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第三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福年广场 | ||
中标(成交)金额 | 21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服务范围:主要包含内容:21家定点医疗机构财务和药品(医用材料)进销存审计、41家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试剂进销存审计。服务要求:一、投标人需熟悉财经法规、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制度,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各类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及账务处理准确性进行审计;提出书面审计意见。二、投标人对医疗机构审计内容(一)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材料)进销存情况进行审计(具体必审药品或医用材料项目详见医疗机构进销存审计项目情况)。重点审计医疗机构购入的药品及医用材料,是否建立进销存登记制度,是否建立相应进销存台账(包括科室领取使用台账,下同)及进销存管理信息系统,是否保存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并留存购销发票和凭证;投标人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材料)的当期销售数量进行统计并比对中心端申报数量,对少于中心端申报数量的情况需计算中心端申报数量超出比例和金额,同时计算进销存比率;计算公式:计算被审计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材料申报数量与其销售数量的比率(申报数量与销售数量比率=(申报数量÷销售数量)×100%)。计算被审计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医用材料的进销存比率(进销存比率=(本期销售数量+期末结存数量)÷(期初结存数量+本期购进数量)×100%)。(二)投标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标准提供数量进行审计,计算申报数量与标准提供数量比率。计算公式:计算被审计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申报数量与标准提供数量比率=(申报数量÷标准提供数量)×100%(三)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的财会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是否确保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医疗机构是否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并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不具备条件的,是否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四)投标人对医疗机构的结算账户及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医疗机构各项收支是否遵守《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要求。(五)投标人对定点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医疗服务项目、医用材料、药品目录等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对码、申报、维护工作进行审计。三、投标人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核酸检测试剂的进销存情况审计内容。投标人审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是否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冠肺炎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成卫健办【2020】3号)以及《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工作。服务时间:合同签订起4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并出具审计报告。服务标准:一、投标人应客观公正依法审计,遵守审计纪律、职业道德、廉政纪律以及保证审计质量。二、投标人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需向采购人报告并申请回避。三、投标人需妥善保管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如因服务过程中资料遗失发生泄密问题,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责任。待审计服务结束后,所有资料全部交还采购人。四、投标人在审计服务过程中时,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允许他人以投标人名义执行业务;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五、投标人需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由投标人引起的审计相关事故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六、审计报告内容需详实、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审计报告初稿完成后,采购人有权对审计报告中的数据、审计意见、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若采购人认为审计报告中存在问题,可要求重新核实修正。七、投标人应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获悉的属于采购人的且无法从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八、投标人需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采购人的检查、监督。★九、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服务应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说明:按照招标文件3.3.9承诺函内容进行承诺)十、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包含工作思路、具体人员安排、对本行业政策了解情况、审计重点难点分析、详尽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十一、投标人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包含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复核制度、保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职业道德制度。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资格性审查小组:蒋微(组长)、张诚 ;评审委员会人员:蒋微、李雅珍(组长)、刘丽、陈宏、郑丽萍。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2020)2814号;预算品目:C0803审计服务;预算金额:40万元;最高限价:40万元。政采信用担保融资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中标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2019]17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2020〕20号)。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366号 联系电话:***-********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北一段4号市就业社保大厦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包小童;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高凌霄;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高凌霄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