位另行采购的其他标准化外围配套设备可靠互联。(4)技术培训。提供正规的培训资料,现场培训不少于3天。(5)售后服务范围。中标人应负责所提供所有设备及软件的运维保养、故障分析、技术支持、设备维修更换、重大活动现场保障等售后服务。在系统运行中发生故障,用户方不能自行排除时,在接到用户方通知后(用户方同时亦通知外围设备供应方),中标人应立即派主要技术人员赶赴现场,尽快排除故障,保证系统迅速恢复正常运行。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件更换。(6)后期维保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设备免费保修期结束后的设备后期维保费用,后期维保范围包括设备的免费保修和正常的技术支持服务。以作为售后服务评分指标。(7)售后服务支持。中标人在售后服务期间,应向用户方提供售后服务热线,并指定相对固定的技术维护人员负责售后服务工作。设备的维护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如下:需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应在4小时以内,通过电话或网络远程支持的,响应时间应在2小时以内。在免费保修期内,设备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中标人对无法立即修复的设备应及时提供备件更换服务,备件提供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确保整个系统的完整运行。(8)终身支持服务。免费保修期过后,中标方应负责设备的终身付费维修服务,设备维护响应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备件提供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9)售后服务机构。中标人应在福州设有分公司、办事处或技术服务中心,能满足售后服务要求(以工商管理部门或经贸委主管部门出具的机构设置证书为准)。(10)现场保障服务。当用户方举行重要庭审、远程提讯、大型观摩等重大庭审活动时要中标人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时,中标人应在用户方规定的时间内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保障,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2.7.2测试、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要求⑴中标人需负责进行本项目所购设备之间以及与用户方原有网络、科技法庭设备之间的集成调试和整体联调工作,以实现省法院原有和新增科技法庭系统之间高质量互联互通,并达到设计目标。⑵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若中标人因设备集中管理、集中配置等需求而需额外增加线路、设备或软件,该部分设备或软件应由中标人无偿提供,用户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此外,用户方已按照科技法庭系统通用布线要求完成线路敷设工作,中标人需额外新增的线路由中标人负责提供,用户方不承担任何费用。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用户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数量的投标设备至指定地点,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及要求进行技术性能测试。如发现虚假应标情况,其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关责任。第二中标候选人将成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和签订合同的具体要求负责设备订货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集成等工作,安装时必须派专业工程师前往用户所在地进行,在安装过程中如有仪器损坏,中标人应负责免费更换。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用户方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安装调试过程所需一切工具、仪表等设备或材料以及相关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设备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用户方使用。⑷中标人在安装前应提供系统安装实施过程的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日程表,并在征得用户方的认可和同意后开始严格按照日程表执行。日程表内容至少应包括到货日期、现场安装、系统测试、系统联调、系统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等。自系统安装工作一开始,用户方有权指定本单位技术人员参与中标人的安装、测试、诊断及解决遇到的问题等各项工作。⑸中标人应向用户方提供的系统具体测试计划、内容和方法,并经与用户方讨论并通过后,方可进行测试。系统测试中如发现设备性能指标或功能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最终签订的合同时,将被视为性能不合格,用户方有权拒收货物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测试的内容包括:①单项测试。单项产品安装完成后,进行产品自身性能的测试。设备通电测试应单台进行,所有设备通电自检正常后,才能相互联结。②网络联机测试。硬件及软件全部安装完成且连接完毕进行系统测试,应严格按测试计划进行,做好各项原始记录。③试运行测试。系统安装完毕后应进行试运行和相应的测试,以检测新系统是否正常运行。以上测试过程必须在用户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试、测试的过程和结果必须详细记录,经各方签字后作为试运行测试验收的文件之一。经用户方确认后作为验收依据。以上工作必须由中标人专业技术人员进行。2.7.3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系统建设技术方案、产品技术性能配置说明、项目实施计划书、产品相关技术证明材料以及售后服务方案。对缺少上述相关内容的投标文件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提供的系统建设技术方案应能满足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要求;若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列的各项技术指标和性能有欺诈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若在执行合同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索赔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若提供招标文件之外的附加功能可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报价,供参考,其费用不含在投标总价中;若投标人免费提供该附加功能请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投标人所提供的各类设备,其软、硬件(如接口设备、缆线、软件等)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配齐以构成一套实用系统,如果投标人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或系统集成时出现软、硬件的任何遗漏,均必须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或由中标人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章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订立遵循《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订。 合同号:甲方(采购人): 签订地点: 乙方(中标人): 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甲方申请并经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的政府采购计划闽财购计号,甲方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 进行招标采购(招标编号: )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依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合同标的和合同价格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数 量单 价总 价交货期合同总金额(大写)(合同总金额包含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运输保险等费用):人民币 (¥ )2、交货方式和交货地点2.1交货方式:2.2交货地点: 3、供货清单3.1供货清单:包括产品主机、随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名称及数量。(采购人对包装及运输有特别要求的,应作具体约定。)4、付款方式与条件4.1货物交货付款全部货物交货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 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的货物价款。现场交货条件下,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交下列单证和文件。a.金额为有关合同货物价格%的正式发票。 b.制造厂家出具的货物质量合格证书。c.甲方已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d.甲方签发的验收合格文件。4.2分期支付货款的,余下的货款应于 (时间)支付5、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6、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安装调试、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及技术资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7、验收(货物验收标准和方法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可细分为到货时的外在质量的验收,投产前的质量验收,大型设备可能还存在更多的验收步骤和验收方式,采购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规定。8、质量保证各合同包货物质保期要求均为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后 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 小时内应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甲方意见等)报甲方备案,若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则应先提供同档次备用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证期内乙方有责任对设备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投标人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9、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为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要求的正规正版产品,且上述产品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投标人还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以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10、违约责任10.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10.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 %。10.1.2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10.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10.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1、违约终止合同11.1在补救违约而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11.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11.