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标结果

2020-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福州市2020-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MHZB[CS]*******的福州市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采购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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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C99 其他服务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新农商)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2020.11按招标文件要求298000
1-2C99 其他服务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营管理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2020.11按招标文件要求44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陆仟元整(¥74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6#楼7层;

4.3交付条件: 以业主合同为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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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项目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2020-12-31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无。。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1、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经营管理类) 1.1主要目标。聚焦我市乡村振兴和现代农业发展人才需求,以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理念知识技能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加大农民教育培训力度,加快培育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推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培训的专业类型为经营管理型。 1.2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下同)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以县为单位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各地要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带头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2020年市 级计划培训经营管理型100人。 1.3按照“省抓示范培训、市抓特色培训、县抓产业培训”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分层培训。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市级主要负责经营管理型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20学时(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按每天8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3,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10。 1.4培训内容。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1.5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一是要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 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经理人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二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三是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1.6疫情防控预案。供应商应根据培训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供培训过程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学员需全程随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入会场; (2)学员每人每天由供应 商发放1个口罩,培训全程佩戴口罩; (3)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八闽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2℃)者方可进入; (4)培训机构负责提前做好培训会场消杀,参训人员保持间距1米以上。 1.7培训时间:每期15天,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1.8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按每天8学时计)。线上培训费用按照不超过线下培训补助标准的50%,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国农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运营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支付费用。 1-2、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新农商) 2.1总体思路。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以农村电商培训为抓手,以培训为纽带,培训一批懂市场、有技能、会网销的新农商,促进优质农产品上行,助推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产增收。 2.2通过实施新农商培育行动,推动各地对接拼多多、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孵化一批农村电商上行主体,推动当地优势农产品“超短链”上行,推动田间地头直连餐桌,加快提升农村电商直播服务水平,培育产供销一体化的乡村新业态,带动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2.3认真按照《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大力提升广大农民运用手机获取信息、管理生产和网络销售的能力和水平。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方式,通过福建电视台、“云上智农”APP、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福建12316”、“慧农信”等平台,大力普及电商知识和应用技术,推动农村网络应用技术进村入户到人。 2.4举办的培训班原则上每班不超过100人,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训每班不超过50人。总学时不少于80学时(含实习实训和线上培训,按每天8学时、每学时45分钟计),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10,线上培训不少于总学时的1/10。 2.5培训内容。运营技巧培训,帮助解决农货上行中的实操问题,培养一批新农商带头人。通过网红直播、爱心助农推荐等营销活动,打造网络爆款,创出品 牌,带动县域农村电商发展。大力推广网络直播、网红带货、“短视频+网红”等新模式,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返乡入乡大中专毕业生,益农信息社信息员,农业科技人员等开展创新创业,领办创办农产品电商实体。特别是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电商带头人和高素质女农民的调训力度。 2.6疫情防控预案。供应 商应根据培训地的实际情况制定疫情防控预案及疫情防控工作内容。提供培训过程预防和控制突发疫情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教师、员工和参训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培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稳定。 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1)学员需全程随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入会场; (2)学员每人每天由供应商发放1个口罩,培训全程佩戴口罩; (3)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八闽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2℃)者方可进入; (4)培训机构负责提前做好培训会场消杀,参训人员保持间距1米以上。 2.7培训时间:每期10天,于2020年12月10日之前完成。 2.8补助标准。实行包干制(自负盈亏)。高素质农民培训补助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按每天8学时计)。线上培训费用按照不超过线下培训补助标准的50%,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国农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运营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支付费用。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福州市农业农村局乙方:福州市金昕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6号楼7层住所:福州市晋安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5#15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超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林金木
联系方法:186*****105
联系方法:137*****66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账号:账号:****************5547-000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民培训 职业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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