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GXCG-CS-********0066-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雷锋街道办事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胤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0-2021年度雷锋街道城市管理办劳务用工 (3)采购计划编号: GXCG-********006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民工 | 职业中介服务 | 本计量单位为1工日。 | 项 | 2587 | 569140 | 2 | 半天民工 | 职业中介服务 | 本计量单位为0.5工日。 | 项 | 341 | 35805 | 3 | 货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自卸汽车 载货重量8t (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431 | 340490 | 4 | 拖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平板拖车 载货重量20t (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65 | 52000 | 5 | 叉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叉式起重机 提升重量6t (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1 | 800 | 6 | 铲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临工L953 (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6 | 4800 | 7 | 工具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载货汽车 装载重量2t (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220 | 66000 | 8 | 氧割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氧割设备+氧气瓶12L+乙炔瓶10L(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43 | 11610 | 9 | 风炮机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手持式内燃凿岩机YN-27C(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55.5 | 27750 | 10 | 挖机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PC200LC-8MO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 斗容量1.2m3(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59 | 140420 | 11 | 吊车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汽车式起重机 提升质量32t(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15 | 30750 | 12 | 推土机 |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徐工TY160履带式推土机 135kw(计量单位为台班)含机上(操作)人工 | 项 | 1 | 1800 | 13 | 其他暂估 | 其他服务 | 人工机械费的3%,暂列金额,按实结算 | 项 | 1 | 38679.3 | 合计金额小写: *******.3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叁拾贰万零肆拾肆元叁角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品目分类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民工 | / | 1工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20 | 2587 | 569140 | / | | 2 | 半天民工 | / | 0.5工日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105 | 341 | 35805 | / | | 3 | 货车 | / | 台班 | 自卸汽车 载货重量8t | 790 | 431 | 340490 | / | | 4 | 拖车 | / | 台班 | 平板拖车 载货重量20t | 800 | 65 | 52000 | / | | 5 | 叉车 | / | 台班 | 叉式起重机 提升重量6t | 800 | 1 | 800 | / | | 6 | 铲车 | / | 台班 | 临工L953 | 800 | 6 | 4800 | / | | 7 | 工具车 | / | 台班 | 载货汽车 装载重量2t | 300 | 220 | 66000 | / | | 8 | 氧割 | / | 台班 | 氧割设备+氧气瓶12L+乙炔瓶10L | 270 | 43 | 11610 | / | | 9 | 风炮机 | / | 台班 | 手持式内燃凿岩机YN-27C | 500 | 55.5 | 27750 | / | | 10 | 挖机 | / | 台班 | PC200LC-8MO履带式单斗液压挖掘机斗容量1.2m3 | 2380 | 59 | 140420 | / | | 11 | 吊车 | / | 台班 | 汽车式起重机 提升质量32t | 2050 | 15 | 30750 | / | | 12 | 推土机 | / | 台班 | 徐工TY160履带式推土机 135kw | 1800 | 1 | 1800 | / | | 13 | 其他暂估 | / |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 | 38679.3 | / | | | 合计 | | | | | | *******.3 | |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3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贰万零肆拾肆元叁角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20 ——2021-11-19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长沙望城区雷峰街道辖区范围日常违章建筑和违章广告拆除、堆物清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执法整治行动、数字化案件处理等各类事项需要的临时劳务用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按实计量,按月或按季度进行付款。每月或每季度根据实际用工数量付款,采购人收到增值税发票后二十五个工作日安排付款(不支付利息,且须提供等额合法税票) 4.2收款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城雷锋分理处(长沙胤程劳务服务有限公司:180*****04000364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具体情况确定劳务人员的数量及材料、设备,成交供应商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劳务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件、无不良行为记录、持证上岗。 5.2.3、成交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供人数要求按时到岗到位,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员工购买保险,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负全责。 5.2.4、垃圾必须清运到指定垃圾场,不得随便乱卸造成二次污染。 5.2.5、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来源合法可靠,性能良好。保证各类劳务用工车辆、机械设备的驾驶员证照齐全,达标上岗。 5.2.6、成交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或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人、财、物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5.2.7、采购人不承担成交供应商所派出的设备与人员(驾驶员、操作员)所产生的任何安全与经济责任(如丢失或被偷(盗)和损坏等)。 其设备停放施工现场的相关责任亦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2.8.1技术支持: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5.2.8.2、响应时间: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1小时响应,2小时到达现场。 2)备件服务:遇到重大故障,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 5.3.2 甲方根据本合同项下第5.2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 6.1.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 6.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6.1.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 6.2 甲方的义务 6.2.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 6.2.2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 6.3 乙方的权利 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但应提前向甲方一次性、书面提出。 6.4 乙方的义务 6.4.1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稳定性,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 6.4.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 6.4.3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4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6.4.5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 7.违约责任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7.1、甲方无正当理由到期拒付服务费的,每日以未支付合同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2 、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且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日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价款,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即时退回,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承担。如擅自转包,则乙方应支付给甲方本合同总服务费%的违约金。 7.4、 乙方未履行质量保障义务的,甲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相关费用从质方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1.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11.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11.4.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雷锋街道办事处文明路1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枫林三路1839号湖南雷锋农产品批发大市场A1栋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