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大会中标结果
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大会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乙方: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GZB[TP]*******的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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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60204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文化产品展览服务 | 借助第六届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举办之机,开展“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活动,为我市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与国内重点旅行商搭建平台,将我市爆款文旅产品与榕城特色主题推介相结合进行推介和热卖,运用互联网云端技术,推动全国旅行商线上线下进行采购,助力福州旅游市场复苏回暖。 | 设 计并印制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接待手册200份,手册需包含行程安排、采购大会活动流程、采购目录等相关内容等。 | 1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75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伍仟元整(¥17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中庚聚龙酒店;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要求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活动名称: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 5.2活动主题: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 5.3活动时间:2020年11月27-29日(26日报到) 5.4活动规模150人左右,主要为本市文旅企业代表、全国重点旅行商、国内知名OTA平台企业、新闻媒体等。 5.5活动内容:借助第六届海上丝绸之路(福州)国际旅游节举办之机,开展“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活动,为我市旅行社、景区、星级饭店与国内重点旅行商搭建平台,将我市爆款文旅产品与榕城特色主题推介相结合进行推介和热卖,运用互联网云端技术,推动全国旅行商线上线下进行采购,助力福州旅游市场复苏回暖。 5.6主体活动: 5.6.1前期准备工作 5.6.1外场氛围布置 5.7媒体宣传:邀约各大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如:当地知 名旅游类纸媒、广电及相关门户网站(网易、新浪、腾讯等)。推介会结束后,对活动的精彩内容和整体效果进行新闻报道和自媒体宣传,做到传播最大化。纸媒中,要求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至少各有1次宣传报道(1次内容为活动前期预热稿,1次内容为活动结束图文并茂报道)。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结案报告,并附项目活动相关佐证材料,以说明此次活动情况,佐证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签到表、活动宣传报道、图片、音像资料、网络截图等。。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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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70 | 采购人在合同生效后,经福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支付前,成交人应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
2 | 30 | 采购人在项目完成且通过验收,并经福州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结算余额30%(支付前,成交人应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无故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更换项目成交人,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必须是投标方案的合法拥有者,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如有投标方案侵犯他人著作权的情况发生,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主体活动: 14.1.1前期准备工作 14.1.1.1设计并印制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接待手册200份,手册需包含行程安排、采购大会活动流程、采购目录等相关内容。 14.1.1.2合同签订后第二天,乙方即派驻1名工作人员在甲方办公,负责协调对接工作,直至活动结束。 