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013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监测数据政企共享与管理服务应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013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长沙市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监测数据政企共享与管理服务应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 | 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430000 | 合计金额小写: 430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总体目标和建设内容 2.1.1项目背景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交通运输大数据融合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18〕1919号),确定了本项目——“长沙市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监测数据政企共享与管理服务应用试点项目”为全国18个首批交通运输大数据融合应用试点项目之一。 2.1.2项目现状 目前长沙市交通运输局现有应用系统、平台服务层、数据服务层均部署在长沙市政务云平台上,依托长沙市政务云平台的计算、存储、网络、安全和运维资源。 通过长沙市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项目,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已建设PaaS层和DaaS层,PaaS层主要包含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三大类第三方软件,以及视频联网平台和BIM平台等系统,并建设了服务总线。DaaS层建成了基础数据库、主题库、专题库、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2.1.3项目建设目标 充分依托长沙市交通运输局自有信息化建设基础和长沙政务云资源,通过本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我市交通标准规范体系,打造一个政企共享数据资源中心,构建“政企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与科学决策类”、“深化政企合作类”、“优化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类”三大类应用。进一步提高交通行业内外的信息服务整合程度,充分挖掘数据深层次的价值,构建大数据分析模型,强化数据融合应用,提升管理效能,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运输需求,助力绿色交通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 2.1.4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项目,建设规模主要为长沙市本级,包括标准规范、应用体系、融合平台等。 2.1.5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平台(融合平台)、1体系(政企共享标准规范)、3应用(行业监管与科学决策类、行业创新类、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类)。 构建一个融合平台,包括基础支撑服务、业务支撑服务、数据服务和能力开放服务。融合平台充分利用市政务云及长沙市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建设成果,并融合交通行业内部静态数据、运行数据以及行业内外企业相关数据,推动数据的深度融合与应用,将市交通运输局数据能力与应用能力封装,依托市政务云能力开放平台,将交通应用服务能力、数据服务能力提供给外部调用者使用。 结合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政企共享标准规范体系,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 建设行业监管与科学决策类、行业创新类、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类三大智慧化应用,为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科学决策支持,为交通相关行业企业提供行业创新平台,为公众提供更优质的信息服务,有效提高长沙市数字交通发展水平。 2.1.6主要设计内容 (1) 需求调研分析 要求对长沙市交通运输局标准、应用、平台、数据和以及长沙市政务云的建设现状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目前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技术应用发展趋势,总结归纳长沙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建设需求。 (2)总体架构设计 系统总体架构升级应充分利用长沙市政务云及长沙市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现有资源和架构,紧密贴合用户实际需求,并依托于长沙市政务云进行部署,充分利用长沙市政务建设成果,避免重复建设。 (3) 融合平台设计 融合平台充分利用长沙市政务云及长沙市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PaaS和DaaS层建设成果,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进行扩充专题库、基础数据库及数据仓库。依托市政务云能力开放平台,将交通应用服务能力、数据服务能力提供给外部调用者使用。 (4)政企共享标准规范体系设计 要求对交通运输信息化行业标准、长沙市政府相关标准、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已建标准进行调研,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政企共享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方案。 (5)应用体系设计 要求对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应用现状进行分析,分析本项目与长沙市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项目以及其他应用系统之间关系。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应用体系方案,包括建设行业监管与科学决策类、行业创新类、综合交通信息服务类三大智慧化应用。 (6) 其他设计 根据本项目实际需求,编制基础设施方案、安全保障体系方案、备份系统方案、运行维护系统方案,并提出对长沙市政务云的资源需求。 2.2本次招标服务范围 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依据项目审批部门对初步设计的批复,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编制要求》的规定,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报告,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并通过评审。 在进入工程招标及建设实施阶段后,乙方需配合完成后续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必要时对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进行调整、修订。 2.3服务内容和要求 2.3.1编制依据 (1)按照国家、湖南省、长沙市规定的初步设计文档格式和内容要求,对长沙市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监测数据政企共享与管理服务应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进行编制; (2)国家、湖南省、长沙市相关单位关于电子政务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 (3)国家关于电子政务系统、计算机系统、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3.2主要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长沙市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监测数据政企共享与管理服务应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包括: 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按照长政办发 〔2020〕 7 号《长沙市政府投资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编制《长沙市城市交通运输系统监测数据政企共享与管理服务应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一套,其中包含设计文件方案、工程建设概算等。 (2)相关技术服务: 配合建设单位进行工程项目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如编制招标技术规范书、拟定软硬件清单等; 配合建设单位完成长沙市数据资源局、等部门对项目设计方案的评审工作。 2.3.3 项目设计深度要求 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文件的设计深度应达到行业内相关标准,能够满足甲方和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查要求。 2.3.4 交付时间要求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编制工作。专家评审后30天内按照评审意见完成修改并提交最终成果。 2.3.5交付地点: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定地点。 2.3.6 人员配置要求: 乙方设计人员应要具备丰富的省、市级电子政务信息化项目设计或者大型企业信息化规划设计等类似项目的设计经验。团队设计人员不少于12人,至少10人驻场服务。 2.3.7售后服务要求 (1) 能够提供快速、便捷、持续的技术支持,保障项目技术服务和售后运行维护; (2) 为确保服务高效,能提供本地化服务; (3) 投入专员及服务团队对接项目,人员分工明确; (4) 有完整的售后服务计划,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力。 2.4验收标准 成果验收方式:成果文件获相关部门批复后,则视为项目最终验收审查通过。 2.5付款方式及其它 2.5.1 结算方法 付款人: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付款方式: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下达正式批复文件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 2.5.2资料转移及保密要求 (1)乙方须在项目完成时,将本项目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设计服务期间制订的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甲方。 (2) 乙方须在成交后与甲方签订保密协议,承诺不将任何涉及本项目的信息向外界泄露。 (3) 乙方应对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接触或产生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30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交通运输信息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成果文件以书面和电子两种方式表达。正式成果须提交纸质装订成果5套,电子文件1份。成果文件通过项目审批主管部门的批复。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长沙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下达正式批复文件,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后,甲方于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长沙中山路支行(湖南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669)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获相关部门批复后,则视为项目最终验收审查通过。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做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乙方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乙方提交的成果为甲方单独所有,且不得损害第三方知识产权。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7.违约责任(1)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或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未通过主管部门批复,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有效工作量进行设计费用支付。实际有效工作量认定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4)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损失。 (5)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中段269号长沙市交通运输局813 | 地址: | 远大二路张公岭23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