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追加2020-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类中标结果

农业农村局追加2020-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类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清市农业农村局

乙方: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FJ[GK]*******的福清市农业农村局追加2020年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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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2-1C1806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福清市第二批高素质农民培训500人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745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肆万伍仟元整(¥74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见【十四、合同条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按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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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100按招标文件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并根据双方约定。。

10、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2、在签订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福建省福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福清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2020年第二批新型职业农民(暨高素质农民,下同)培育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培训的专业类型分成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三个类型,本批次计划培训1700人。根据文件要求县级主要负责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培训,我市计划培训1600人;同时统筹兼顾线上线下融合培育部分经营管理型人才,我市拟定培训线上线下融合班不少于100人。 ★以实训为主(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的培训班总学时不少于48学时/6天(每天8学时),实习实训不少于总学时的2/3,面授学时为2天;拟培训1600人,每个学员的培训经费不高于1500元;分三个合同包(分别是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本类型合同包1、合同包2每包培训500人;合同包3培训600人,三个合同包共培训1600人。 线上线下融合班拟培训100人,本类型的培训班针对本区域、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的痛点难点,以农村电商培训为抓手,以培训为纽带,培训一批懂市场、有技能、会网销的新农商,促进优质农产品上行,助推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产增收。要求总学时不少于72学时(9天),实习实训建议5天,线上培训建议2天,面授学时建议2天。每个学员的培训经费不高于2500元;根据上级要求,本类型以实习实训为主,每班不超过50人,要求分两班开展培训。为适应电商班的培训要求,本类型可适当安排辖区外的实习实训。本培训班附设于合同包一,不单独进行评标,合同包一的中标单位同时承担该类型培训,按相关要求开展培训工作,本招标文件其他规范性条款同样适用于该合同包。 ★合同包1的报价是应该是原合同包1加上融合班的综合报价。 ★所有投标人均可参加三个合同包投标,为了保障培训质量确保按时完成培训工作,合同包1与合同包2不能由同一家公司中标,包1与包2的中标者仍能参与包3的竞标并中标。合同包1、合同包2的培训工作必须在2020年10月31日之前结束培训并完成平台录入上传等相关工作,根据疫情防控整体工作要求,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培训,采购人与投标人应充分协商解决方案,若意见不一致,参 考合同异议解决方案。合同包3的培训开班时间根据以上两个合同包的完成情况由合同双方商定,但不得迟于2021年3月31日结束培训并完成平台录入上传等相关工作(若因疫情等政策因素双方加强沟通协商)。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合同包2: (一)选准培训对象。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下同)培训对象为年满16周岁,为提升培训效果原则上参训人员不高于60周岁,镇(街)农村6大员(村级农民技术员、文化与食安协管员、综治协管员、计生协管员、乡村医生、环保协管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主要培训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级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中标方协助承办镇(街)对辖区内培育对象进行调查摸底,摸清有意愿参加培训的农民数量和需求,建立培训对象库,组织培训对象登录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申报系统”或手机下载“云上智农”报名参加培训。并要从对象库中遴选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参训,特别是要加强贫困地区的产业扶贫带头人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留乡人员培训,优先培训“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申报人员。 中标单位要在当地农业农村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培训计划,优化培训课程,选好培训师资,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时把参训人员信息录入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 高素质农民培训班中全面嵌入电商课程内容,大力提升广大农民运用手机获取信息、管理生产和网络销售的能力和水平。采取线上线下融合培训的方式,通过福建电视台、“云上智农”APP、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福建12316”、“慧农信”等平台,大力普及电商知识和应用技术,推动农村网络应用技术进村入户到人。 (二)创新培训模式。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特点,围绕产业周期开展分段式、交替式培育,选好实训基地,强化技能训练。一是要强化分模块培训。对经营主体带头人要强化品 牌创建、市场营销、企业管理、融资担保等内容;对创业创新人员要强化职业素养、团队合 作、科学发展等内容;对种养大户等生产型农民要强化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新装备的推广应用;对农业经理人要着力提高其管人的能力、管事的水平。二是要优化课程设置。