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镇卫生院2020医疗设备(新院中心供应室)中标结果

南通镇卫生院2020医疗设备(新院中心供应室)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

乙方:江西帅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HJGS[GK]*******的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2020医疗设备采购(新院中心供应室)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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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品牌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产品属性
1-1A032024 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病房护理及医院通用设备山东新华/山东新华...等等1(套)**************国内Rapid-M-320/YGZ-1600S...等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玖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工作日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新院;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我方为本次项目提供的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和用户保护权,且货物所配模块及配件为原厂配件,货物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2我方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5.3我方报价包含货物的主机、附件、零备件等货物部分,还包括可能的运输、安装、调试、培训等伴随服务。还考虑到合同中可能出现的索赔和变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我方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方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所列的产品清单进行数量验收并形成数量验收单,货物交付并安装结束后,由验收组(由采购人技术、财务、资产管理以及纪检监察人员组成)会同我方进行现场验收,若我方提供的产品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投标响应技术指标不符时,采购人将拒绝验收,视我方虚假应标,将没收其履约保证金或扣除因此给采购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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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合同签订后到货物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支付。
25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遵守法律法规和本项目合同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1.2.1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我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1.2.2 本项目不允许我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我方违约,我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我方提供产品质保期为叁年,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终身维护。 14.2免费质保期内,2小时以内响应,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人员上门维修;如不能维修我方提供同一档次的设备给采购人代用。 14.3.质保期后,保证用户在设备正常使用寿命期内,以合理价格购买到零配件,只收取配件成本费,不收人工服务费,其他免费。 14.4为确保用户方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对设备和装置的设计、日常的运作、损耗和例行维护等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我方负责提供所需的安装、调试、操作使用、设备维修等进行技术培训(现场培训)。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乙方:江西帅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闽侯县南通镇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文港镇长安路348号(进贤县超能彩印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01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桂飞红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桂飞红
联系方法:136*****318
联系方法:134*****14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李渡支行
账号:账号:140*****040011293

签订地点: 闽侯县南通镇卫生院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心供应室 医疗设备 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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