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度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研究(2020、2021)的采购合同

苏州工业园区-度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研究(2020、2021)的采购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编号:SZCD2020-Y-G-010号

资金核定单编号:X*******

甲方: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

联系人:张小辉

联系电话:****-********

乙方1(联合体牵头方):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中路101号

联系人:郝峰

联系电话:180*****923

乙方2(联合体成员):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龙塘社区星河传奇花园三期商厦1栋C座1210

联系人:吴超峰

联系电话:156*****366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新华诚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龙西路256号四楼

电话:****-********

根据采购编号SZCD2020-Y-G-010号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就此次中标的苏州工业园区年度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研究(2020、2021) 项目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采购的苏州工业园区年度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研究(2020、2021)工作及配套服务。

2、合同标的物及价格:

序号

标的物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1

苏州工业园区年度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研究(2020、2021)

1

*******

*******

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圆整(¥*******.00元)

二、项目任务书:

(一)项目背景

园区规建委于2018年开展了《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研究》项目,项目收集了手机信令数据及道路、轨道、公交等交通运行数据,分析了园区人口岗位分布、职住分布、多种交通方式出行特征等出行特征。目前,该项目成果已为园区多项规划编制项目提供了可靠的数据分析支撑。但随着园区自贸区的设立、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建设、产业逐步升级,园区对外的社会、经济交流将更加频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面临更大的挑战。

(二)研究内容

收集并融合手机信令、轨道及公交刷卡、扫码等数据,分析园区人口、岗位、职住关系等城市特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园区内部交通出行特征、园区对外交通出行特征及城市功能片区交通特征。

1、数据收集与融合分析

每年收集手机信令数据,及轨道、公交、道路、停车等交通基础设施及运行数据。具体内容如下:

表1项目需要收集的数据清单

数据内容

时间范围

空间范围

收集频率

手机信令

3个月

苏州市域

每年

轨道刷卡、扫码

3个月

苏州市区

每年

公共自行车

3个月

园区及对外至市区

每年

道路运行

3个月

园区

每年

停车数据

3个月

园区

每年

铁路客流

全年

苏州站、苏州园区站、苏州新区站、苏州北站

每年

景区客流

全年

金鸡湖、阳澄湖景区

每年

公交轨迹、运营

3个月

园区及对外至市域

每年

出租车轨迹、运营

3个月

园区及对外至市域

每年

网约车轨迹、运营

3个月

园区及对外至市域

每年

数据收集完成后,对收集的数据进行严格的清洗与整合,而后进行融合与分析,最终获得各类指标数据。

2、人口岗位与职住特征分析

研究园区人口和岗位总量与分布情况,分析园区人口特征、岗位特征、职住特征、岗位与用地特征等。

3、交通出行特征分析

研究园区综合交通出行特征,分析园区总体出行特征、跨区出行特征、区内出行特征、主要交通走廊运行情况、通勤出行特征等,同时分析园区在长三角范围内的出行特征。并在数据持续收集的基础上,分析园区交通出行特征的衍变,把握变化趋势。

4、城市功能片区交通特征分析

研究并分析园区城市功能片区交通出行特征,挖掘数据新的数据应用场景,如重点片区出行特征、教育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出行特征、对外铁路枢纽出行特征、轨道与城市空间协调性等分析等。

(三)进度要求

项目采取一次招标、分两年度(2020年和2021年)开展的模式,每年度编制时间约9个月,均分为四个阶段:

1、2020年度的进度要求:

(1)第一阶段:合同签订后1-2个月,数据收集和预处理,完善数据分析方案;

(2)第二阶段:合同签订后3-4个月,数据融合、数据扩样和数据分析,制定数据标准,完善指标计算体系;

(3)第三阶段:合同签订后5-7个月,人口岗位与职住、出行特征及城市功能点交通特征分析研究;

