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即有实训室设备升级改造—探伤实训室(包0)合同基本信息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即有实训室设备升级改造—探伤实训室(包0)合同基本信息


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即有实训室设备升级改造—探伤实训室(包0)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20]-010111-1
采购人(全称):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即有实训室设备升级改造—探伤实训室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20]-010111
(3)项目内容:即有实训室设备升级改造—探伤实训室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探伤实训室设备采购项目经理:陈荣昭。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995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品目供应商商品名称是否包含进口产品参数/技术说明品牌数量单位成交金额
0 A033499-其他专用仪器仪表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探伤实训室探伤设备 详见投标文件 详见投标文件 1 4995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11月01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湖南高速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方式:按甲乙双方约定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依据合同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将货物保质保量的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5%,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二年质保期后无质量与投诉问题质保金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1-01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捌份,采购人执陆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01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春泉法定代表人:许统广
委托代理人:程宇委托代理人:陈荣昭
电话:********081电话:********0577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分行
帐号:********7710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实训室 探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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