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梁监控系统设施中标结果
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梁监控系统设施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ZJZBCCXCG-20-036-2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梁监控系统设施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996800.00(元) | 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C1045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兴县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桥梁监控系统设施项目 | 北京九通衢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提供桥梁结构安全实时监测系统解决方案、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和技术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质保期为5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惠惠,沈振华,卢威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兴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长兴县太湖东路19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187*****8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幢601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小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7*****858
质疑联系人:郑枝杰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
地 址:长兴县太湖街道中央大道和长兴大道交叉口
传真:/
联系人 :佘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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