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悬浮拼装地板和室外照明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篮球场悬浮拼装地板和室外照明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篮球场悬浮拼装地板和室外照明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篮球场悬浮拼装地板和室外照明设施采购项目

(二)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9日

(三)变更公告发布日期:无

(四)开标日期:2020年11月13日08时30分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最高限价:90000元

(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审查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二、评审情况:

本项目共3家投标人参加,各投标人报价如下:

序 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1

许昌雷康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89960.00

2

许昌市顺风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89956.00

3

郑州旭之业商贸有限公司

89968.00

1、谈判小组对所有投标人进行了商务及技术符合性审查,经审核许昌雷康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许昌市顺风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郑州旭之业商贸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均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商务及技术要求,均通过审核。

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的投标人进行谈判、质疑和评判。

详细情况见 记录文件及报价表。

投标单位最终报价情况如下:

序 号

投标人

二次投标报价(元)

排序

1

许昌雷康体育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89100.00

2

2

许昌市顺风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87980.00

1

3

郑州旭之业商贸有限公司

89800.00

3

三、评审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

(一)推荐成交候选人名称:许昌市顺风鸟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二)地址:许昌市仓库路北段23号

(三)联系人:华松根 联系方式:183*****162

(四)成交金额:捌万柒仟玖佰捌拾元整

(87980.00元)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赵军侠、李春霞、李浩亮。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相关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可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书面形式质疑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提出,否则不予受理(采购人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日期)。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某部

联系人:邰先生联系电话:185*****916

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话:133*****768

监督人:武警许昌支队纪委

联系人:郑先生联系电话:132*****200



武警某部

2020年11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照明设施 室外 拼装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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