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138号院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138号院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138号院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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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138号院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恒昶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29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417,0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138号院智慧社区平台建设项目。服务范围:通过智慧社区建设,基本实现辖区统一的社区信息全采集、动态全巡查、安全全监控、数据全共享、居民全互动,构建“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矛盾问题不上交”的平安智慧社区,确保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治理“双线融合”, 纵深推进大联动·微治理体系建设,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基层基础。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制定出详细的切实可行的项目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和规范执行,做好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2.供应商应在其组织内部指派一名担负相当责任的项目经理,负责与采购人协调以保证整个工程项目的及时完成。中途不得变更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至少应担负下列责任: 1)与采购人保持联系。2)保持与采购人的高效及时的联系,在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经理应提供每周7天,每天24小时的移动电话联系方式。3)在协商和相互认可的基础上,管理项目的变更。4)鉴别和控制项目风险。5)参与项目验收及项目的售后服务管理。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配送、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服务标准:1.采用街道智慧治理信息系统采集登记平安智慧小区房屋、人口基础数据.通过数据订阅方式获取登记的人员数据进行本地设备通行授权。2.对于平安智慧小区居住人员通行记录、从业和服务人员通行记录、临时人员出入记录,通过接口形式,数据实时推送到府青路街道智慧治理信息系统。3.小区监控视频联网接入到成华区音视频融合平台。4.各类设备告警信息通过接口方式实时推送到街道智慧治理信息系统。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孙敬锴、余勇、周吉日(业主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根据相关规定,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1.5%下浮10%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63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备案号:(2020)0715号,采购预算品目为C99其他服务。本项目共4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监督机构:成华区财政局,联系电话:***-********,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府青路街道办事处 | ||
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双建路70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先生 | ||
电话: | ***-********-0(报名相关事宜咨询)、***-********-8014(采购项目相关事宜咨询)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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