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资格后审结果

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资格后审结果

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2012-3834]项目资格后审结果公示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 资格后审结果
(合格/不合格) 资审不通过原因
1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合格
2 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 合格
3 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4 广州市设计院 合格
5 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合格


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资格后审委员会成员: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孙俊

招标代理电话:********

公示时间:2012-10-27 00:00至2012-10-29 23:59止。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截至后五个工作日前检举或者投诉,检举或投诉应当署名。

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地址: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66号305室;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由我单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筹建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地下车库及检察业务技术用房改造装修工程设计招标项目,已委托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组织进行公开招标,已经完成资格审查程序。现将资格预审情况报告如下:该工程于2012年8月31日至9月5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于2012年9月6日至9月12日在交易中心 16 号窗口公开接收投标报名。于2012年10月22日上午9:30~10:30接受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在标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共收到 5 家单位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广东爱富兰建设有限公司没有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当其弃权。我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各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如下:序号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资审不通过原因1广州市第四装修有限公司通过2深圳市晶宫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3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通过4广州市设计院通过5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 5 家投标申请人均通过资格审查。特此报告。评委签名:2012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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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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