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评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环境工程评审中心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君平街26号
中标(成交)金额*******.00元/年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服务类:一、名称: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估评审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根据国家、四川省、成都市现行和适时的分级审批规定,对由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负责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技术审查或其他相关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并出具技术评估意见。审查项目数以实际发生为准。三、服务要求:1、接到采购人下达的评审任务书面通知后,根据项目类型从温江生态环境局确定的专家库里择优选取相应类别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并承担聘请专家所需经费。2、负责组织专家和区环保部门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负责组织召开技术评估会,形成专家审查意见,并提供车辆保障及会务保障。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环境保护部门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查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环评技术导则和相关技术规范,对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拟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质量开展技术审查,从技术方面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进行评判,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区域规划的相容性、选址合理性、工程分析科学性、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可靠性以及环评结论的可信性及按专家意见的修改完善情况等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分析论证并分别得出结论,出具技术评估报告,并对报告结论负责。4、对温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的项目环境影响可行性开展前期技术咨询,并出具专家咨询意见。5、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负责保守企业和环境影响报告编制机构的商业秘密。四、服务时间:两年。五、服务标准:人员安排: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环保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项目组成人员须至少具有3名环境保护专业工程师,并派驻一名从事环境专业工作的人员到温江生态环境局进行专职服务。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下达评审任务书面通知后,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在温江区环保局内部门户网络系统中对项目业主提交的环评文件按要求进行技术评估审查,对审查通过、符合环保审批要求的环评文件,出具正式评估意见(加盖公章)生态环境局。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郝静、李川、李红萍、杨炳苹、潘丽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费用参照国家计委 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通知规定收取,费用为以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1.5%×服务期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6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计划编号:********0,采购预算品目为C1699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本年度采购预算为200万元。2、监督管理办公室: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联系人:刘老师。3、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关于公布温江区首批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银行名单的公告》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成都市首批在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银行名单的通知》(成财采[2019]49号)。4、采购项目资金首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30%。5、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成都市温江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SBI创业街C栋10楼
联系方式:联系人:潘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建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3号楼1002室
联系方式:联系人:毛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审 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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