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关于洛阳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洛阳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关于洛阳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洛阳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关于洛阳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采购内容:采购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台,全自动测汞仪一台。
3、质量要求:合格
4、质保期:1年
5、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
三、中标情况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01 | 洛阳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项目 | 郑州普光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17号1号楼1单元22层2207 | 9439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
1 | 原子吸收分 光光度计 | 鲁美科斯仪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MGA-1000 | 1 | 446750.00 | |
2 | 全自动测汞仪 | 鲁美科斯仪器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RA-915Lab | 1 | 497150.00 |
谭唯、李建新、孙炳玺、柴元吉、吴艳茹(业主评委)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中标单位支付。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18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英才路32号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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