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中标结果

赤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中标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岑溪市水利局的委托,于2012年11月7日就赤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赤水水库水源地保护工程

二、 项目编号:CXZCG********/GS*******G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5日

二、招标范围:投资约40万元,架搭护栏网,设立标志牌和建筑人工浮床。

工期:60日(日历日)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2年10月19日至2012年10月25日在广西财政网、梧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招标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7日上午9:30时

中标结果公示日期:2012年11月7日-2012年11月 15日(共7个工作日)

四、评标日期:2012年11月7日上午9:30时截标后

评标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岑溪分部(中苑一路7号)。

评委:王豪海 杨 桓 韦雄才 李季年 黄庆军(业主评委)

五、中标单位名称:岑溪市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肆拾万壹仟柒佰陆拾壹元陆角贰分(¥401761.62元)

建造师:刘良纪

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招标人联系人:李伟涛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774- *******

1、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3、质疑电话:****-******* FAX:****-*******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岑溪分部 地址:岑溪市中苑一路7号

4、投诉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2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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