(4)第四阶段:合同签订后8-9个月,组织成果论证,并进行最终成果验收。

2、2021年度的进度要求:

(1)第一阶段:甲方确认后1-2个月,数据收集和预处理,完善数据分析方案;

(2)第二阶段:甲方确认后3-4个月,数据融合、数据扩样和数据分析,制定数据标准,完善指标计算体系;

(3)第三阶段:甲方确认后5-7个月,人口岗位与职住、出行特征及城市功能点交通特征分析研究;

(4)第四阶段:甲方确认后8-9个月,组织成果论证,并进行最终成果验收。

(四)其他要求:

1、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协助乙方搜集基础资料及现场外业调查。

2、规划研究报告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所有,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有权在研究报告审定后公开展示研究报告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研究报告。

3、研究报告批准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同意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开展示研究成果。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

1、合同总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佰柒拾捌万圆整(小写¥*******.00元)。该费用包括在服务期内提供服务所需要的人工、交通费用、餐费住宿、耗材、通讯、办公设备、测评器材、各种税费、保险、劳保、维护、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合同金额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

2、付款步骤:

(1)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预付款)即人民币278000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178700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99300元);2020年度研究初步成果汇报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556000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357400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198600元);2020年度成果数据递交并获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556000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357400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198600元)。

(2)2021年度研究工作启动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278000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178700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99300元);2021年度研究初步成果汇报通过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即人民币556000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357400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198600元);2021年度成果数据递交并获批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0%即人民币556000元(其中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357400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份额为人民币198600元)。

3、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一下资料:

A、合格的发票。

B、由甲乙双方及采购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4、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汇款。

5、如乙方对分析研究报告缺陷不予更正,甲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6、甲方支付此项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7、若遇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8、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四、服务工作成果验收

1、乙方完成研究服务工作的形式:编写有关报告、图纸和附件,图纸采用A3格式,30套,附件包括现状调研资料;

2、规划成果电子文件(word和cad格式)及汇报演示文件一套(ppt格式);

3、研究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和省、市、区的技术标准;

4、验收事宜服从甲方安排。

五、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提供研究基础资料、协助乙方现场外业调查及相关资料搜集等。

2、甲方负责项目的审查工作,在乙方对提供的资料或数据有异议时,甲方应协助予以回复和核实。

3、乙方须按任务书的深度和要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研究成果,并参加甲方组织的方案讨论与论证,负责研究方案的介绍。

4、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研究延误的,乙方提交研究成果的时间顺延。

5、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咨询机构对规划研究成果进行评审。

6、乙方提交的研究成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对乙方做出处罚:

(1)提交的成果不符合任务书规定的。

(2)提交的成果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

(3)未经甲方同意,逾期上报研究成果的。

(4)所提供的研究成果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或其投标承诺的。

(5)乙方为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不到位,影响研究报告进度及质量的,经甲方要求乙方改正,乙方仍拒不改正的。

(6)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

7、乙方提供的派入本项目的规划研究负责人需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保证全过程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人员确定后,若乙方变更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技术人员需征得甲方同意,若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变更人员,乙方须缴纳赔偿金;在项目编制过程中,甲方若认为乙方的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编制负责人,乙方可免于缴纳赔偿金。

8、乙方为本项目派入的规划研究项目负责人为 李锋,联系方式:189*****091。规划研究技术负责人为 段仲渊,联系方式:138*****300 。为本项目指定的项目联络人为:郝峰,联系方式:180*****923

9、乙方在项目成果出图前须经过内部复核、审核、签发等流程,且须有相应人员签字。

10、联合体各方承担工作内容及合同金额:

(1)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承担本项目的手机指令、轨道刷卡数据、公交刷卡等各类数据收集工作,数据清洗、整合、融合等各类数据加工工作,人口岗位与职住特征分析工作,总体出行特征分析、跨区出行特征分析、园区内出行特征分析等交通出行特征分析部分内容。