14.1.1.3由乙方牵头邀请全国100家重点旅行商(主要为全国百强旅行社或主要客源地大社)、至少3家以上国内知 名OTA平台企业(同程、携程、驴妈妈、美团、马蜂窝等),其中:线下到场企业为30家(50人以内),线上参与企业70家。 14.1.1.4需提前与旅行商沟通进行旅游产品及采购签约意向金额的敲定,在现场签约前10天将采购意向金额及采购合同报甲方审核,以确保营造活动现场热烈氛围。 14.1.1.5准备活动前后新闻通稿及领导致辞等相关文字材料。 14.1.1.6采购大会及直播现场场地预定,舞台搭建(含背景板、现场氛围布置等)。线上直播场地要求带wifi会议室一间,可使用时长不小于3小时。 14.1.1.7酒店大堂氛围布置(采购大会所在中庚聚龙酒店及嘉宾入住的闽侯凤翔首邑温泉度假村)。 14.1.2外场氛围布置 14.1.2.1签到处 以“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作为设 计理念,外场设置榕树造景,来宾将写有福字的福袋挂于树上,寓意来宾相聚榕城都是有福之人。 14.1.2.2现场设置采购热卖专区和展示区:在现场设置采购热卖专区和展示区,结合当地文旅企业产品(包括门票、住宿、文创伴手礼及特色食品等),构建热卖平台,线上线下销售相结合,多渠道采购福州旅游产品,同时设置洽谈区,以提供国内重点旅行商现场下单采购。 14.1.2.3福州文旅产品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 时间 环节 14:30-15:00 暖场签到 15:00-15:05 开场舞 15:05-15:10 主持人开场 15:10-15:15 领导致辞 15:15-15:50 文旅产品推介环节及产品热卖会 篇章一:遗风古道 福韵拾遗(非遗) 篇章二:两岸璀璨 五光福色(夜游) 篇章三:山海童行 万千世界(研学) 篇章四:肆意野趣 福乡四季(乡村旅游) 15:50-16:10 现场竞拍 16:10-16:20 政策发布 16:20-16:30 旅行商项目签约仪式-签约本签约 16:30-16:40 《2020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项目启动仪式 16:40-17:30 线下活动结束,旅行商内场自行洽谈,对产品进行采购。 14.1.2.3.1暖场签到环节来宾入场阶段,场内大屏幕视频播放福州旅游与资源宣传片,来宾参与外场互动。 14.1.2.3.2开场舞蹈:开场舞展现福州的城市魅力,向全国旅行商表示欢迎。 14.1.2.3.3主持人开场:主持人开场介绍嘉宾及活动内容。 14.1.2.3.4领导致辞环节:市文旅局领导致辞。 14.1.2.3.5文旅产品推介环节及产品热卖会:文旅产品推介环节与热卖会以篇章化呈现,主要结合景区、文化、美食、非遗等元素向旅行商共同呈现福州的爆款旅游产品。现场动态解说、进行平台热卖,线上线下相结合,点对点连线,面与面覆盖。向旅行商重点呈现福州主打文旅产品特色,同时后台线上销售平台同步开启,舞台侧屏显示实时交易数据。运用“云旅游”带货热潮,全方位实现创新型旅游销售交流大会。 ① 以“遗风古道 福韵拾遗”展现福州的非遗元素,游古厝、赏非遗、逛博物馆,以非遗文化打造成一张城市新名片,通过非遗元素展示,以“古厝+非遗+旅游”的结构,让传承之火生生不息,非遗迈向生活,跟上时尚潮流。 ②以“两岸璀璨 五光福色”展现夜间经济,以夜温泉、夜游船、夜乐园、夜演出、夜公园、夜商圈等几大类共同推动福州夜间文旅经济。 ③以“山海童行 万千世界”展现研学元素,将知识科普、自然观赏、文化康乐等各个研学旅行产品在现场呈献,打造福州文旅研学新名片。 ④以“肆意野趣 福乡四季”展现乡村旅游,从品村宴、逛市集,体验精品乡村旅游线路。 14.1.2.3.6现场竞拍 现场邀请酒店、景区负责人上台就文旅产品进行竞拍。提前协商提供吸引力产品,低价竞拍,指定时间内,价高者得。 14.1.2.3.7政策发布配套政策。 14.1.2.3.8旅行商项目签约仪式:国内旅行商和我市本地文旅企业进行电子签约仪式,在文本上签字,现场采购成交共同签订旅游合作项目。 14.1.2.3.9《2020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项目启动仪式:舞台正中摆放启动球,根据领导人数在启动球左右两边摆放相应启动手柱启动仪式开始时由主持人邀请领导上台分别站在相对应的启动手柱前,主持人宣布启动仪式倒计时 领导将手掌放在启动柱上,倒计时结束时中间的启动球上显示本次活动的主题。(有福之州·文旅采GO季),配合大屏幕、音效,寓意共同启动文旅采购季。 14.1.2.3.10旅行商洽谈环节:线上继续直播销售互动环节,内场设置洽谈专区进行旅行商一对一洽谈环节。 14.2媒体宣传:邀约各大媒体到现场进行采访报道,如:当地知 名旅游类纸媒、广电及相关门户网站(网易、新浪、腾讯等)。推介会结束后,对活动的精彩内容和整体效果进行新闻报道和自媒体宣传,做到传播最大化。纸媒中,要求在福州日报、福州晚报至少各有1次宣传报道(1次内容为活动前期预热稿,1次内容为活动结束图文并茂报道)。 14.3活动其它要求: 14.3.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活动执行细案,含活动期间疫情防控预案、应急处置预案等。 14.3.2活动方案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进行修改与完善。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 乙方: | 福建省旅游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6号楼10层 | 住所: | 福州五一北路力宝天马广场8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秦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杨海宏 | |
联系方法: | 187*****440 | 联系方法: | 137*****13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建分行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 |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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