培训课程体系分为综合素养课、专业能力课、能力拓展课三类。综合素养课包括思想政治、农业通识、农业农村政策法规、文化素养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专业能力课包括乡村治理、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营销、绿色发展等,但不限于以上课程,特别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安全使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技术培训;能力拓展课由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和培训目标自行设 计。培训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集中或分时段开展培训。三是要开展线上线下融合试点。加强“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推广应用,鼓励农业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机构、培训教师利用云平台开展指导服务。支持各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通过购买服务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的方式,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 (三)资金使用管理。培训资金使用按前文所述的培训类型标准(包括培训宣传、聘请授课专家教师、教材资料、场地租赁、到企业基地实训、现场操作实训、异地交流学习、证书制作、档案管理、下乡办班差旅、农民集中培训期间的食宿和交通等基本费、管理费、税金,以及培训后的认定管理、跟踪服务等相关支出,实际支出以中标价为准,中标人以此核定成本,但必须保障培训质量),培训时间按分类要求(每天为8学时),理论授课和实训时间按照产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中的线上培训费用,按照不超过线下培训补助标准的50%,由承担任务的培训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全国农科教云平台和“云上智农”APP运营服务单位签订的协议支付费用。中标人要免费为农民培训、提供教材、提供实训设备和耗材、提供食宿、培训期间茶水等。未提供免费食宿的可给予农民适当的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天不少于60元(线上培训期间补贴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由双方合同约定设置)。 (四)项目过程管理 1.培训总体要求:培训符合福建省、福州市及我市的关于开展2020新型职业农民(暨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的文件精神,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培育工作应当根据福清市的山、海特色,以及所培训区域的农、牧、渔业的产业优势、特点,实行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重实训的培训方式。单期培训期限累计不少于6天(48课时,含实训、线上培训、外出考察)。 理论授课、线上培训和实训课程的上课时间按照产业的特点自行确定,但必须符合课时规范。要求紧扣需求,科学设置公共课程和专业课程,公共课程重点培训职业素养(素质拓展)、农业农村政策、农村疫病防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家政及居家养老等内容,并安排“农业农村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使用培训课。 2.投标培训方案设 计、师资及人员管理要求 2.1培训方案设 计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设置培训方案,并充分结合福清市当地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需求的具体情况,制定培训服务计划并负责实施,保障培训的效果与质量;重点围绕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等三个类型开展培训:一是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创新创业带头人和农业经理人,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人员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二是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三是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本次招标文件中做为评标的培训方案之设 计,主要依据省、市及本级培训方案的要求,设 计以培训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为主。(以下所称培训方案等若无特指经营管理型,均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投标人在投标时,根据粮食作物(水稻、甘薯为例)、蔬菜(尖椒、莴笋为例)、水果(枇杷、龙眼为例)、水产(对虾、鳗鱼为例)4个产业设定要求,选择2个产业来设 计两套培训方案来提交。培训课程符合农业产业主题专业要求,若投标人在中 标后实施的培训过程,与投标方案提供的同产业类型培训方案差异较大,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关责任。(以下所称培训方案等若无特指经营管理型,均为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2.2每个产业主题培训方案的专业课程设置、课长安排符合规范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备 选方案、备 选课程应在方案及课程题目后标示“备 选”以区分。 2.3每个主题产业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流程、课程设 计、组织保障措施(含人力资源配置)、培训师资、实训方案、独创性和创新性叙述等。培训设 计的农时季节为秋冬季,方案应贴合农时。 每节实施课程突出不同生产需求,实训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课程主题、实训基地简介、师资简介、课程介绍、授课课件、实训操作内容。 2.4为适应现代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的需要,每个培训方案应设 计1-2节乡村非专业特色课程,如农村家政、农家保健及乡村文化等,教学老师应当是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的或具相应的专业资质人员。两培训方案设 计不同的乡村非专业特色课程。 2.5投标人拟聘请专业课程的专兼职授课教师,应具有涉农专业高级以上(含副高级)职称且具有农业教学与农民培训经验。每个教师的主授专业不超两个。 2.6投标人在提交课程方案时应当提供授课教师的相关情况介绍、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以及与投标人签定聘任合同文本(复印件),合同中应注明该教师的主授专业。 2.7投标人在设 计课程里要以安全、便利和高效的原则设置实训课程。实训课程设 计应贴合农时,不仅有理论知识讲解,还应设 计学员实践操作环节,提高学员的参与度,实训基地应选择本辖区农业生产企业(单位或个人),否则视为无效。 2.7.1实践实训基地优先在福清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训基地信息库按专业要求进行选择;选择本辖区非库内基地签约,应优先选择各级农业龙头企业、各级农业示范新型经营主体、农业双创企业,特色农业生产单位可放宽至个人。与本辖区非库内实训单位签约,应先报备主管部门;该实训基地提供申请,同意纳入本辖区实训基地库管理;未报备和提供申请者,该实训基地视为无效。