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的中标结果公告

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项目名称)已由华安县丰山镇人民政府以丰政【2020】3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556292元,发包价:522314.3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建设内容:地面硬化、公厕工程、挡土墙、路灯工程等,工程总投资62.4588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广场、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规模“城市公共广场,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的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预算审核价55629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2)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闽建告字〔2019〕84号、闽建告字〔2019〕88号、闽建告字〔2020〕59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3)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漳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0月 29日 00:00:00至2020年 11月 10日 8: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 11月 9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 11月 10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www.zzgcjyzx.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邮编:363801

电子邮箱:/

电话:158*****567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金品花园9栋106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4@163.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路6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

联系电话:****-*******


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

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工程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

(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58*****567

(三)工程交易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评标、定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值取定为6%)

(六)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0日上午8时30分

(七)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候选人相关信息:

1.第一中标候选人:福建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人民币伍拾贰万贰仟叁佰壹拾肆元叁角贰分(522314.32元)

3.项目负责人:李简,贰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专业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

5.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九)评标委员会名方生耀、陈开亮、傅晓娟

(十)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3日)提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

(十一)监督单位: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二)公示期: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20日。

上述公示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p:/ www.zzgcjyzx.com)上予以公示。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0年11月10日


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

中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工程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后面厝文化广场

(二)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158*****567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1.中标人:福建宇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中标价:人民币伍拾贰万贰仟叁佰壹拾肆元叁角贰分(522314.32元)

招标人:华安县丰山镇龙径村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广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州市安永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