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2020-安徽教育大数据指挥中心运营推广项目
安徽大学2020-安徽教育大数据指挥中心运营推广项目
安徽大学2020年安徽教育大数据指挥中心运营推广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一、项目编号:AHUDY-AZ-2020-021
二、项目名称:安徽大学2020年安徽教育大数据指挥中心运营推广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怀宁路1819号5楼
成交价:人民币伍拾玖万捌仟元整(¥59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文联、戴宗友、潘金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成交价为基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服务费上限和下限:每包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上限(封顶收费)为2万元人民币,下限(保底收费)为3千元人民币。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502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8.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联系电话:****-********、********。
8.2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8.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大学
地址:合肥市九龙路111号安徽大学磬苑校区行政办公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云谷路2588号淮河科研中心12楼
联系方式:朱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 中小企业投标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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