投标时提供及实训基地签订的合 作协议(合 作协议需标示标明有效期,未标示视为无效)。 2.8班级组织:为了更好地实施培训项目,中标人指 定专人担任班主任和辅导员,具体负责班级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每个班级的参与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其中退休返聘人员≦1人)。 2.9、每期培训班每个班次的学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0人,超过100人,中标人应提出加强组织和管理的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3.培训要求 3.1培训前期 3.1.1中标人应当对培训过程安全负全责,制定培训工作安全生产与疫病防控预案,提供必要的疫病防护措施,确保培训过程安全,不发生安全与疾病传染事故。中标人应当制作培训须知传达到每个学员,并为参训学员购买短期人身意外保险。 3.1.2要与采购人做好培训前的衔接、筹备事宜,落实培训场所,做好培训组织工作。每期的培训开班时间、课程设置及师资邀请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拟定确认,并在开班前7日报备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培训计划进行质疑,并提出改正意见,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意见及时修正培训计划并实施,若对培训计划存有较大分歧而不能协商一致,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按相关条款追究中标人责任。 3.1.3遴选高水平师资。培训教师须选择专业理论知识扎实,生产实践能力强,熟悉现代信息技术,能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教学和培训,能帮助农民解决生产中实际问题的教学能手作为培训师资。 3.1.4培训前需将所有授课老师的授课PPT收集齐全并进行初审,禁止PPT中出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内容,初审后至少需在培训开班前2天反馈采购人;培训开始时须根据课程安排选择符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规范要求的教材,至少从《农民教育培训教材目录》中选三本以上教材发放,编制学员培训手册、讲师PPT等材料,装订成册,保证参训人员一人一份。 3.2培训中期 3.2.1中标人做为培训工作的新冠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在培训期间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落实。 3.2.2中标人应做好培训过程中的教学管理,保障培训效果。确保受训人员的到课率和较好的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及旷课,病事假等应提交书面假条。采购人将不定期开展抽查,每抽查一次到课率低于90%,将扣除合同金额1%,扣除上限为5%;当同一期培训到课率抽查不合格三次以上,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中标人责任。 3.2.3做好培训过程的保障工作,包括培训现场布置,如音响、麦克风、投影、横幅等;做好培训过程的影像记录,包括培训签到、培训现场不同角度的录像以及全景拍照等。 3.2.4中标人在培训中后期对学员进行培训效果试卷测试,并整理归档。 3.2.5培训机构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对培训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进行播放。 3.3培训后期 3.3.1中标人总结培训过程,收集相关材料。包括文字方案材料、宣传报道、通讯录、照片等,刻录光盘或其他数字贮存报送采购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如无特殊注明均为电子版):① 培训活动方案;② 新闻稿(图文版)、其他媒体宣传报道材料(如有);③ 授课版课件PPT(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④ 培训总结(包括:时间及地点、参加人员及人数、培训内容概要、邀请嘉宾、培训评价、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工作总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验收报告单》等项目实施要求的所有材料;⑤ 培训学员签到表扫描件,培训反馈情况汇总表(包括:发出份数、回收份数、评价概述等)及反馈表扫描件;⑥ 培训现场照片、授课录像视频(命名要求:讲师姓名+授课主题);⑦ 补助经费使用明细表,费用开支原始票据扫描件;⑧ 活动签到表扫描件。⑨ 学员培训效果检测试卷。以上以实际服务要求内容为准。 3.3.2中标人及时把已培训人员信息等录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 3.3.3中标人组织学员参加“农民培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培训评价,每班次参评率应达100%,综合得分须达到4.9分以上。通过电话抽查10%学员进行满意度调查,每班次满意率须达到90%以上;以上三项指标每低0.1分或1%,付款总额按照中标总金额的1%扣减,扣减不超过总金额的5%。 3.4培训后跟踪服务: 投标人应当编制后续跟踪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响应时间、人员安排、时间安排、专家安排、指导内容、服务内容)。安排好跟踪服务指导环节,对经过培训认定生产经营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政策、项目、技术、信息等方面引导、扶持,主动帮助联系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或问题答询;协助经过培训认定生产经营型的新型职业农民注册、成立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周边的农户发展生产。要求本次招标的两个中标单位每个单位培育不少于10个的新型经营主体,并在培训验收结束后6个月之内至少完成5个新型经营主体的跟踪帮扶注册工作。采购人将加强培训后期跟踪管理,对于对不能开展后续跟踪服务的中标人保留追究的权利(包括禁止参与采购人之后开展的同类型培训服务招标工作) 3.5检查验收: 中标人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收集、制作完成上述的验收验审材料,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的相关专业评审组,对供应方的培训实施情况、成果进行验审评价,出具验收意见书。验收合格,采购人及时给付项目款项。采购人有权对验收方案进行细化调整,并在调整后告知中标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福清市农业农村局乙方:福建中华技师学院
住所: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1705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1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吴若雄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张燕
联系方法:137*****520
联系方法:135*****49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行东街口支行
账号:账号:140*****090********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19日


标签: 农民培训 职业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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