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住建局关于富阳区部分公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富阳区住建局关于富阳区部分公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告
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6月25日,富阳区审计局对我单位部分公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结果文书《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富审经报〔2020〕9号)和《关于富阳区部分公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整改通知》(富审整改[2020]21号)。对于审计指出的问题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要求组织开展了审计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反映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不健全
1.关于“承租人拥有房产后未及时清退”问题的整改情况
经我局房产综合系统核查,并通过短信、上门通知等形式告知进行整改,目前已整改21户(其中清退公房13套);7户已明确公房腾退时间;10户涉及联建房、历史遗留问题、产权归属和共有营业房等问题建议不处置;7户有房户正在整改中。
2.关于“公租房承租期内空置”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立即对通过对公租房使用情况排查、清理,目前3户已退房;对1户空置房解除租赁关系并强制收回公租房;其余23户原入住在公租房内的,不存在空置现象。
3.关于“个别公租房存在出借等行为” 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立即开展公租房使用情况排查、清理,对1户将公租房出借给朋友居住问题我局已责令其立即纠正并已入住。
4.关于“个别承租户租后资产提升”问题的整改情况
(1)3人配租后享受征地补偿
我局通过短信通知、上门核查,目前3户均已腾退公租房。
(2)4户家庭配租后购买中高档汽车
我局通过短信通知、上门核查和查询机动车辆信息,朱迪欢、何苗烨、周丽3户已腾退公租房;王文俊原购买一辆二手小轿车(浙AKR827),该车报废后,王文俊将该车的牌照借给其朋友并以其名义购置一辆奔驰轿车,目前牌照已收回,其名下无车。
(二)公租房租金收缴机制不健全
我局通过电话、发放催缴通知书、当面告知、法院起诉等方式对公租房欠租户进行催缴拖欠租金。截至目前,83户中剩余2户未缴交房租,同时对剩余2户已发律师函进行催缴。
(三)信息掌握不全,家庭资产审核不严
1.关于“部分家庭成立或投资入股企业,仍获得实物配租或租房货币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2016年至2018年12户家庭配租前已开办企业或投资企业仍取得实物配租情况:在申请时均未显示有开办企业和投资企业信息,目前家庭收入也符合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即按2019年度富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76元标准核定)。所以12户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政策。
(2)4户家庭于2012至2016年创办或投资企业情况仍在2019年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共计1.54万元情况:刘刚已自愿退回货币补贴4590元;金飞燕、陆苏娟、倪开沅等 3户家庭收入均符合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即按2019年度富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76元标准核定),3户家庭中金飞燕配偶注册公司实缴出资额0,陆苏娟、倪开沅2户股权也已转让,所以金飞燕、陆苏娟、倪开沅等3户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政策。
2.关于“部分享受拆迁安置及征地补偿家庭,仍获得实物配租或租房货币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1)5户在配租前享受征地补偿家庭仍获得实物配租情况:
朱增华、郑婷、骆松官等3户分别为富源弄、联群弄和大源觃口村私房,由于3户家庭的私房均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获取3户家庭的房产信息,加上公租房和征收数据不关联,所以在2017年实施搬迁后进行了补偿。经我局上门核查和通知,目前朱增华、郑婷、骆松官3户已腾退公租房。
顾中来2016年申请公租房,2017年初取得公租房资格(彩虹路143号聚福雅居5幢702室),2017年9月18日签订搬迁安置协议,该房屋为底层车库,货币补偿188147元。现经我局核查,顾中来之前无固定工作,目前在杭州万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月收入2250元,根据我区公租房管理政策,实际情况符合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政策。
李秉生为秦望区块拆迁安置户,其租住的春秋北路379-10号401室为区秦望区块有机更新指挥部临时借用房源。当时为解决搬迁户的后顾之忧,根据区指挥部承诺,对搬迁中年龄较大、长期患病的搬迁户临时租赁借用公租房,在安置房交付后6个月内腾退公租房。鉴于李秉生是年纪较大的搬迁户,为落实政府对困难搬迁户的扶持力度,关心搬迁户生活,我局已通知李秉生,要求其在安置房交付使用后6个月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按照秦望区块安置房工程进度,计划2022年8月底前收回包括李秉生在内的18套房屋。
(2)4户在货币补贴前享受征地补偿情况:何军校已退回货币补贴2160元;冯秋根、冯娟和李明旭等3户家庭收入均符合2020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家庭收入标准(即按2019年度富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576元标准核定)。
(3)1户在享受货币补贴前已分配拆迁安置房情况:许增明户籍所在地在富春街道,拆迁安置房在场口镇,按照我区公租房审核办法户改前为居民的不审核其农村批地建房情况和户籍所在地之外乡镇街道拆迁安置情况。场口镇的拆迁安置协议是许增明为其母亲在农村老屋拆迁赔偿代为签订,安置房权属至今未定。经我局与场口镇政府进行联系,对安置房问题进行核实,并对许增明进行约谈,许增明已于2020年5月27日清退2019年货币补贴2808元。
二、审计建议及采纳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了合理的审计建议。针对审计建议,我局积极与区审计局进行沟通,并根据我局公有资产管理情况予以采纳。
(一)建立动态监督和退出机制,强化追责问责机制,切实发挥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
为规范我区公有住房管理,确保公有住户整改到位,我局拟定了《富阳区公有住户清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征求部门意见,区政府同意方案后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健全银行同城委托收租制度,加大租金收缴力度,尤其是尽快追回欠缴租金
为确保租金收缴到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银行的沟通,完善公房租金委托收缴功能,并将收租方式纳入公房管理制度,实现承租户租金缴交“零次跑”。
(三)进一步加快信息系统建设,健全事前审核,纠正违规的实物配租或租房货币补贴
为改变目前各类房产系统各自独立、信息相互割裂的管理模式,健全保障性住房的事前事后审核,目前我局已完成住房信息梳理4.5万多条,整合房改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及房屋征收、农民批地建房等数据。
三、未整改原因及下一步措施
(一)未整改原因
截至目前,审计发现的189户中,因直管公房历史形成的情况复杂,目前14户直管公房住户正在整改中;2户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因家庭收入较低又长期处于大病公租房租金还未缴清。
(二)下一步措施
1.完善机制体制
为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的指示精神,我局将不断完善我区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公租房入住、管理退出等机制,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切实解决城镇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同时,在2018年国有房产清理的基础上,重新修订《杭州市富阳区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完善直管公房的配租、租赁、清退等流程,建立健全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打造数字房产系统
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梳理和完善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人才公寓、集资建房、解困房等房产数据,并与房产综合管理、农民建房、不动产登记、公积金、房屋征收等系统互联互通,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3.优化后续管理模式
随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逐步增加,后续的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建议我区公租房将推行社会化管理和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门服务单位提供租金缴纳、房屋报修、合同续签等管理服务。
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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