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巡逻车采购成交公告

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巡逻车采购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巡逻车采购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巡逻车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电动自行车

采购单位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行政区域灵山县公告时间2020年11月23日10:0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檀大敏(组长)、黄霞、陈昭宁(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44.8223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成华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汶莲 ****-*******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成华 ****-*******

一、项目编号:QZZC2020-J1-50014-GXCH(招标文件编号:QZZC2020-J1-50014-GXCH)

二、项目名称:巡逻车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灵山县灵城镇恒通摩托车行

供应商地址:广西钦州市灵山县灵城街道燕山路(广西钦州秦禾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灵山分公司第十栋宿舍楼下1-4号铺面)

中标(成交)金额:4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灵山县灵城镇恒通摩托车行巡逻车采购立马牌LM1200DT-6A(ECU)72V20A,前碟刹后鼓刹,一健修复,3.0-10真空轮胎,液晶仪表,27铝直,包含车身,6个电瓶,座椅,大货架,尾箱,防盗器,上牌,车上巡逻标记。107418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檀大敏(组长)、黄霞、陈昭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按成交价的1.5%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成交人应当以转账的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山县卫生计生监督所     

地址:广西灵山县灵城镇江南路5号        

联系方式:李汶莲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灵城镇江滨三路63号             

联系方式:黄成华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成华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巡逻车 监督 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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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诚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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