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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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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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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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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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已由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发改审【202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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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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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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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4365.46 m2,其中(1)业务技术用房为建筑面积4353.91㎡(含地下消防水池建筑面积318.68㎡),层数地上4层,檐口高度16.1m;(2)门卫建筑面积11.55㎡,层数地上1层,檐口高度2.85m。工程造价1520.57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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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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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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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类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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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标范围和内容: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的业务技术用房及门卫的桩基、土石方、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室外工程(含室外总体、室外管网及园林绿化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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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4365.46 m2,工程造价1520.5721万元,适用三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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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建筑面积4365.46 m2,工程造价1520.5721万元,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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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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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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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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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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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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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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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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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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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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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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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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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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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本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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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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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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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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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2日09时00分2020年10月16日17时00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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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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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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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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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_2020_年_11_月_05_日_10_时_00_分前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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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第1标段30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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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 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形式以银行保函方式提交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 ,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或③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具体详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或④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试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泉发改〔2020〕79 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文件要求,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保函服务费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转出,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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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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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1月0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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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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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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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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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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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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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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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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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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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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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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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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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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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林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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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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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栋9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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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6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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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6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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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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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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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小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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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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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hp://ggzyjy.quan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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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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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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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6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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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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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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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2#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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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0]063号)补充及修改通知如下:

本工程原批准建设单位“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更改为:“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一)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19日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0]063 号)补充及修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第四点其他材料中补充附表二,格式如下:

附表二

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

(投标阶段)

工程名称: 标段: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名称、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基准单价

(元)

投标单价

(元)

风险承包

幅度(%)

......

......

......

......

......

......

......

注:本表由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表格,填写“投标单价”栏,并确保投标单价与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相应单价一致。如不一致,合同履行期间按照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2.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相应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6日10 时 00 分)之前到账。

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二)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安建招字[2020]063号

安溪县消防大队凤城中队建设项目项目公开 招标于2020年11月16日在安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福君成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新七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省信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1369.0266万元

1376.7631万元

1377.6733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张连英

倪章伟

廖琴娥

证书名称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注册编号

****************

****************

****************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质量目标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280个日历天。

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晋江市临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不合格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主要材料:序号301010030钢筋(10以内)投标单价低于控制单价的85%。)301010030钢筋(10以内)投标单价低于控
制单价的85%。)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投标价中标法A类)第9项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志龙、 洪祖逐、庄建宁、黄建新、 骆艺锋。

5、公示时间:2020年11 月17 日至2020年11 月20 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城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 ,邮编:362400;

电话:138*****610;传真:/;

联系人:林彩莲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栋903室,邮编:362400

电子邮箱:********61@qq.com

电话:135*****501,传真:/

联系人:小陈

7、异议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8、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楼五层

电话:****-********

日期:2020年11 月17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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