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项目FC(3)2020433JNN【重Ⅱ】成交结果公告
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项目FC(3)2020433JNN【重Ⅱ】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项目FC(3)*******JNN【重Ⅱ】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C(3)*******JNN【重Ⅱ】 (审批编号:[2019]NCCXF276/2)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众展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路北二里11号广西气象培训中心原学生食堂(东侧)
成交价格: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主体工程1项 服务要求: (1)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检测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出具具有相应防雷检测资质机构的检测报告,具体份数由采购人定,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准确、客观、合法。因检测报告不准确、不完善,而未能通过有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方在规定的时间进行重测、修改和完善,直至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检测完成后,检测方需向采购人提交各区域日检测记录。 (3)检测过程发现需要整改的部分,检测方应在采购人完成整改后负责重测。 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1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4 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项工程完成验收之日止。 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超英(组长)、江业健、卢本灿(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标准下浮30%向成交人收取,成交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形式一次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48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公安局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市公安局
地 址:南宁市厢竹大道46号
联系人:罗捷
联系方式:131*****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区成套局办公大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
电 话: ****-*******
十、附件
1.南宁市公安局技术侦察支队业务技术楼智能化系统项目电子信息机房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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