(2)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承担本项目的长三角范围出行特征分析,园区主要交通廊道运行情况分析,通勤特征分析、园区出行特征衍变分析等交通出行特征分析部分内容,重点片区出行特征分析、公共服务设施分析、枢纽出行特征分析、轨道与城市空间协调性分析等城市功能片区交通特征分析内容的工作。

(3)按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占合同金额的64.29%,取整数即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柒仟元整(¥*******元),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占合同金额的35.71%,取整数即人民币玖拾玖万叁仟元整(¥993000元)。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

1、所收集的原始资料与数据在执行过程中,仅供甲、乙双方使用,项目结束后乙方将其以成果附件的形式一并提交给甲方。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文件、图纸、资料等文件,仅供乙方在本项目中使用,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遵守本保密条款,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前,不得将甲方提供的以及乙方参与本项目所知悉的有关信息透露给与完成本项目无关的第三方。

3、根据国家安全保密需要,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数据资料经过甲方使用专用软件加密处理过,乙方须在计算机上安装该软件才能正常使用。

七、双方的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

2、甲方如有违约(因乙方的原因导致违约的情况除外),需支付对方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0%。

3、乙方迟延提交研究报告成果的(甲方延期要求的除外),应当支付3000元/天违约金,最高为相应项目酬金总额10%。

4、乙方提交的研究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免收报酬;不提交研究报告成果,或者所提交的研究报告不能通过评审或者所提交的研究报告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返还报酬,并支付数额为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5、乙方从约定日起超过3个月不提交专家评审稿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支付数额为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

6、乙方项目组成员须按投标文件承诺人员配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更换需征求甲方同意,并支付赔偿金,更换项目负责人每人次赔偿15万元,更换项目团队技术人员每人次赔偿5万元。

八、有关技术成果归属条款

乙方提交的内容有:研究报告文本、相关图件、对应的电子版本。未经甲方许可,其它任何人不得将成果全部或部分泄漏或提供给第三方。

研究报告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版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在研究报告审定后公开展示研究报告成果,并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及其他形式介绍、展示、评价研究报告。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一)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合同有效期内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合同(包括为此项目配备的人员),如未经双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或中止此项的一方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二)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均不得转让。

十、其它约定事项:

1、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① 中标通知书;

② 乙方的投标文件;

③ 乙方在招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④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⑤ 合同附件;

以上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当事人应对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十一、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即生效。

2、生效的合同副本须报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

3、本合同的成立、有效性、解释、履行及由此产生的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5、诉讼期间,除争议内容以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内容。

十二、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八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招标代理公司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签约与备案签署栏:

甲方(盖章):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1(联合体牵头方)(盖章):苏州工业园区测绘地理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

乙方2(联合体成员)(盖章):深圳市城市交通规划设计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一: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备注

1

李锋

58

硕士

道路工程

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

(教授级)

项目负责人

2

段仲渊

47

本科

公路与城市道路

规划高级工程师

项目总师

3

赵再先

48

本科

交通工程

城乡规划高级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4

丘建栋

38

硕士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运输规划高级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5

庄立坚

31

硕士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6

李强

44

博士

交通工程

交通运输规划高级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7

陈振武

37

硕士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中级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8

刘恒

33

硕士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9

周业利

35

硕士

交通运输工程

交通运输工程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10

吴超峰

27

硕士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助理工程师

主要参与人

11

康杰伟

38

硕士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高级工程师

项目成员

12

何正兴

38

硕士

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高级工程师

项目成员

13

钱程杨

37

硕士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高级工程师

项目成员

14

严津

38

本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高级工程师

项目成员

15

张蔚

37

硕士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高级工程师

项目成员

(全文完)

附件
********6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5%90%88%E5%90%8Cszcd2020-y-g-010.pdf" title="政府采购合同szcd2020-y-g-010.pdf">政府采购合同szcd2020-y-g-010.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析 综合交通 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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