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总关):2020-11-16合同_1HC2020888909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总关):2020-11-16合同_1HC20208889094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第一联:采购单位(需方)留存】
上级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合同编号:GC-HG110397-20-11-20-9094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总关)验收单号:HC********094
供货单位:上海天马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编号:shtmc-shhg201120
生成日期:2020-11-20发票编号:
采购项目:信息类产品采购预算:280,800.00元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位成交价服务费数量总计
(人民币元)
日志审计软件芯盾时代v1.0 芯盾日志审计软件V1.0芯盾时代v1.0芯盾日志审计软件V1.0:芯盾时代日志审计系统能够通过丰富的日志采集方式,持续采集用户网络中各类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等的海量日志信息,集中上传存储到统一的日志审计中心,进行集中化范式化、清洗、过滤、存储、备份、查询、审计、告警、响应等系列操作,最终形成各类丰富的报表报告,使管理员获悉企业内部的整体安全态势,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日志管理。同时通过可视化的展示平台,对所有采集的日志信息及关联分析后的报警信息等进行实时、可视化的统一呈现,告警等,实现对用户安全信息的全面审计。台/套280,800.000.001280,800.00
合 计 大写金额: 贰拾捌万零捌佰元整280,800.00
服务费
说 明1、台式、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的供货价包含“中标价”与“增值服务费”两部分。
2、“中标价”中包含设备售价、运输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保修服务的费用,一般为送修,部分直销厂家可能需要预付货款。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中标价即协议供货商从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处提货的价格,其中已经不包含任何代理商的利润、折扣或返点。若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再给予协议供货商的任何优惠都将被视为降低协议供货投标价的承诺,采购中心有权同比例降低协议供货价格。
3、“增值服务费”指协议供货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上门保修服务、垫付货款以及其它增值服务的费用”。当采购人可预付货款,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不需要上门保修服务时,可按照“中标价”直接从货物生产厂家采购,不需另付“增值服务费”。
备注
注意事项:
1、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会生成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唯一”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点击页面左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验收单号及金额,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3、如果采购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与实际地址不符,则本验收单无效。
4、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

采购单位(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总关)供货单位(盖章):上海天马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周捷联 系 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上海 中山东一路13号后五楼552室单位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镇康桥东路1300弄6幢386室
收货时间: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电子验收单
【第二联:供货商(供方)留存】
上级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合同编号:GC-HG110397-20-11-20-9094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总关)验收单号:HC********094
供货单位:上海天马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内部编号:shtmc-shhg201120
生成日期:2020-11-20发票编号:
采购项目:信息类产品采购预算:280,800.00元
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规格和主要配置单位成交价服务费数量总计
(人民币元)
日志审计软件芯盾时代v1.0 芯盾日志审计软件V1.0芯盾时代v1.0芯盾日志审计软件V1.0:芯盾时代日志审计系统能够通过丰富的日志采集方式,持续采集用户网络中各类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主机、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等的海量日志信息,集中上传存储到统一的日志审计中心,进行集中化范式化、清洗、过滤、存储、备份、查询、审计、告警、响应等系列操作,最终形成各类丰富的报表报告,使管理员获悉企业内部的整体安全态势,实现全生命周期的日志管理。同时通过可视化的展示平台,对所有采集的日志信息及关联分析后的报警信息等进行实时、可视化的统一呈现,告警等,实现对用户安全信息的全面审计。台/套280,800.000.001280,800.00
合 计 大写金额: 贰拾捌万零捌佰元整280,800.00
服务费
说 明1、台式、便携式计算机产品的供货价包含“中标价”与“增值服务费”两部分。
2、“中标价”中包含设备售价、运输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费,以及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保修服务的费用,一般为送修,部分直销厂家可能需要预付货款。设备生产厂家承诺:中标价即协议供货商从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处提货的价格,其中已经不包含任何代理商的利润、折扣或返点。若设备生产厂家或其渠道总分销商再给予协议供货商的任何优惠都将被视为降低协议供货投标价的承诺,采购中心有权同比例降低协议供货价格。
3、“增值服务费”指协议供货商为采购人提供的“上门安装调试、现场培训、上门保修服务、垫付货款以及其它增值服务的费用”。当采购人可预付货款,独立完成安装调试工作且不需要上门保修服务时,可按照“中标价”直接从货物生产厂家采购,不需另付“增值服务费”。
备注
注意事项:
1、本验收单作为采购单位报销入帐凭证,由供应商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电子合同系统自动生成、打印,经供需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每一个验收单在系统中都会生成与合同编号对应的“唯一”编号。
2、各单位的审计、财务人员可以登陆中央政府采购网(http://www.zycg.gov.cn)点击页面左方中间“核对验收单真伪”图标,输入验收单号及金额,核查本验收单的真实性。
3、如果采购单位所在的行政区域与实际地址不符,则本验收单无效。
4、请各级财务人员在付款验证时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和错误信息,及时向采购中心反馈。

采购单位(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总关)供货单位(盖章):上海天马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签字):周捷联 系 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上海 中山东一路13号后五楼552室单位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镇康桥东路1300弄6幢386室
收货时间: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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