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教学模具合同公告

宁乡市人民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教学模具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0038-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人民医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湖南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教学模具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03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医学临床思维模拟训练系统 人体模型见附件1351000
2儿童心肺复苏模拟人 人体模型见附件16000
3心肺音听诊操作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38280
4气道管理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8000
5婴儿骨穿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3000
6婴儿腰锥穿刺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3000
7新生儿护理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1000
8鼻胃管插管训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5000
9灌肠训练仿真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3000
10肩关节腔穿刺训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4460
11肘关节腔穿刺训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4460
12膝关节腔穿刺术训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4460
13腕掌关节封闭术模拟训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4460
14足踝关节封闭术模拟训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4460
15肛门指诊检查训练仿真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3500
16多功能透明洗胃模型 人体模型见附件15000
17四肢骨折外固定技能训练模拟人 人体模型见附件19520
 合计金额小写: 458600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产地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医学临床思维模拟训练系统

V1.0

武汉泰乐奇/武汉

1

351000

351000

质保贰年

2

儿童心肺复苏模拟人

JC-CPR180020

营口巨成/营口

1

6000

6000

质保贰年

3

心肺音听诊操作模型

JC-D301T

营口巨成/营口

1

38280

38280

质保贰年

4

气道管理模型

JC-E301

营口巨成/营口

1

8000

8000

质保贰年

5

婴儿骨穿模型

JC-H3117

营口巨成/营口

1

3000

3000

质保贰年

6

婴儿腰椎穿刺模型

JC-K105

营口巨成/营口

1

3000

3000

质保贰年

7

新生儿护理模型

JC-K135

营口巨成/营口

1

1000

1000

质保贰年

8

鼻胃管插管训练模型

JC-E307

营口巨成/营口

1

5000

5000

质保贰年

9

灌肠训练仿真模型

JC-C318

营口巨成/营口

1

3000

3000

质保贰年

10

肩关节腔穿刺训练模型

JC-D323

营口巨成/营口

1

4460

4460

质保贰年

11

肘关节腔穿刺训练模型

JC-D324

营口巨成/营口

1

4460

4460

质保贰年

12

膝关节穿刺术训练模型

JC-D325

营口巨成/营口

1

4460

4460

质保贰年

13

腕掌关节封闭术模拟训练模型

JC-D326

营口巨成/营口

1

4460

4460

质保贰年

14

足踝关节封闭术模拟训练模型

JC-D327

营口巨成/营口

1

4460

4460

质保贰年

15

肛门指诊检查训练仿真模型

JC-F315

营口巨成/营口

1

3500

3500

质保贰年

16

多功能透明洗胃模型

JC-H330

营口巨成/营口

1

5000

5000

质保贰年

17

四肢骨折外固定技能训练模拟人

JC-F107

营口巨成/营口

1

9520

9520

质保贰年

小计(元):

458600

(1)合同金额小写:458600.00

大 写:肆拾伍万捌仟陆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交货地点:宁乡市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567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293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4.2收款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家丽路支行(中国科学器材进出口湖南有限公司:****************0155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应保证其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保期原厂质保贰年。在合同履行时,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不能提出异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2、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后,乙方须24小时内提原厂供备用产品或者其他方式,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密义务

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0日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市玉潭镇一环西路20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纬二路91号
法定代理人:刘亮法定代理人:刘伟建
委托代理人:周涛委托代理人:杨军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情况说明.pdf
  2. 合同.pdf
  3. 合同明细.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学模具 技能培训中心 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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