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数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数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数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建筑学院数字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20〕4867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MAC*******
评审日期:2020年11月13日
公示日期:2020年11月16日
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营业执照具有以上采购内容的经营范围;(二)投标人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六)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采购人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阿尔丁大街7号
采购人联系人:庞老师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中星花园二期1号楼701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152*****1241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
项目负责人:郑亦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065
《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包头市《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年版)的通知》内财购(2019)1733号文件规定。“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盟市80万元以下,旗县区60万元以下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采购人可按内控管理制度办理采购(以下简称“内控采购”)。
为了解决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采购项目规范管理,应采购人要求,《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为采购人提供“内控采购”通道。
使用“内控采购”特别提示:

一、自愿采购原则。采购人本着自愿采购,免费使用,自行管理和自行委托方式组织“内控采购”活动。

二、主体责任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主体责任,按“谁采购,谁负责”原则管理。采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违规违法等问题,均由采购人自行处理和承担。

三、公告采购原则。“内控采购”属于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必须向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开明确。

四、不受理的原则。“内控采购”不在于政府采购规定限额范围,不属于政府采监管范畴,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受理“内控采购”举报投诉。

五、承诺遵守原则。“内控采购”属采购人内控管理行为,应遵循自愿使用“内控采购”原则,需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若不遵循以上原则,《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内控采购”系统不予支持。

采购文件:*******&MD5=6e7b82015fe1a********c185d39766a" target="_blank">建筑学院磋商文件.doc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20年11月13日275,503.00包头伊鹏贝尔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稀土高新区留创园C座103、105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布音敖其尔,丁花兰,杨明先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奥晨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 数字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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