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12、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本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13、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4、其他约定14.1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相关的澄清确认函(如果有的话)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 14.3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送福建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检 索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号投标总价备注1大写:      (¥ )2大写:      (¥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二、投标分项报价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货币单位:元人民币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数量计量单位单价总价备注★注意:投标人若未按此格式填写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注:若有,请按下表要求填写。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单位:人民币万元合同包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1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认证种类1-11-21-3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国内现场交货价):本合同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报价总金额占本合同包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以%列示):注:1.此表所述:“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当期《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产品;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上述清单的产品。2.此表以合同包为单位,不同合同包请分别填写,同一合同包请按照该合同包的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若投标人所投合同包内有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请依据上述清单进行统计、计算:3.1若单项货物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等二项或多项认证的,根据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价格扣除之要求,该项货物的金额只能统计、计算1次。3.2统计、计算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19.7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招标文件第二章10.2款第(2)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如强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等,必须在技术商务部分提供,报价部分可不必提供),并按要求准确统计、计算,否则不予认可。3.3若无货物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则不填写此表。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投标人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其中 ( )______(请填写:投标的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及内容)是由本投标人制造的货物,并由本投标人提供服务; ( )______(请填写:投标的合同包、品目号、货物名称及内容)是由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______(请填写:制造企业名称)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在()里打“√”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请附由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认定证明。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封面格式: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包号:投标人名称 :日期 : 检 索1、投 标 书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①关于资格的声明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声明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⑤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货物详细说明及偏离表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①投标人对所投货物产地的声明 ②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一、投标书致: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获得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投标文件报价部分正本1份和副本1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1份和副本4份。一、投标文件报价部分(1)开标一览表(2)投标分项报价表(3)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若有)(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1)投标书(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货物详细说明及偏离表(4)商务要求承诺书(5)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6)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函,本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所附详细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报价总价(国内现场交货价)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3.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是不可拆卸的。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全,责任由本公司自负。4.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6.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联络以下列为准:地址:邮编:电话:手机:传真: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贵方 年月日招标编号为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提供招标文件中(合同包号)的货物和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否则所有责任由本签字人自负。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投标人概况:A.投标人名称:B.注册地址:传真: 电话: 邮编:C.成立或注册日期:D.法人代表: (姓名、职务)实收资本:其中 国家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外商资本: E.最近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日为止)。(1)固定资产合计: (2)流动资产合计: (3)长期负债合计: (4)流动负债合计: F.最近利润表(到 年 月日为止)。(1)本年(期)利润总额累计:(2)本年(期)净利润累计:2.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具备并满足下列各项条款的规定。本声明如有虚假或不实之处,我方将失去合格投标人资格且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如《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中3.2和3.3款所列关联情形。3.最近三年投标货物在国内主要用户的名称和地址:用户名称和地址销售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日期运行状况4.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见附件。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应与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一致) 授权(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投标人代表: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手机:授权方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接受授权方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可不提供本授权,但需附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必须标明经营范围,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电视机、显示器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前为第11期清单,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天发布第12期清单,则投标人须提供第12期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从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上下载)的所在页面的打印件,标明所投产品所在位置,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注意:复印件必须复印清晰、整洁,在复印件上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三、货物详细说明及偏离表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合同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实际响应偏离说明★注意: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招标内容及要求”,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要求与投标实际响应内容逐项详细对应列出,投标实际响应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货物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及其详细说明,对于招标文件要求中“大于(或小于)等于”等某个区间值范围内的规格或技术配置,投标人在实际响应必须明确具体数值或配置,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投标人若未按此格式填写,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产品的数量以本表为准。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四、商务要求承诺书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实际承诺货物质保期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付款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合同签订★注意:1、投标人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下,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给予更优的承诺,若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2、若同意招标文件要求,可填写“同意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 五、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投标人对所投货物产地的声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合同号品目号货物名称制造商生产厂产地注:产地为国外的,注明国名;产地为国内的,注明省名及所在地名。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 月 日其它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可在此附件中提交) 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公章)投标人代表签字:日期:年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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